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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最快一周后出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细则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4-09  发表评论>>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内四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后,相关细则何时出台,第一单结算何时可以出炉,成为关注焦点。

记者昨日(8日)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广东4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相关细则已基本准备完毕,最快将于一周后公布。

200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决定,研究部署对广东与港澳地区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为了尽快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广东省政府已制定了详细的试点工作方案,并于2009年2月上报国务院。

目前占据广东外汇结算主要份额的是广东中行,记者昨日从该行获悉,关于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完毕,待有关部门正式出台细则后,即可进入实操程序。

文章来源: 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 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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