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财 经>>IT浪潮
信产部下月再查SP收费违规 将推行订制确认
中国网 | 时间: 2006-09-20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信息产业部日前发出通知,将从多个方面加强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管理,维护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计费和收费的准确性,保证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在这项名为《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中,一共列出了十四项规定,除了要求明示资费标准、收取方式等之外,“通知”还特别要求订制确认、费用查询等规定必须全面推广,并且于10月10日开始实施。

    信息费、通信费要明示整体构成

    有奖竞猜、有奖问答等活动中只注明收取信息费,而不注明还需要收取正常通信费的现象,今后将被禁止。“通知”要求,对于需通过用户多次参与或互动才能完成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企业应在业务宣传时标示出用户一次成功参与该项业务所需的信息费总额;对于涉及信息费、通信费等多项收费叠加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该业务收费的整体构成。

    另外,电信运营商还必须采取适当方式公开由其代收的全部SP(增值服务提供商)业务相关信息,包括SP的名称、服务接入代码、具体业务名称、业务内容、资费标准、客服电话等事项,以便用户查询和使用。

    全面推行订制确认

    按照“通知”的要求,用户申请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运营商应当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则视为订制不成立,并且不得向用户收费;给用户发送的请求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SP的名称、具体业务名称、资费标准、退订方式等信息。用户在同一天内反复使用的同一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基础电信企业应在用户当天首次使用该业务时,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信息。

    “通知”还特别规定,用户拨打移动语音信息服务(IVR)接入号码后,运营商应负责首先播放语音通知,告知用户该服务的资费标准、收费的整体构成,并在得到用户确认后开始计信息费。对于用户确认的方式,可以采取由用户按键确认或者在语音通知中明确告知用户计收信息费的起始点等方式,用户未按键确认或者在语音通知播放完毕后6秒内挂机的不得收取信息费。

    确保用户能方便查询

    用户不能方便地查询到通信费用情况,这也一定程度上为SP的欺诈行为开了方便之门。针对这种情况,“通知”指出,电信运营商要为用户提供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收费查询功能,如果用户要求定期提供收费提醒信息,电信运营商应每月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短信,明确告知用户上月已使用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费用总额,以及退订和清单查询方式等信息,并且不得向用户收取相关费用。

    为了方便查询,用户使用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收费清单,电信运营商还应至少保存五个月。对于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所产生的订制关系,直至用户取消该项业务后,再至少保存五个月。(作者:韩元俊)

     

相 关 新 闻
· 信产部首次规范手机资费 收费短信须二次确认 解读
· 信产部出台文件规范资费 下月起严查SP收费行为
· 信产部人士解读手机信息收费:消费得明明白白
· 信产部发文责令中国移动整改 语气严厉得罕见
· 中国境内电子信息产品须贴防污标志
· 信产部称TD产业化就绪 中国3G行将开闸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