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变化的基本规律
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是由9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和207个四级指标的综合评价结果,综合反映了一个省份在经济、科技、教育、财政、金融、资源、环境、政府作用和科学和谐发展等各方面的发展情况,及其在全国的竞争地位,各方面的发展共同促进、相互制约,共同影响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排位和变化。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发展变化有其内在的基本规律,既有各个省、市(区)普遍存在的一般性规律,也有不同省情、市情、区情所决定的特殊规律,要有效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就需要深刻认识和深入把握这些规律,从而研究和发现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正确路径、方法和对策。
12、1 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培养是一个长期过程
表12-1列出了2005年和2006年评价期间全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及变化情况。从表12-1中,各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的变化情况来看,整体上各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保持在固定区域,变化不大。2006年处于上游区的10个省、市(区)除河北省外,在评价期间内始终处于上游区,而且排位基本保持不变,比如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在整个评价期内排位没有变化,河北省也只有1位的上升变化。2006年处于中游区的10个省、市(区)除了内蒙古自治区和安徽省以外,其他8个省份在评价时段内始终处于中游区,而且排位波动幅度都比较小,但是相互交替现象比较突出,这反映了处于中游区的各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非常接近,相互之间的差距很小,没有形成明显的竞争优势,排位很容易发生变化。2006年处于下游区的11个省区中,除陕西省由中游区降入下游区外,其他省份排位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基本都处于下游区,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要在近期内升入中游区难度较大。这说明,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排位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竞争优势是长期积累和提升的结果,也是众多客观指标综合评价的结果,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不能寄希望于一时的变化,也不能寄希望于少数指标的变化,而需要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在多方面共同发展提高。
当然,经济综合竞争力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受到自身发展及其他省份发展的共同影响,竞争力排位还是会发生一定变化的,有时候升降幅度还是比较大的。从变化趋势看,一方面,河北省从中游区升入上游区,安徽省从下游区升入中游区,将处于持续上升趋势,上升幅度较大,说明这些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在稳步的提升,促使其排位不断靠前。另一方面,内蒙古自治区由上游区降入中游区,陕西省从中游区降入下游区,说明这些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有所下降,没有保持其竞争优势,被其他省份所超越。这说明经济综合竞争力不只是经济总量的竞争,而是经济总量、增长速度、人均水平和显性优势、潜在优势的综合竞争。
在这种综合竞争中,大省有大省的优势和不足,小省也有其不足和优势,经济欠发达的省份要在经济综合竞争力上赶上经济发达地区,是完全有可能的。特别是中央政府立足于全面、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先后提出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最近又把重庆和成都定为首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这些地区实行政策鼓励和倾斜。这些政策和措施必将使这些地区激发活力,深化改革,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它们能够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从而推动经济社会更加全面快速发展。因此,经济欠发达省份只要抓住历史机遇,加快发展、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就可以充分发挥总量基数小、增长快和人口少、人均水平容易提高的有利条件,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或上一个发展层次。
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变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两年中的上中下游区段的区隔并不非常明显,上一区段的最后一位,与下一区段的第一位的分值差距很小,一方面为下一区段的省市区升级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也表明现阶段的省域经济竞争是非常激烈的,一些处于上一区段下端的省市区都将面临处于下一区段上端省市区竞争升级的风险,稍有懈怠就有可能降入下一区段。
12、2 强势指标是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保持优势地位的重要支撑
表12-2列出了2006年全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四级指标竞争态势结构及其变化趋势。从表12-2中可以看出,强势指标是一个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支撑。上海、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天津等省市之所以在评价时段内始终处于上游区,并保持竞争优势,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几个省市都有一批始终处于上游区且保持持续上升趋势的强势指标,而且强势指标的数量也是最多的。强势指标的数量以天津市为界线,形成了明显的断层,表明包括天津市以上7个强势指标数量最多的省市,其经济综合竞争力的优势地位是比较稳固的。辽宁省、福建省、河北省虽然处于上游区,但强势指标个数较少,不足天津市的四分之一,与上海、广东等省市相比就更少了,其优势地位是不稳固的,难以保持其竞争优势。所以,一个省、市(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可以靠优势指标居多升入上游区,但要持续确保竞争优势地位,必须靠强势指标的强力支撑。反之,劣势指标太多,就会导致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靠后。处于下游区的11个省份中,除陕西省和重庆市以外,其他省份的劣势指标都在100个上下,远远超过上游区和中游区省份劣势指标的个数。
当然,也不能完全依靠强势指标的个数来决定一个省份在全国的排位,很多排位比较靠前的省份强势指标个数反而比排位靠后的省份少,例如辽宁省、河北省和河南省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都比较靠前,特别是辽宁省进入上游区,排在第8位,但它们的强势指标个数只有10个左右,而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在中游甚至下游区的几个省份强势指标个数比较多,例如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都超过或达到20个,特别是西藏自治区的强势指标有22个,个数排在全国第八位,但其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在全国末位。因此,还要考虑优势指标个数在总指标个数中的比重,这也是体现一省竞争优势的重要方面。把各省份的强势指标个数和优势指标个数加总后,可以发现,强势和优势指标个数之和越多的,其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越靠前。处于上游区的10个省份中,除福建省和河北省以外,其他8个省份强势和优势指标个数之和都超过100个,远远超过中游区和下游区省份所拥有的强势和优势指标个数。同样,中游区省份拥有的强势和优势指标个数一般比下游区的要多很多。下游区省份强势指标和优势指标数量之和都不到50个,少于指标总个数的1/4。所以,强势指标与优势指标的组合,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个省域在全国的排位顺序。
