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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屡屡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对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是现阶段解决中国面临的资源约束、环境污染、技术瓶颈等病症的药方。
国外的经验表明,企业是创新的源泉,而政府在创新中的作用相对次之。近年来我国政府职能改变也打破了政府包揽一切的局面,政企不仅是名义上的分开,实际上很多实权也下放到企业。政府充分认识到企业在创新中的能动力,在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时倡导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国家将创新的权力下放到企业,使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并不是就解决了创新要面对的所有的问题。企业在创新时,仍然面临着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来解决。创新中,政府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政府的制度改革为企业创新提供了机会,使得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得以实现,给了企业发挥自身能力的空间。以往的创新主要是在国家的科研单位、学校院所等研究机构进行,这些机构与企业没有太多的联系,很多耗资巨大并有社会价值的成果静静地躺在实验室中,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经济的发展。可以说,政府的制度改革使创新与企业相接合,有力地促进了创新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其次,政府创造的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创新提供了源动力。创新是多种多样的,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制度创新等等,但一切创新的前提是思想创新,要突破旧思想、旧制度、旧理论的束缚就必须要敢于思考,“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开放的环境,是创新必须的思想环境。政府倡导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为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因此,政府有能力,也有责任提供一个创新无禁区的思想环境。
再次,政府对创新的鼓励和保护提高了创新的积极性。创新是一项破旧出新的活动,通常要付出很高的代价,因此创新的风险很高。如果成功当然极可能带来很高的收益,但如果失改将会给创新者带来巨大的损失。很多创新具有正的外部性,免费“搭便车”的心理会给创新带来消极影响,政府实施保护创新者的正当权益的一系列措施,使创新者的正当权益得以保护,降低了创新的风险,提高了创新积极性。
最后,政府的创新取向影响着社会对创新的态度。近年来,我国政府在经济、政治及文化等方面都进行了改革创新,政府不断推出新的制度、政策、方针,其创新改革的决心影响着全体公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可以说,政府在创新中的表率作用推动了全体社会形成一种创新的氛围,使创新成为一种社会价值。完全可以说,一个良好的现代政府不仅应当是精简、高效、廉洁的政府,而且应当是开拓和创新的政府。 (亚太财富经济咨询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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