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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服务业发展中的体制改革与创新
中国网 | 时间: 2007-01-28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二、中国金融服务业发展中的体制演变及评价

(一)中国金融体制的演变过程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金融发展的明显特征是“大一统”的国家银行模式,作为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相对应的金融制度安排,其特点突出表现在:①宏观管理体系上表现为“财政为主、银行为辅”。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主要负责组织和安排资金,处于从属地位,实际上起着会计出纳的作用。②经营模式上表现为“大一统”。中国人民银行集中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能,负责发行货币和进行金融管理,同时还从事各项具体银行业务。③银行内部实行计划管理。全国银行各分支机构的资源根据总行的计划和指令集中统一管理、核算和调配。④信用形式单一化。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企业生产资料的提供和产品的销售都是由国家统一安排,因此整个社会的信用方式集中于银行信用,基本不存在商业信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也不存在。从这一点来说,我国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体制的建设与发展是从1980年代初期才开始起步的,到目前大致可以区分为两个阶段。中国金融体制改革阶段的划分存在不同方法,比如江其务教授认为过去20年中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内容和发展过程,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1979~1984年是6年的准备探索阶段,1985~1996年是11年的制度框架构建阶段,1997~2001年是4年的调整、充实和深化阶段。

1、1979~1992年,一个较完备的金融体制初步建立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从而揭开了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序幕。按照“必须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的思想,中国开始了有计划、有步骤的金融体制改革。1979年2月,国务院决定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社;3月,国务院批准改革中国银行体制,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8月,建设银行从财政部分离出来,成为一家独立的银行。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承担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金融业务,至此基本形成了一家中央银行和四大国有专业银行这样一个二级银行体制。中国证券业的发展以1981年恢复发行国库券和1984年上海飞乐音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为起点,随后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组建,以及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及其监管框架的初步形成。保险业方面,1979年国务院批准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但在1986年新疆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成立之前一直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中国的保险市场,之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以及外资保险公司的相继设立使中国保险业逐渐形成了多种保险公司并存和多元化竞争的局面。通过一系列改革,这一时期基本确定了一个由中央银行领导的、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证券和保险等多家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截至1992年底,除中国人民银行外,还有4家专业银行、9家全国性和区域性商业银行、12家保险公司、387家金融信托投资公司、87家证券公司、29家财务公司、11家金融租赁公司、59000家农村信用社和3900家城市信用社。此外,还有225家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302个代表处和98家经营性分支机构。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从1984年1月1日起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并具体规定了人民银行的10项职责。之后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探索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的新的金融体系,努力运用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组织管理金融工作,对各类金融机构进行金融行政监督。在宏观调控手段和方式上,除了改进计划调控手段之外,也开始逐步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等手段来控制信贷和货币的供给,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初步掌握了运用货币政策调节经济的能力。

2、1993年至今,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中国金融日益融入世界经济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93年7月,国务院决定加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同时推出了金融、财税、投资、外贸和外汇五大体制改革方案。其中金融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建立有效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银行;发展和完善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正确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改革外汇管理体制。

按照该要求,首先在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先后挂牌成立。同时,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96年3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正式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四大专业银行按照商业化改革的要求,开始了向商业银行的艰难转变。1999年,为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4月19日组建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负责处置中国建设银行剥离的部分不良债权,之后又陆续成立了华融、东方和长城三家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处置其他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部分不良债权。2003年以来,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先后实施了股份制改造,国家动用外汇储备向三家银行注资总计600亿美元(其中中行和建行分别得到225亿美元,工行得到150亿美元)。2005年10月27日,建设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2006年7月5日,中国银行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以及2006年10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在A股市场上市,都标志着中国银行业的改革进入了又一个新的阶段。

金融市场改革的焦点长期集中在股票市场的股权分置问题上关于二板市场与三板市场的论述请参见下文分析。,从1998年开始,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股权分置问题就开始被触及,但由于当时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较大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国有股减持”,当年10月22日,证监会宣布停止执行《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并表示将公开征集国有股减持方案。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2005年4月29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到目前为止,本次改革已完成绝大部分工作,股权分置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金融监管与宏观调控体制方面,到1998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新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下设了9个分行,328个中心支行和1828个县支行。同时,各国有商业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和其他经济实体彻底完成脱钩,人民银行不再承担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职能。证券机构的监管移交给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管移交给1998年11月18日成立的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另外,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又进一步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负责统一监管上述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至此,在金融监管体制和宏观调控上形成了“一行三会”的框架结构。

中国金融组织与监管体系结构图外汇体制改革方面,1994年1月1日管理当局宣布国家外汇挂牌价和市场外汇调剂价并轨,实现了经常项目下人民币有条件可兑换,建立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结束了长达四十多年的国家垄断的汇率制度。1996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人民币实现了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按照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若干种主要货币,赋予相应的权重,组成一个货币篮子。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正式成员,中国金融开始更深入地融入到全球经济之中。2002年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宣布在中国引入QFII制度。11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对所涉及的外汇管理进行了细化。12月1日,上海和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分别发布了专门针对QFII制度的交易和清算细则。2003年7月9日,瑞士银行高调完成QFII第一单,QFII正式进入中国A股市场。2006年8月25日,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意味着中国内地金融市场将以更低的门槛迎接海外资本。