最后,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中的强势指标、优势指标、中势指标、劣势指标的不同结构分布,为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指明了基本路径和方法,从固强增强、培优扩优、补短减劣、缓降止降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举措,将会使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变得系统、清晰、有序、有效,促进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12、3 宏观经济竞争力是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最直接体现
宏观经济竞争力由经济实力竞争力、经济结构竞争力和经济外向度竞争力三个方面体现,其主要的指标都是生产、收入、投资、消费、进出口和产业结构等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是体现各省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的主要方面,图12-1和图12-2分别显示了2005年和2006年全国各省、市(区)宏观经济竞争力和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的对比情况。
从图12-1和图12-2可以看出,各省的宏观经济竞争力和经济实力竞争力排位都非常接近,有的省份完全相同。这种高度拟合的效果说明宏观经济竞争力是经济综合竞争力最直接的体现,也就是说,各省在提升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过程中,宏观经济竞争力也会得到相应的提升。
12、4 产业经济竞争力是推动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上升的主要力量
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三次产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载体,产业经济的发展是经济长的动力,而企业更是国民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没有产业的发展,就没有国民经济的发展,产业没有竞争力,国民经济也不会有竞争力,由此决定了产业经济竞争力是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图12-3和图12-4分别描述了2005年和2006年全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变化受产业经济竞争力的影响情况。
从图12-3和图12-4中可以看出,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和产业经济竞争力基本上是同方向变化的,也就是说产业经济竞争力排位比较靠前的,其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也比较靠前,反过来,产业经济竞争力没有优势的省份,其经济综合竞争力也缺乏优势。当然有几个比较特殊的省份,比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云南省,两者的产业经济竞争力具有相对优势,而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排位比较靠后,是受到众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产业经济竞争力的大幅度提升,是推动经济综合竞争力上升的中坚力量,要大力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必须紧紧抓住产业经济竞争力这一关键环节。
12、5 知识经济竞争力和政府作用竞争力是推动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提升的有效手段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省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教育发展也为省域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所以知识经济发展是提高省域经济发展速度,优化省域经济结构、改善省域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对象是以省域级别的行政区域划分的,各省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提升离不开各省政府对本省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各省政府依据本省的省情,制定相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实施针对本地的发展经济、规调经济和保障经济等措施,对本省经济综合竞争力提升有直接的影响。图12-5和图12-6分别描述了2005年和2006年全国各省、市(区)知识经济竞争力和政府作用竞争力对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间发展变化的关系。
图12-52005年全国各省市(区)知识经济竞争力、政府作用竞争力和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排位关系图12-62006年全国各省市(区)知识经济竞争力、政府作用竞争力和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排位关系从图12-5和图12-6可以看出,知识经济竞争力和政府作用竞争力的排位变化对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变化有较大的影响。知识经济竞争力排位前10位的省份除了山西省、安徽省和陕西省以外,其他7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都在前10位;而知识经济竞争力处于下游区的省份只有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的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中游区,其他都处于下游区。政府作用竞争力排位前10位的省份除了湖北省以外,其他9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都在上游区;而政府作用竞争力处于下游区的省份,只有四川省比较特殊,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中游区,其他省份均处在下游区。
12、6 科学的发展方式,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是保持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竞争优势的关键保障
只有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省域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没有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保障,不能实现科学发展,就无法持续保持省域经济的长期繁荣,同时也难以保证经济综合竞争力的优势,提升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排位。图12-7和图12-8分别描述了2005年和2006年全国各省、市(区)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与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名变化的比较情况。
从图12-7和图12-8可以看出,大多数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名与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排位比较接近,在评价期末,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在上游区的10个省、市(区)中,除了北京市和辽宁省以外,其他8个省市区的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也都处于上游区,而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在下游区的省份中,只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处于上游区、青海省和海南省处于中游区外,其他8个省区均处于下游区。这充分表明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是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海南省的3个例外案例也蕴涵着不可忽视的意义,这就是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与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关系并不是完全绝对的同等关系,科学和谐发展中的协调、和谐,其自身有着不同层次之分,既有高层、高水平的协调、和谐发展,如科学、谐发展竞争力和经济综合竞争力均处于上游区的8个省域;也有处于中间层次、一般水平和较低层次、较低水平的协调、和谐发展,也就是说经济综合竞争力不够强的省域也可以实现比较协调、和谐的发展,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海南省,只不过这是一种层次水平不够高的协调、和谐发展。这个特殊现象给予我们如下启示: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需要着力提升协调、和谐发展的层次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