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中心还将全国各省市区所属的所有县(市)的经济基本竞争力排位的平均数的互补数作为各省市区的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数,进行全国各省市区的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排序。
与上届相比,排位上升的省市区有:江西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浙江省、辽宁省、四川省、青海省。
在连续六届评价中,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山西省、江西省等省市区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位上升幅度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