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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贵兴,中华医学会骨科分会主任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
据他介绍,所谓的“断骨增高术”其实是骨科临床治疗的一项技术,医学上称为“双下肢延长术”,是前苏联骨科专家Ilizarov(伊利扎洛夫)在1972年发明的。
【中华医学会骨科分会主任委员 邱贵兴】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引进到国内,已经开始有人做这个(双下肢延长)手术,当然用它治疗一些疾病,不管是先天性的(畸形)问题或者说是佝偻症。但是,慢慢地,这个手术做得多了以后,到了2000年以后,有些美容机构把它作为,就是美容的手术来搞。其实,按道理(双下肢延长)这个手术是一个治病的手术。
专家强调,“双下肢延长术”在国内外医学上的应用仅限于肢体畸形的患者,而并不适用于健康正常人的增高。因为这种手术本身难度较大,风险也比较高,而大多数美容机构向咨询者推荐时,往往弱化甚至不提手术可能带来的种种风险,所以接受手术、希望长高的人大都不了解这种手术的风险。
专家还指出,即便是正规医院,也需要掌握了这项手术的有经验的医生来实施双下肢延长手术,手术前还要对患者进行严格的身体检查,排除先天性骨骼不愈合症等不适宜手术的可能;手术中要严格规范操作,手术后还要有专门的骨科医生定期观察患者术后肢体延长的情况,控制并发症的发生。而一般的美容医院和机构,由于人员、技术设备有限,满足不了这样的手术要求,这就导致手术的风险成倍增加。
调查中记者还注意到,在正规医院做一例肢体延长治疗手术,一般收手术费用在1万元左右;而一旦作为增高美容项目,费用就翻了几番,少的需要四、五万元,多的达到十几万元。
针对一些医疗美容机构将双下肢延长术非法用于正常人增高,造成伤害的情况,2006年10月21日,卫生部下发紧急通知,严禁把双下肢延长术用于人体美容增高;严禁诱导不具备手术适应症的患者或其他群众实施肢体延长术。明确限定该技术的适用症为先天畸形、外伤、肿瘤、感染等原因所致的骨缺损或肢体不等长,以及因疾病引起的肢体畸形。通知还首次对开展肢体延长手术的医院资格进行了限定,开展肢体延长术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或骨科专科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骨科诊疗科目。此外,开展肢体延长术的医生资格,必须是注册临床执业类别和外科职业范围、有5年以上骨科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任职资格的骨科医师。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质量评价管理处 李大川】肢体延长术呢,是被临床证明一种比较有效的骨科治疗技术。社会上一些美容机构,也有一些医疗机构,把它作为简单的美容项目,盲目地开展这项技术,给患者造成身体损害,也带来经济损失,所以,卫生部决定对这项技术实行严格的手术管理,明确规定,具备一定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师才能开展这项技术,并规定对这项技术要进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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