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财 经
中国服务贸易体制改革与创新
中国网 | 时间: 2007-01-28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随着世界经济逐渐走出低谷,国际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其中服务贸易的增长十分迅速。根据WTO《世界贸易报告2006》的统计,2000~2005年全球服务贸易的出口年均增长率为10%,与货物贸易的出口增长速度相同。2005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额达到了24150亿美元,已经占到了国际贸易总额的196%。在服务贸易结构组成中,通信、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特许权使用和许可、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的贸易额已占到服务贸易总额的将近一半。在服务贸易的国家和区域分布中,发达国家目前已拥有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75%以上,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其中,美国所占比重已经超过了15%。

由于长期以来对服务业不够重视,再加上服务业的改革进程比较缓慢,造成了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比较落后,从而使得服务贸易受到很大限制。尽管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十大服务贸易国之一,但是,无论与快速发展的货物贸易相比,还是与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相比,服务贸易不仅规模较小、贸易结构落后,并且连年逆差,这与我国国际贸易大国的地位不相称。为了尽快改变服务业的落后局面和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在入世议定书中,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进行了广泛的承诺。随着入世承诺的逐步兑现,我国的服务贸易开放程度得到了很大提高。服务贸易开放程度的提高不仅促进了国内服务业的发展,而且扩大和改善了服务贸易的规模与结构。目前,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上升较快,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增强。为了加快转变对外贸易的增长方式,扭转贸易失衡的局面,必须进一步推动我国服务贸易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形成服务贸易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在打造我国成为贸易强国中的作用。

一、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状况

(一)服务贸易发展的总体态势良好

1、服务贸易进出口的规模和速度在扩大和提高

进入1990年代以后,我国产业结构出现明显的升级态势,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比重在稳步提高,产业结构的升级形成了对服务旺盛的需求。另外,由于对服务业认识的加强,再加上服务业市场的对外开放,我国服务业的供给水平也出现了很大提高。在供给和需求的双向拉动下,我国的服务贸易规模和速度不断地扩大和提高。2000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为6646亿美元,2005年就上升到了1582亿美元,上涨了138倍,年平均增长速度接近20%。根据外汇管理局编《国际收支平衡表》2000和2005年数据计算。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份额从1985年的076%上升到2005年的253%,上升到世界第九位。在出口贸易中增长较快的有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广告与宣传、电影与音像等项目。在国内旺盛需求的拉动下,服务贸易进口增长也非常迅速。2000年服务进口总额为36030亿美元,2005年为83795亿美元,增长了一倍多。在服务进口中,运输、保险、旅游、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增长非常快。这一方面反映出我国经济的强劲增长对服务的旺盛需求,同时也反映出在这些服务上国内的提供能力还比较差。

2、服务贸易结构正在发生较大变化

从服务贸易出口结构来看,根据2005年的数据,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项目是服务贸易收入的主要来源,收入分别为154亿美元、293亿美元和169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8%、14%和6%,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1%、39%和23%,合计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83%。运输收入所占比重较上年上升2个百分点,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收入所占比重分别下降2和3个百分点。电影音像收入增速最快,增长227%;其次是建筑和咨询收入,分别增长77%和69%。这些变化得益于中国货物贸易的快速增长、来华旅游和商务活动的持续增加。从服务贸易进口结构来看,运输、旅游、其他商业服务和保险项目是中国服务贸易支出的主体,2005年的支出分别为284亿美元、218亿美元、94亿美元和72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6%、14%、11%和18%,占服务贸易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4%、26%、11%和7%,合计占服务贸易总支出的78%。除电影音像支出下降外,其余项目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

