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杨小姐拿到2007年的完税证明时意外发现,在完税证明的背面不仅印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上一年度各项税费收入的详细说明,还配有一张2007年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结构图。“我第一次切实感受到,作为一个纳税人,自己为首都发展做出了贡献。”杨小姐说。
在完税证明上印上税收用途,正是北京地税今年大力推行的纳税告知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知情权不仅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有力保障。”北京地税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完税证明,纳税人不仅对自己上一年度缴纳的税款心中有数,而且对地税部门收缴的税款流向也有了清晰的认识,进一步了解了自己的纳税义务。
记者看到,在今年的完税证明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为每一位纳税人列出了一张“税收清单”:2007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组织各项税费1366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308亿元。由于个人所得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税款的60%上交中央财政,用于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税款的40%由北京市财政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教育、科学、卫生、公共交通、社会保障等公共支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今年我们总共为纳税人开具了近500万份完税证明。”北京地税个人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保证寄送安全,其中绝大多数完税证明是先寄送到纳税人工作单位,然后由单位统一发放。对于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业者、自由职业者等纳税人来说,如果没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也可以直接向地税部门索要完税证明,纳税人只要持自己的身份证到所在区县的地税营业大厅都可开具。(记者 沈衍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