(二)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评价

新中国成立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中,中国金融业在创建独立自主的货币制度、维护金融秩序、支持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渠道。

1、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

(1)建立了统一健全的货币制度。在通过一系列改革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货币制度之后,人民币成为世界上一种比较稳定的货币。改革开放以后,通过不断推进外汇体制改革,形成了与我国国情基本符合的汇率管理制度,人民币的对内币值与对外比值有了共同的市场基础。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也获得了较好的国际声誉。

(2)形成了功能齐备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组织体系由单一的国家银行体制发展到今天,已初步建立了由“一行三会”调控和监管,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多种融资渠道并存、功能互补和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构筑了良好的货币和金融环境。

(3)构建了竞争有序的金融市场。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个较完备的、包含有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大额定期存单市场和商业票据市场等子市场在内的货币市场。货币市场资金流动畅通,加强了银行的贷款能力,提高了货币政策传导的效率和力度;货币市场利率能够较灵敏地反映金融机构的头寸变化和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逐步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操作目标和主要的经济指标,为利率市场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资本市场方面,这些年来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基金市场的迅速发展为建立一个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和丰富资本市场产品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4)形成了灵活高效的金融调控机制。1979年开始金融改革之后,宏观经济管理由以实物管理为主逐步转向以价值管理为主,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逐步取代指令性计划。银行开始代替财政在社会资金的集中与分配中居于支配地位,银行贷款范围逐步扩大。针对自1992年下半年我国宏观经济中出现的经济过热问题,成功实现了国民经济的“软着陆”。在1997年爆发亚洲金融危机后,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运用、时机和对力度的把握以及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都发生了显著变化。通过政策调整和配合实施,金融宏观调控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5)规范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开放后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通过进行一系列银行和非银行、证券业、保险业的监管立法,建立和完善了金融监管的法律框架,为适应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业务相互交叉和竞争的格局,建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通过改革中央银行的监管体制,建立和完善证券业、保险业以及银行业的监管体制,同时通过在改革金融监管方式的过程中逐渐丰富监管手段,使金融监管体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对维护金融秩序、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6)面向世界的金融开放。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战略需要,我国在金融对外开放过程中采取了循序渐进的策略,确保了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发展。在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的同时,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中资金融机构开始进入国际金融市场。加入WTO后,中国金融业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中,在面临内在改革要求和外部竞争压力的双重形势下不断发展,金融服务水平和行业竞争力有了进一步提升。

2、金融体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但金融体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同样是不可忽视的。目前来看,一些突出的问题包括目前金融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当然很多很复杂,诸如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金融机构较高的不良债权比率,金融市场结构的合理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企业对银行贷款高度依赖等等,这里不再逐一论述。:

(1)金融监管的协调与配合。目前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的模式逐渐难以适应迅速发展变化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格局,一方面,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1999年)的通过意味着混业经营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在面临跨部门的金融创新产品时,往往会造成各监管部门的监管冲突,不仅不利于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也不利于经营类似产品的不同机构展开竞争,还可能会引发市场参与机构的道德风险,从而影响金融稳定。为避免这些弊端,在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提高金融监管水平,有必要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同中央银行、财政部门的协调机制。

(2)巨额外汇储备问题。从1999年初开始,中国外汇储备就逐月攀升,尤其是近两年来,中国外汇储备规模几乎每天都在创出新记录。统计显示,2004年中国外汇储备为6099亿美元;2005年外汇储备余额同比增长343%,达到8189亿美元。截至2005年底,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日本,其储备余额为8469亿美元,中国与之相比只相差了280亿美元,这还不算为三家银行注资的600亿美元。到2006年6月底,中国外汇储备规模为941115亿美元,为全球最大。但是,这种外汇储备的高增长并非是在很好地协调经济内外平衡基础上的良性增长,并且已经造成了较明显的负面效应,除了容易诱发争端和加剧贸易摩擦之外,外汇占款不断增加还加大了央行的对冲操作成本,削弱了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货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同时还加大了经营巨额外汇储备的压力。

(3)农村金融服务的缺失。金融发展具有明显的地理和区域特征,金融系统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在不同时间、地区和行业之间提供经济资源转移的途径,因此金融系统的地理特征是与生俱在的,这种地理特征或者说是金融资源的跨地区流动,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二十多年金融改革呈现出“重城市、轻农村”倾向,金融资源大幅度向城市、大中型企业、新兴产业集中,而县及县以下的农业和农村经济承受着极其严重的“信贷短缺”,从而使目前我国农村资金求大于供的矛盾非常突出。据测算,全国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两条途径向城市倒流的资金每年在6000亿左右,平均每个县流出的资金约为9亿元。这种状况与我国多年金融改革的重点放在城市不无关系。由于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所以金融服务供给受到严重约束。有研究表明,我国农村出现了显著的金融缺口,而且该缺口存在一个特殊的形成机理,不能用帕特里克的“需求追随”或“供给领先”来解释(田力等,2004)。农村金融市场不发达、资金价格的非市场化、储蓄投资转化渠道不畅使得农村金融运行效率低下,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金融难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充分的资金及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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