(二)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服务贸易逆差有扩大的趋势

尽管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比较迅速,但是由于服务业发展水平低和国内对服务的旺盛需求,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口增加更加迅猛,造成了服务贸易逆差不断增加。1997年的服务贸易逆差为56亿美元,而到了2005年服务贸易逆差达到了93、91亿美元,8年间增长了67、7%。服务贸易逆差不断增加,一方面反映出我国经济增长对于服务的旺盛需求,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服务业提供能力与需求之间的差距在加大。服务贸易逆差项目主要集中在运输、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项目。以2005年为例,各项贸易逆差规模分别为130亿美元、67亿美元和52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4%、16%和21%。其中,运输带来的服务贸易逆差是增长最快的,1990年货运及港口服务项目的贸易逆差为886亿美元,1995年上升为8595亿美元,2000年为6725亿美元,到2005年这个数字上升为130亿美元外汇管理局编《国际收支平衡表》2005。,已经超过了服务贸易的全部逆差。而这一时期恰好是我国货物贸易出口增长最快的阶段,按照一般规律,一国货物贸易出口增加必然会带动本国运输服务贸易出口的增长,而我国的情况正好相反,这反映出我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发展脱节的现象非常严重。虽然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与同期的货物贸易顺差相比,我国的服务贸易逆差在总额上还比较小,不足以改变我国对外贸易出现顺差的格局。图1中国服务贸易的逆差情况资料来源:外汇管理局编《国际收支平衡表》。但是随着贸易环境的变化以及我国主动调节出口发展战略,货物贸易不断出现巨额顺差的难度在不断增大。因此,服务贸易的逆差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2、服务贸易竞争力还比较低,并且提高缓慢

我国的服务贸易逆差出现逐步扩大的趋势是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低的外在反映。在国际贸易的分析中,一般都采用贸易竞争力指数(TC)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指数),是指一国进出口贸易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TC指数=(出口-进口)/(出口+进口),取值范围为[-1,1],TC取值接近于0时,说明竞争优势接近平均水平,当TC的取值大于0时,说明竞争优势大,而且越接近1越大,行业竞争力越强,反之,行业竞争力越小。来衡量贸易竞争力的高低。本文采用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提供的数据,对2000年以后服务贸易各项目的贸易竞争力指数进行了计算。

可以看出,自2000年以后我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一直为负数,徘徊在-008~-006之间,这反映出我国服务贸易的总体水平较低,虽然近一两年有所提高,但是幅度变化不大。从部门来看,我国处于劣势的部门和行业较多,运输、保险、金融、专有权力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等项目的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比较低,其中保险和专有权力使用费和特许费的竞争力指数最低,分别低于-0、8和-0、9,这反映出我国在保险业和专有技术方面几乎没有什么优势。虽然运输是传统的服务贸易项目,一般被认为是劳动密集型的服务项目,应该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项目,但是我国运输项目的贸易竞争力也比较低,一直在-0、3以下,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由于目前无论是远洋运输,还是航空运输以及陆路运输,对于交通工具的要求都越来越高,这使得运输行业呈现出资本密集化的趋势。因此尽管拥有大量的廉价劳动力,我国的运输服务竞争力仍然较低。我国具有一定优势的部门有:旅游、建筑、其他商业服务等部门。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主要旅游目的地,但是由于旅游业的粗放式增长模式没有得到改变,尽管存在一定优势,我国旅游贸易的竞争力指数并不高。另外,我国在建筑、其他商业服务上也具备一定优势,这一方面说明了在此期间我国的这些服务业发展较快,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服务贸易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

3、服务贸易结构中的不均衡问题仍然比较严重

从世界范围来看,传统的旅游、运输服务所占的比例呈现下降的趋势,商业服务贸易呈现上涨的趋势。尽管我国的服务贸易结构也出现这种变化趋势,但是服务贸易结构变动幅度并不大。1997由于我国在1997年以前没有采用IMF的国际收支统计方法,所以无法确切分清具体项目的贸易金额,因此只能分析1997年之后的服务贸易结构变化。年旅游、运输服务所占的比例为62%,商业服务贸易的比例为37%。而2005年旅游、运输的比例为60%,商业服务的比例为39%,八年时间只增加了两个百分点。从出口的结构分析,主要是劳动密集型(如国际工程承包)和自然资源密集型(如旅游业)服务。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比较落后,我国在这些领域中基本处于净进口地位。我国服务贸易项目结构单一,依附型的服务贸易发展较快,要素型服务贸易发展较慢。在货物贸易高速增长的带动下,同货物进出口直接关联的传统服务贸易项目增长很快,如国际运输服务、国际货物保险等。要素型服务贸易如信息咨询服务业、房地产管理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通信、银行等发展相对较慢。我国的服务贸易区域分布也不均衡。目前中国服务贸易伙伴主要集中在中国香港、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在国内,服务贸易收支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和广东(含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而中西部地区所占份额极小。广大的欠发达和不发达地区除教育和旅游发展条件较好外,整体看服务贸易发展层次较低,发展后劲不足。服务贸易交易项目和地区分布的不均衡发展,形成了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总体水平偏低且短期内难以有所突破的格局。同时,由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多元化程度不够,直接导致中国服务贸易抗冲击能力较差,容易受国内外形势的影响而波动。

