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全国省域发展水平竞争力评价分析
10、1 全国省域发展水平竞争力评价结果
根据发展水平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的2005~2006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合成,图10-1、图10-2、图10-3和表10-1列出了两个年份发展水平竞争力排位和排位变化情况,以及其下属3个三级指标的评价结果。
10、2 全国省域发展水平竞争力排序分析
2005年全国各省、市(区)发展水平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为: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广东省、北京市、山东省、福建省、天津市、江西省、河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重庆市、河南省、辽宁省、湖南省、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徽省、海南省、云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为:湖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山西省、吉林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黑龙江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
2006年全国各省、市(区)发展水平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山东省、天津市、福建省、北京市、江西省、辽宁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湖南省、河北省、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西藏自治区、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湖北省、吉林省、海南省、青海省、山西省、黑龙江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贵州省。
10、3 全国省域发展水平竞争力排序变化比较 2006年与2005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2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西藏自治区(9位),其他依次为:宁夏回族自治区(8位)、辽宁省(3位)、湖南省(3位)、天津市(2位)、吉林省(2位)、青海省(2位)、广东省(1位)、山东省(1位)、黑龙江省(1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位)、甘肃省(1位);只有浙江省等5个省市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4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云南省(7位),其他依次为重庆市(4位)、海南省(4位)、北京市(3位)、广西壮族自治区(3位)、河北省(2位)、四川省(2位)、内蒙古自治区(2位)、山西省(2位)、上海市(1位)、安徽省(1位)、河南省(1位)、陕西省(1位)、贵州省(1位)。
10、4 全国省域发展水平竞争力跨区段变化情况
在评价期内,一些省、市(区)发展水平竞争力排位的升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在跨区段上升方面,辽宁省由中游区升入上游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由下游区升入中游区。在跨区段下降方面,河北省由上游区降入中游区,海南省由中游区降入下游区。
10、5 全国省域发展水平竞争力动因分析
在工业化进程竞争力方面,2005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浙江省、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天津市、福建省、河南省、江西省、上海市、山西省;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广东省、浙江省、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福建省、河南省、陕西省、青海省。
在城市化进程竞争力方面,2005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天津市、江苏省、福建省、海南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西藏自治区、福建省、重庆市。
在市场化进程竞争力方面,2005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市、福建省、上海市、重庆市、山东省、湖南省、安徽省;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市、福建省、山东省、上海市、重庆市、湖南省、河北省。
从3个三级指标的变化中还可以看出,排位居于前10位的省、市(区)大多数是经济比较活跃的东部沿海地区,这些地区中的大多数3个指标表现都比较好,这表明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在总体上是一个联系密切、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发展过程,一个省域的发展水平竞争力是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竞争力的综合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