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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土地与能源的空间配置
中国网 | 时间: 2007-07-25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三 泛珠三角土地资源的空间配置

(一)土地资源状况

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所辖的国土面积与耕地面积存在一定的差距,以2005年的统计数据为例,四川与海南的国土面积差距最大,两省国土面积相差12倍多。人均的土地资源察赋状况也存在较大差距,其中广东与云南两省的人均土地资源察赋状况相差最大,人均国土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分别相差3倍多和2倍多。另外,单位GDP国土面积与单位农业产值耕地面积的差距也相当大。总体说来,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的土地资源与人口数量和经济规模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匹配性。

(二)土地资源的使用绩效

运用单位耕地面积的农业产值和单位国土面积的GDP,测度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的土地资源使用绩效,可以发现各省区的土地资源使用绩效相差很大,其中福建和广东的土地资源使用绩效较高,四川、贵州和云南三省的土地资源使用绩效较低。与表I的人均土地资源察赋指标对比,可以发现土地资源使用绩效较高的福建和广东两省的人均土地资源数量较低,而与此相对,土地资源使用绩效较低的四川、贵州和云南三省的人均土地资源数量较高。另外,从表2数据可以看出,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的土地资源使用绩效都表现出随时间增长的趋势。

(三)土地资源的空间配置

土地资源是不能够在空间进行物理移动的特殊资源,笔者认为,土地资源空间配置概念的内涵是指:着眼地域空间之间的经济与权益的联系,在不同地域空间上规划实施满足地域空间之间权益主体需求的土地资源利用模式。稳定耕地总量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土地政策,该政策使一些经济发展条件好、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的经济发展用地的供需矛盾非常尖锐。通过区域合作,在不同地域空间上规划实施满足地域空间之间权益主体需求的土地资源利用模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一些地区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与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主体功能区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不同主体功 能 区 域 上实施不同的土地政策,依靠主体功能区划可以有效地在区域之间配置土地资源利用模式,通过区域之间非均等的耕地保护政策稳定耕地总量,也就是说,通过子区域差异控制的方式实现大区域总量控制的目标。

泛珠三角经济区为子区域差异控制实现大区域总量控制的耕地保护政策提供了政策实施平台,泛珠三角经济区人均土地资源察赋状况与土地资源使用绩效之间的错位营造了土地资源空间配置的巨大需求。目前主要的问题是缺乏改革空间均等耕地保护政策的体制(也就是土地资源空间配置体制)。美国发展权转移的市场交易体制的经验(高国力,2006),可供我国在构建土地资源空间配置体制时借鉴。可以模仿美国对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的控制和交易,建立我国耕地非农用指标区域之间的交易制度。泛珠三角经济区具有较好的土地资源空间配置体制创新的基础,国家有必要在泛珠三角地区推动土地资源空间配置体制创新的试点。

四 泛珠三角能源的空间配置

(一)能源供给情况

泛珠三角经济区是一个能源矿藏资源较贫乏的地区,其石油、煤炭及天然气的储量占全国储量的比重都较低,且泛珠三角经济区的能源矿藏主要分布在四川、贵州和云南三个省份,各省区之间的能源矿藏储量贫富差距很大。

近些年泛珠三角经济区的能源开发强度较大,以2004年的统计数据为例,泛珠三角的原煤、原油和天然气等一次能源生产量占全国生产总量的比重都明显高于其储量在全国总量中所占的比重。此外,近些年泛珠三角各省区的发电量增长较快,其中广东省的发电量明显高出其他省区许多。

(二)能源消费情况

泛珠三角经济区是一个能源消费量大的地域,近几年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的能源消费总量大约占到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30%。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一次能源消费构成都以煤炭为主,天然气所占比重极低(见表8)。近些年泛珠三角各省区的电力消费量与发电量一样,增长较快,并且广东省的电力消费量明显高出其他省区许多。

(三)能源使用绩效

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的能源使用绩效相差非常大,其中广东省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都是最低的。由于贵州省是个电力输出大省,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电耗以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值在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都是最高的。

(四)能源的空间配置

泛珠三角能源储量较贫乏,能源储量在空间上分布很不均匀,并且存在一定程度的能源供给与能源需求空间分布不匹配的问题。泛珠三角能源空间配置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泛珠三角内部各省区如何协作成一个整体,强化与外地区的能源合作,改善整个泛珠三角地区的能源结构;二是强化泛珠三角内部的能源合作,拓宽和提升能源消费大省广东与四川、贵州和云南的能源协作。在与外地区的能源合作层面,尤其在从国外进口能源方面,泛珠三角内 部 各省区应该联合成统一体,提高与外地区能源合作的谈判能力。目前广东和福建等省都从国外进口LNG,在未来LNG进口合同的谈判过程中,广东和福建等省最好能够联合成一个谈判实体,以此来提升整个泛珠三角地区从外地区调配能源的效率。

在泛珠三角内部各省区的能源合作层面,要通过区域内的能源协作解决能源供给与能源需求空间分布不匹配的问题,泛珠三角内部能源协作的基本目标是:在满足泛珠三角优化开发区与重点开发区经济发展能源需求的同时,保障泛珠三角经济区整个社会的能源安全,促进整个区域能源使用效率的提高,激励能源开发利用的环境负效应的减少;泛珠三角内部能源协作的基本内容是:四川、贵州和云南着力安排能源供给,满足广东的能源需求,同时广东应该通过泛珠三角内部的能源空间配置活动,引领四川、贵州和云南等省的能源使用绩效的提高,并对四川、贵州和云南等省在能源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环境负效应承担一些削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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