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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以来我国因知识产权赔偿超10亿美元
中国网 | 时间: 2006-04-28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科技部长徐冠华27日说,中国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取得长足进步,同时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形势非常严峻”。

他在向全国人大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及加强知识产权有关情况的报告中说,加入WTO以来,从DVD、彩电、摩托车,到数码相机、MP3芯片、汽车和电信设备等,“中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

他说,“有些纠纷对有关产业甚至形成毁灭性打击,一些企业已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徐冠华提出,在加入WTO以后,随着关税壁垒日渐消失,一些跨国公司纷纷在中国大量申请专利,众多产业核心技术掌握在别人手里,形势非常严峻。

统计数字显示,中国的发明专利中,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占绝对多数,且外国企业的专利集中分布在高科技领域,其中在无线电传输、移动通讯领域占到九成以上,在西药、计算机领域也在六成以上。

在专利申请者中,中国只有不足三成为企业,中国企业有99%没有申请专利,而外国专利申请人多为企业。由于缺乏核心技术,中国企业不得不将每部手机、计算机和数控机床20-40%的售价支付给国外专利持有人,“为他人做嫁衣裳”。

从全世界范围来看,这一形势更不容乐观。全世界86%的研发投入和90%以上的发明专利都掌握在发达国家手里。

徐冠华将这些问题归咎于中国科技创新体制不畅,能力不足和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较弱等多方面原因。

“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他说,目前中国企业研发投入不足,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薄弱。

据统计,国内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仅占销售收入的0.71%。另一方面,2004年中国企业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的投入之比仅为1:0.15,远低于日本、韩国等国家企业1:5-1:8的水平。

徐冠华说,影响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政策和体制原因起着重要作用。“在体制方面,一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还缺乏宽容失败的机制。”

他表示,政府将以掌握新技术知识产权为目标,对重要产业领域的创新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建立科技创新活动的知识产权导向和激励机制,以及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能力等,推进创新型国家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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