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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首次试点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11-02  发表评论>>

新华网长春11月2日电(记者姚湜)1日,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劳动争议调解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劳资纠纷排查、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等活动将相继展开。据悉,此次为吉林省首次尝试开展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专员王德胜表示,城区、开发区是劳动争议案件多发地带,是调解工作的前沿和重点。“我省是首次尝试开展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试点,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开发区的特色和优势,为全省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探索一条新路子。”王德胜说。

据介绍,从11月1日至明年5月末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劳动争议调解试点的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组织机构、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争议预防、开展调解工作。已经建立的汽车产业开发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将指导驻区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帮助街道和社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同时,指导中心还将重点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排查制度,组织开展劳资纠纷排查,制定预防工作流程和排查台账、统计表;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培训,对区内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成人员、专兼职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能力。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徐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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