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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7年底全国15个省市区启动卡拉OK版权收费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1-02  发表评论>>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张毅)记者昨日从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获悉,作为音像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截至2007年底,卡拉OK版权收费已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启动。

自2007年2月13日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云南昆明首批12家KTV企业签约交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以来,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先后在陕西、山东、北京、广东、江苏、福建、辽宁、浙江、重庆、四川、湖南、安徽、江西、新疆、云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展开,并逐步向全国铺开。目前已有部分卡拉OK企业与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了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合同,并不断有经营者咨询签约事宜。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知识产权专家刘春田教授认为,卡拉OK版权收费取得进展,表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正在由法律条文变为社会实践。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卡拉OK版权收费在全国15个省份全面启动,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断扩大,又取得新的进展。(来源:新晚报)

文章来源: 东方网 责任编辑: 徐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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