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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国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评价分析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5-28  发表评论>>

4、1全国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评价结果

根据产业经济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06~2007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统计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合成,图4-1、图4-2、图4-3和表4-1列出了这两个年份产业经济竞争力排位和排位变化情况,以及其下属4个三级指标的评价结果。

4、2全国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序分析

2006年全国各省、市、区产业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前10位)的依次是:山东省、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津市;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河南省、辽宁省、河北省、吉林省、福建省、四川省、湖南省、陕西省、云南省、安徽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湖北省、青海省、海南省、江西省、山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

2007年全国各省、市、区产业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是:山东省、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黑龙江省、河南省、北京市;处于中游区的依次排序为河北省、福建省、湖北省、四川省、陕西省、湖南省、辽宁省、云南省、天津市、吉林省;处于下游区的依次排序为青海省、安徽省、海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山西省、江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重庆市。

4、3全国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序变化比较

2007年与2006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4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湖北省(上升8位),其他依次为内蒙古自治区(5位)、贵州省(5位)、西藏自治区(5位)、福建省(3位)、陕西省(3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位)、河南省(2位)、河北省(2位)、四川省(2位)、湖南省(1位)、云南省(1位)、青海省(1位)、广西壮族自治区(1位);5个省份排位没有变化;其他12个省份排位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天津市(下降9位),其他依次为吉林省(6位)、辽宁省(5位)、重庆市(4位)、江西省(4位),北京市(4位)、山西省(2位)、安徽省(2位)、上海市(2位)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和江苏省各下降1位。

4、4全国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跨区段变化情况

在评价期内,一些省、市、区产业经济竞争力排位的升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在跨区段上升方面,湖北省由下游区升入中游区;在跨区段下降方面,安徽省由中游区降入下游区,天津市由上游区降入中游区。

4、5全国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动因分析

在农业竞争力方面,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北京市、黑龙江省、河南省;2007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黑龙江省、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林省、河南省、浙江省、上海市。

在工业竞争力方面,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山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天津市、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浙江省;2007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山东省、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天津市、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

在服务业竞争力方面,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河南省;2007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贵州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福建省。

在企业竞争力方面,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山东省、广东省、浙江省、北京市、黑龙江省、江苏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上海市;2007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变化为: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黑龙江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福建省。

从上述产业经济竞争力排位跨区段升降的省、市、区看,湖北省产业经济竞争力排位由下游区升入中游区,是由4个三级指标排位上升推动的,特别是企业竞争力排位有较大幅度的上升(11位)。所以,要不断提升一个地区的产业经济竞争力,就必须全面提升4个三级指标的排位。那些产业经济竞争力排位在评价期均处于上游区的省、市、区,也都有4个三级指标的良好表现作支撑。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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