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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议会下院批准《中俄石油领域合作政府间协议》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7-04  发表评论>>

新华网莫斯科7月3日电(记者赵嘉麟)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3日投票表决,批准了今年4月份由俄罗斯和中国双方共同签署的《中俄石油领域合作政府间协议》。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今年4月份在北京同俄罗斯副总理伊戈尔·谢钦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四次会晤,共同签署了《中俄石油领域合作政府间协议》,双方管道建设、原油贸易和贷款等一揽子合作协议随即生效。

根据协议,中国和俄罗斯将共同建设和运营一条连接俄罗斯斯科沃罗季诺和中国大庆的输油管道,这条输油管道预计在2010年投入运营。项目建成后,俄方将在今后20年内每年向中国输出1500万吨原油。

王岐山说,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两国能源合作实现重大突破。这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背景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充分体现了双方加强合作、共克时艰的意愿和决心,为两国在该领域开展全面、长期、稳定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谢钦说,俄中签署协议推动两国能源合作迈上了新台阶,体现了俄中高度政治互信和两国战略协作的高水平,对促进两国各领域合作、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非常重要。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徐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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