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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子军
上海“炒房处长”被判无期(10月24日《楚天都市报》)。
上海市浦东新区“炒房处长”陶建国,收受开发商贿赂房产多达29套,价值1379万余元。这样的情形并非上海独有,在重庆打黑行动中落马的黑社会保护伞文强,据查有8处房产,其中的一套“受赠”别墅价值就达3000万元之巨;温州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戴国森因“杨湘洪案”被牵出后,在他的家中搜出十多本房产证;而近年来各地查处的腐败案件中,相当一部分都涉及房地产领域。
如此说来,贪官不也是高房价众多推手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吗?不仅那些用于行贿的“投资”最终必然要直接打入房地产成本中去,抬高房价;而且在房地产领域,行贿者是不是还能因此得到有关政策照顾、优惠,甚至是庇护?
然而,我们的某些专家却对这一现象视而不见,或者刻意回避,相反抛出诸如钉子户、女青年、丈母娘甚至父母、祖父母抬高房价、扭曲楼市的种种悖论,他们停留于事物的表象,牵强附会地将房价虚高的责任推在了广大深受高房价之害的弱势群体身上,也正因为如此,一些怪论一出笼就会招致舆论的广泛质疑乃至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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