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全国省域知识经济竞争力评价分析
7、1 全国省域知识经济竞争力评价结果
根据知识经济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的2005~2006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合成,图7-1、图7-2、图7-3和表7-1列出了两个年度知识经济竞争力排位和排位变化情况,以及其下属2个三级指标的评价结果。
7、2 全国省域知识经济竞争力排序分析
2005年全国各省、市(区)知识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前10位)的依次为: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天津市、陕西省、浙江省、山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湖南省、辽宁省、甘肃省、福建省、重庆市、江西省、四川省、河南省、河北省、吉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为:安徽省、黑龙江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
2006年全国各省、市(区)知识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是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天津市、陕西省、山东省、山西省、浙江省、安徽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湖北省、湖南省、福建省、辽宁省、河南省、甘肃省、江西省、河北省、吉林省、四川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为:重庆市、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青海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
7、3 全国省域知识经济竞争力排序变化比较
2006年与2005年相比,排位上升的有8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安徽省(11位),其他依次为河南省(3位)、山东省(2位)、内蒙古自治区(2位)、广西壮族自治区(2位)、福建省(1位)、河北省(1位)、吉林省(1位);排位没有变化的是北京市、上海市和广东省等12个省区;排位下降的有11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重庆市(6位),其他依次为四川省(3位)、甘肃省(3位)、浙江省(2位)、辽宁省(2位)、贵州省(2位)、湖北省(1位)、湖南省(1位)、江西省(1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位)、云南省(1位)。
7、4全国省域知识经济竞争力跨区段变化情况
在评价期内,一些省、市(区)知识经济竞争力排位的升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在跨区段上升方面,安徽省由下游区跃入上游区;在跨区段下降方面,湖北省由上游区降入中游区,重庆市由中游区降入下游区。
7、5全国省域知识经济竞争力动因分析
在科技竞争力方面,2005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天津市、浙江省、陕西省、山东省、辽宁省、福建省;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天津市、浙江省、陕西省、山东省、辽宁省、福建省。
在教育竞争力方面,2005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北京市、陕西省、山西省、上海市、天津市、湖南省、湖北省、甘肃省、河南省、江苏省;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北京市、陕西省、安徽省、山西省、天津市、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甘肃省、山东省。
在文化竞争力方面,2005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湖南省、山西省、重庆市、福建省;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山西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
从3个三级指标的变化情况中可以看出,经济发达地区多数处于科技竞争力、教育竞争力和文化竞争力比较均衡、协调提升的态势,一些中西部省、市(区)的三个三级指标也保持了比较均衡、协调提升的态势,如陕西省等。但在一些中西部地区,科技竞争力和教育竞争力的排位很不协调,如安徽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甘肃省等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