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全国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评价分析
5、1 全国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评价结果
根据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的2005~2006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合成,图5-1、图5-2、图5-3和表5-1列出了两个年份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排位和排位变化情况,以及其下属3个三级指标的评价结果。
5、2 全国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排序分析
2005年全国各省、市(区)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处于上游区(排在前10位)的依次排序为: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北京市、山东省、山西省、浙江省、福建省、河北省、河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江苏省、吉林省、天津市、陕西省、湖南省、上海市、江西省、四川省、云南省、湖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重庆市、海南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2006年全国各省、市(区)可持续发展处于上游区的依次排序是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浙江省、北京市、黑龙江省、江苏省、山西省、天津市、福建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吉林省、河南省、广东省、河北省、陕西省、湖南省、四川省、上海市、江西省、湖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5、3 全国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排序变化比较
2006年与2005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1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广东省(12位),其他依次为江苏省(4位)、天津市(4位)、浙江省(3位)、山东省(2位)、安徽省(2位)、广西壮族自治区(2位)、甘肃省(2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位)、吉林省(1位)、四川省(1位);6个省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4个省市,下降幅度最大的是云南省(9位),其他依次为河北省(5位)、黑龙江省(3位)、重庆市(3位)、山西省(2位)、福建省(2位)、河南省(2位)、江西省(2位)、上海市(2位)、北京市(1位)、陕西省(1位)、湖南省(1位)、海南省(1位)、贵州省(1位)。
5、4 全国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跨区段变化情况在评价期内,一些省、市(区)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排位的升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在跨区段上升方面,江苏省和天津市由中游区升入上游区;广东省由下游区升入中游区。在跨区段下降方面,河北省由上游区大幅度跌入中游区;云南省由中游区跌入下游区。
5、5 全国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动因分析
在资源竞争力方面,2005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山西省、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山东省、吉林省、辽宁省、宁夏回族自治区;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山西省、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山东省、吉林省、辽宁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在环境竞争力方面,2005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福建省、江西省、浙江省、云南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四川省、陕西省;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辽宁省、海南省、甘肃省、广东省、山东省、湖南省、四川省。
在人力资源竞争力方面,2005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辽宁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河北省、黑龙江省;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山东省、浙江省、江苏省、辽宁省、河南省、广东省、黑龙江省。
从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排位上升最快的4个省区(上升3位以上)来看,都是由于环境竞争力大幅度上升在起主导作用,特别是广东省环境竞争力,而资源竞争力和人力资源竞争力的排位基本保持不变;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排位下降幅度最大的4个省区(下降3位以上),也均是环境竞争力排位大幅度下降所引起的。这说明资源竞争力受不可再生资源消耗的制约,提升位次难度很大,而环境是可以通过保护、改善得到优化的,因此,提升可持续发展竞争力重点在于提升环境竞争力、人力资源竞争力。但是,资源的合理开发、保护和有效利用,也是提升可持续发展竞争力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河北省因环境竞争力大幅度下降而导致可持续发展竞争力也大幅度下降的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