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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协会公告:不提倡“谢绝自带酒水”
中国网 | 时间: 2007-02-08  | 文章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社北京2月7日专电 近日,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北京市消协联合发布公告:不提倡餐饮企业设置“谢绝自带酒水”;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价格应该回归到合理范围,以绝大多数消费者能够接受为先决条件。

目前,餐饮行业中存在的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和向自带酒水的消费者收取开瓶费的现象,在社会中引发了极大的争议。北京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认为:餐饮企业经营者在提供餐饮服务的过程中,拥有对所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定价权,这是餐饮企业经营自主权和追求利润的必然体现。但是,企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不能忽视和违背公平交易、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规则。同时,一些餐饮企业以店堂告示的形式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使消费者被迫接受高价酒水以及对自带酒水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客观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

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餐饮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使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价格回归到合理范围,以绝大多数消费者能够接受为先决条件。(薛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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