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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仇富
对豪宅征收高额税收,是不是出于仇富心理?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迎生教授否定了这种观点。他认为这是理性的声音。“富人占用的房产资源过多,让富人多交税是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办法。”
他指出,住房差距是中国社会现在所面临的矛盾之一,这个矛盾对社会影响很大。住房差距会加剧贫富差距的两极分化,普通百姓买不起房,没有属于自己的家,而居住是老百姓最大的需求。如果居住问题长期解决不了的话,从小的方面说会使老百姓无法安排正常生活,工作缺乏积极性;从大的方面来讲会使老百姓对政府执政能力产生怀疑,久而久之会对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现在政府已经看到这点,正在加大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力度,这说明政府已经在努力解决这方面问题。
对于有过半的人反对征收物业税,李迎生说这是由于老百姓现在可能还不太了解物业税,其实物业税是把税收的保有环节改为分期、逐年支付的方式,只不过是方式的变化。现在的不理解主要原因是由于政府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如果政府正式出台物业税的话,相关的问题都会都应该解释得很清楚,老百姓心中的疑问也会解除。不管怎么样,物业税出台总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利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了,老百姓是会放心的。(国际先驱导报实习记者李金金、周彪发自北京)
国外物业税征收规则多
法国征收物业税时,60岁以上的老人、鳏寡孤独以及领取低保的人、残疾或丧失工作能力者等都可享受免税待遇
“对于征收房地产税(相当于中国即将推行的物业税),民众并没有什么抵触情绪。”岳嵩是加拿大籍华人,他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在加拿大,征收房地产税和其它财产税是市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市政府会将这些税款用于学校等公共设施建设,服务大众。”
他还介绍说,在美国,缴纳房地产税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比如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由于当地有石油,人们收入都很高,房子很好很大,政府税收主要就是通过征收房地产税来实现,个人所得税并不高。
物业税征收三原则
物业税在各国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不动产税”,如奥地利、波兰;有的称“财产税”,如德国、美国、智利等;有的称“地方税”,如新西兰、英国、马来西亚等。
从税负水平来看,各国基本上坚持“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原则。
宽税基,是指除了对公共、宗教、慈善等机构的不动产实行免税外,其余的均要征税。
少税种,是指设置的有关房地产的税收种类相对较少。一方面,可以避免因税种复杂而导致的重复征税;另一方面,可以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效率。
低税率,是指国外房地产税率一般都不高。目前美国各州的平均税率为1%~3%。
自住房减免税措施多
许多国家在物业税的立法、政策方面都有减免税的内容,对满足居民基本需要的住房给予优惠。
在法国,60岁以上的老人、鳏寡孤独且不用支付一年财富税的人、领取低保的人、残疾或丧失工作能力者等都有完全免税待遇。另外,由于法国是按户交居住税,所以如果合住的人收入低,也可以连带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在美国明尼苏达州,房地产税退还的条件是:单身家庭年收入在91120美元以下;有5个或更多成员的家庭年收入在110920美元以下;有5个或更多成员的老年人或残疾人家庭年收入在114220美元以下。
价值评估是难点
各国在征收物业税时也存在一定问题。岳嵩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在加拿大,很多农场周围环境非常好,因此吸引了很多富人购买房产,这就抬高了周边房价。政府在收缴房地产税时往往以房产的价值为参照标准,这样会引起这个农场农民的不满,他们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如此高额的房地产税。”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财政系主任朱青教授则表示,美国物业税的征收在评估方面出现过许多问题,所以评估是推行物业税的难点。究竟由谁来评估,税务局没有这个力量,要去找中介,中介能不能做到科学、合理、公平,这都存在问题。
在美国和加拿大,也有针对评估争议的解决机制。一般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向估税官提出申诉。如果申诉人不满意估税官做出的决定,他们可以以某种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而仲裁委员会可能是一个公民陪审团,也可能是处理上诉事宜的州制宪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准司法机构。最后,如果申诉人仍然认为其财产价值没有得到公正的评估,他们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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