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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全国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评价分析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5-27  发表评论>>

6、1全国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评价结果

根据财政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06~2007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统计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合成,图6-1、图6-2、图6-3和表6-1列出了这两个年份财政金融竞争力排位和排位变化情况,以及其下属2个三级指标的评价结果。

6、2全国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排序分析

2006年全国各省、市、区财政金融竞争力处于上游区(排在前10位)的依次是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天津市、山西省、山东省、辽宁省、四川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陕西省、福建省、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省、安徽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河北省、贵州省、海南省、云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湖南省、甘肃省、吉林省。

2007年全国各省、市、区财政金融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是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天津市、四川省、辽宁省、重庆市、海南省;排在中游区的依次排序为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福建省、云南省、陕西省、贵州省、青海省、河北省、河南省;处于下游区的依次排序为山西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湖北省、湖南省、吉林省、甘肃省、黑龙江省。

6、3全国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排序变化比较

2007年与2006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3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海南省(13位)和西藏自治区(13位),其他依次为云南省(9位)、重庆市(6位)、贵州省(5位)、广西壮族自治区(4位)、四川省(3位)、江西省(3位)、内蒙古自治区(2位)、河北省(2位)、吉林省(2位)、辽宁省(1位)、湖南省(1位);北京等7个省市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1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湖北省(14位)和山西省(14位),其他依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位)、黑龙江省(6位)、陕西省(5位)、宁夏回族自治区(4位)、安徽省(3位)、山东省(3位)、河南省(2位)、青海省(2位)、福建省(2位)。

6、4全国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跨区段变化情况

在评价期内,一些省、市、区财政金融竞争力排位的升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在跨区段上升方面,海南省由下游区跃入上游区,西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和河北省等4个省区由下游区跃入中游区,重庆市由中游区升入上游区;在跨区段下降方面,山西省由上游区跌入下游区,山东省由上游区降入中游区,安徽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湖北省等4个省区由中游区降入下游区。

6、5全国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动因分析

在财政竞争力方面,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北京市、上海市、山西省、天津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陕西省、山东省、辽宁省;2007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广东省、西藏自治区、天津市、浙江省、重庆市、辽宁省、四川省。

在金融竞争力方面,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天津市、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四川省;2007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天津市、山东省、四川省、辽宁省、福建省。

从表6-1可以看出,在财政金融竞争力排位居于前10位的省、市、区中,前8个省、市、区在评价期内2个三级指标均始终处于上游区,表明财政、金融的关系密不可分,财政金融竞争力优势的形成需要财政竞争力、金融竞争力的共同支撑。财政金融竞争力排位上升超过5位的5个省、市、区除重庆市外均为经济欠发达地区,都是财政竞争力大幅度上升在起主要推动作用,而金融竞争力则小幅度变化;同时,在财政金融竞争力排位下降超过5位的5个省、市、区中,排位下降也都是财政竞争力大幅度下降在起主导作用,由此可见,在现阶段财政竞争力排位的大幅度升降是影响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金融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也是影响财政金融竞争力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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