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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
中国网 | 时间: 2007-07-25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一)泛珠三角突发公共事件总体介绍

根据笔者统计,"9 +2”泛珠三角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情况如图I所示。从2003年I月I日到2005年12月31日发生的897起突发公共事件中,事故灾难类事件发生率最高,占40%;其次是自然灾害类事件,占32%;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相对较少,分别占15%和13%。

1.自然灾害类

从自然的角度分析,中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度高、灾害损失严重。由于受灾害影响的人口在2亿左右,占全国人口的1/7以上,自然灾害在中国有着较强的社会性。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灾害造成的损失也逐步增加。我国有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的人口、75%以上的工农业生产值,分布在气象、海洋、洪水、地震等灾害严重的沿海及东部地区。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一般都要上亿元。而泛珠三角区域也是受灾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52%属于水早气象灾害,2003年台风“伊布都”和“杜鹃”相继登陆,大范围地区受灾,损失严重;2005年南方发生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广东、江西、湖南、福建灾情紧急。除了水早气象灾害,森林草原火灾也是一个隐患,占了22% (见图2),这其中大多数是人为失误造成的,如2005年5月22日四川木里山火就烧毁了上万亩森林。

2.事故灾难类

从事故灾难的角度,泛珠三角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事故总量居高不下,屡屡发生的重大和特大事故更具突发性、灾难性和社会危害性。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占43%,交通运输事故占45%, 2005年8月广东兴宁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导致123名矿工丧命,2004年8月四川万源客车坠崖事故造成23人死亡,类似事故时有发生。近10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各种事故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口超过20万人,伤残者超过20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惊人。而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以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相对较少发生,分别为3%和9%,但是一旦发生,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远远大于矿难和交通事故,对于环境污染的善后治理工作难度相对更大。如2005年12月广东韶关北江水锡污染事件、2004年贵阳电厂“黑尘暴”污染事件,就引起了大范围的社会恐慌,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公共卫生事件

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看,近年来食源性疾病、严重职业病危害对健康的危害呈上升趋势,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形势依然严峻。最常发生的是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事件,占59%,毒米、毒酒、毒奶粉、苏丹红、受污染的海产食品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食品恐怖主义”正威胁着中国的老百姓。其次是传染病疫情,占27%,, 2003年初,一场史无前例的非典危机在中国和世界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突然爆发,并大规模迅速蔓延。“非典”使执政不到一个月的新一届中国政府第一次面临突如其来的外部冲击和重大挑战。在全球化国际环境下,某些新型流行疾病的传播和蔓延(如禽流感),造成严重的社会恐慌以及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对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和危害。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在泛珠三角地区从未发生,即使像“非典”这样一开始为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也能在短时间内查出病因,继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

4.社会安全事件

从社会安全的角度分析,泛珠三角地区目前正进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同时又是矛盾凸显期,社会治安形势严峻。近年来,国内的犯罪向动态化、组织化、职业化和智能化的趋势发展。重大刑事案件成为社会安全事件的焦点,占了社会安全事件的61% 9“孙志刚事件”、“马加爵杀人案”、“奔驰车撞人案”等刑事案件受到媒体、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由于处理不当而演化成公共危机。占比例20%的经济安全事件也不容忽视(见图5),像2003年福建破获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假发票偷税案、四川绵阳破获一起特大人民币假钞案,涉案金额巨大,犯罪形势趋向多样化、复杂化,甚至走向国际化,尤其是高新技术的发展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现代化的作案手段。恐怖主义和黑社会团体依然是社会安全的隐患。2004年四川间中发生囚犯集体越狱事件;2003年4月澳门警察破获澳门历来最大宗军火案,搜出10多支冲锋枪、自动步枪、手枪及一批炸药、子弹等。安全隐患非常多,也是一个定时炸弹。此外,由于群体性突发事件话题敏感,政府一般不予公开,媒体对此类事件的报道非常少,因此关于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数据不一定能反映真实情况,这是本文采用从媒体报道中收集数据的研究方法存在的一定缺陷。而实际上,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数量呈稳步上升趋势,每年集体上访的数量持续增加,如果没有政府一直对此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件的发生,将大量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种增长幅度会更大。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分布

可以看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分布:自然灾害季节性爆发,第三季度为自然灾害高发期,沿海地区受台风等气象灾害影响,继而引发特大洪涝灾害,而到了第四季自然灾害有所回落。事故灾难长期居高不下,交通事故、矿难事故、火灾等人直接威胁着生命安全,以江西省为例,2003一2005年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工矿商贸事故13起,死亡237人。自从“非典”以后,国家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系统,公共卫生事件略有下降。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并不受时间的影响,在各个季度的发生率比较平均。

(三)突发公共事件的地区分布

可以看出,广东是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高发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频率都很高;澳门、海南、福建、广西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频率相对较低;自然灾害严重的省份包括四川、湖南、江西、云南,其中云南的地震占了泛珠三角地震的60%以上,这主要受地理位置的影响;事故灾难频发的省份有四川、贵州、湖南、江西,这些地区产业结构以工业为主,加上地势险要,导致工矿商贸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频发;如果说安全事故和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是在当地引起关注的话,那么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相对更容易在大范围地区(即跨省区)产生重要影响,像“伊布都”台风、“禽流感”疾病则在多个省份造成了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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