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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民收入是前提
显然,扩大农村地区内需一个必要的前提是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只有生产发展了,收入增加了,农民潜在的需求才能变成现实的消费。“我国农村内需潜力大是指农村人口比较多,只要有收入增加的刺激,农民收入用于消费的比重就会变高。”秦池江认为,这种潜力是指发展的趋势而言,并不是就农民现有收入水平而言。
由于我国农产品(11.77,-0.03,-0.25%)商品化率和农业市场化程度总体偏低,农民收入相对偏低,这正是导致我国农村地区消费不振的主要原因。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仅有4140元。另外,近年来,农资产品价格的上升和农业生产成本的增加,决定了要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享受到改革的实惠还必须依赖一定政策性的专项支持。
在此方面,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2004年,我国开始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并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对农民实行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收入。此次国家提出,提高明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和各项补贴标准,无疑将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对农民生活状况的改善起到直接的作用,从而促进农民的消费。有专家预计,“十一五”期间,国家每年用于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或达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上限2500亿元左右。
“我们过去对‘三农’支持的力度不够,今后惠农的基本政策不要改变,同时加大农村投资,改变农村生态环境、增加农村科技投入,增加农民的收入就会带动消费,农村地区的内需将很快扩大,农村经济发展的面貌将有很大改观。”秦池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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