二、影响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因素

虽然我国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较快,但是无论是在规模,还是在结构上都与世界贸易大国的地位不相称,影响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有:

(一)中国的服务业发展水平落后

长期以来,由于对生产性劳动的僵化认识,服务业被认为是非生产性活动,只是在协助生产性部门完成社会产品的流转过程,而不是真正创造价值,因此服务业被定位在从属地位。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较低,发展一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以后。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和社会分工不断深化,其他产业对于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而且随着收入的增加,消费者服务需求也在升级。另外,在就业压力不断增加的现实中,服务业成为了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对服务业的依赖性不断增强,服务业的发展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进入到20世纪90年代,银行、保险、电信、交通等重要服务行业的改革先后启动,各种所有制的资本开始参与到服务业中,特别是随着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外国资本开始逐步参与到国内服务业市场中来,服务业中的投资主体增加,竞争程度有所提高,发展开始加速。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按不变价格计算,服务业增加值从1980~2005年的25年间增长了12倍,年均增长103%,高于同期GDP增速。服务业的就业比重也不断上升,已成为吸纳全社会新增劳动力和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的主要渠道。虽然我国的服务业已经获得了一定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甚至是与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水平依然较低。

从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服务业2004年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为415%,在发展中大国中是最低的。这一比例不仅低于人均国民收入高于我国的国家,而且也低于了人均国民收入远低于我国的国家。如2003年印度的人均国民收入仅为590美元,而印度服务业的比重为52%,比我国高出了10个百分点。另外,我国的人均国民收入较低,而一个国家的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与人均国民收入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人均国民收入低成为限制我国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服务业垄断格局远未打破

长期以来,我国对于重要的服务业都采用了比较严格的市场准入管制,并由此形成了较强的垄断性。随着对管制制度认识的深化,我国逐步放松了对服务业市场准入的管制,逐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允许更多的资本进入到服务业。服务业市场的竞争程度已经有了一定提高,但是我国的主要服务业中垄断现象依然非常严重,而且主要是行政性垄断,特别是电信、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的行政性垄断最为严重。

出于对经济安全和国防的考虑,我国对于在银行、电信、航空、保险等行业中的投资进行了比较严格的限制,目前大多数投资都是由国家来完成的。尽管目前在主要的服务行业中,都进行了股份制的改造,一些大型服务业企业已经上市。但是在服务业企业中,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现象超过了第二产业。对于主要服务业的垄断问题,我国采取了将原有超大型企业分割成几个大企业的方法来增加市场的竞争程度,希望用这种方法来降低服务行业中的垄断程度,比如分拆中国电信等。这种做法虽然提高了市场的竞争程度,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国有资本垄断的问题,而且这种做法实行的时间较短,银行、保险、航空、电信等重要服务业的垄断程度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降低。例如在金融领域中,存在着以工、农、中、建为首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银行集中度过高问题。研究结果表明,2004年中国银行业在总资产和收入两项上HHI指数(即赫芬达尔-赫尔希曼指数,或称市场集中度指数)超过1800,属于高度集中的市场结构。在寿险市场,作为两大巨头,2005年中国人寿和平安人寿的市场份额分别为5382%和1956%。在通信领域中,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等运营商市场份额居高不下。在航空运输领域,三大航空公司具有绝对的垄断地位。由于缺乏竞争,严重的行业垄断经营导致服务企业服务意识差、创新能力不强、服务质量不稳定,劳动效率低、服务创新能力普遍不足,在服务质量和数量上都无法满足消费者要求,服务贸易缺乏产业基础。

1   2   3   下一页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