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是世界的大潮流,也是中国的大潮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生活水平、文化水平的提高,对民主的诉求和对社会政治的参与欲求也越来越高。探索科学改革观,就必须客观理智地认识中国的政治民主,促进中国政治文明的建设。2003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政治文明”建设的任务,相应地,2004年全国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正式把“政治文明”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政治文明”的入宪,为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法律基础。
一、政治文明与政治体制改革
一个完备的法制体系是政治民主和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也是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游戏规则。但政治体制改革又不等于法制建设,其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法制建设,二是权力结构和制衡的改革,三是组织人事制度的改革,四是行政体制的改革。权力结构和制衡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其主要任务是,建立系统完备的权力监督制衡机制,使权力的运作高度透明,以防止有人利用公共权力谋私腐败。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通过权力的监督制衡、吏治的改革、行政机构的改革和行政垄断的治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为此,要加大力度科学设计和出台民主考察、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和国家监察制度,党、政、立法、司法分工制衡和相互关系制度,等等。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一样,应当渐进式进行,不能希望通过一个“休克疗法”,一夜之间一步到位,这既是不可能的,也是十分危险的。但渐进也必须真正进行。渐进的第一步,最急迫要做的就是政府定规矩,在新形势下把政府自身的职能、运作程序搞清楚,建立一套公开透明的制度、一套规范,形成一套公共监督机制来规范政府的运作。
行政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中介点,是我国的改革从经济体制向政治体制、社会体制、文化体制全面改革的重要环节。行政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和目标是从“全能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战略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实际上就是政府的不断转型过程。转型的基本目标是使中国过去那种掌权型、控制型、主宰型、服务型为一体的“全能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就现在来说,中国政府的职能表现出多元复杂情况,既有“越位”问题——干了应该由市场干的事;也有“错位”问题——官场通行市场原则,市场通行官场原则;还有“缺位”问题——低效、失职和不作为。无论是“越位”、“错位”,还是“缺位”,都不是一个完备的现代政府,这就要通过加大政府自身的改革力度实现政府转型。“公共服务型政府”具有多方面的内涵,这包括自律、守法、廉政、勤政、严政、公正、民主、亲民、精干等,也就是服务型、法制型、管理型、民主型和权威型成一体的政府。这说明,我国从“全能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战略转变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图1.4描述了从“全能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战略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