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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论坛明确合作重点方向
中国网 | 时间: 2007-07-26  | 文章来源: 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

6月10日下午,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圆满闭幕。在行政首长记者招待会上,湖南省省长周强介绍了本次论坛的成果,论坛明确合作各方今后将在产业转移、市场对接、劳务输出及金融等方面加强合作。周强同时宣布,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合作洽谈会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承办。

论坛得到中央高度重视

这次论坛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国家各部委的大力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专程来湘莅临论坛指导,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港澳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全国工商联、共青团中央、中国贸促会、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等24个国家部委,还有中国海运集团作为大会的指导单位出席论坛,并结合全国“十一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对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尤其是促进跨区域合作地区提出了很多指导性的意见。

周强表示,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已完成既定的议程,取得了丰硕成果,必将为泛珠区域发展,促进各方崛起,互利多赢做出贡献。本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受到了海内外的关注,除“9+2”行政首长外,长三角、环渤海常设机构代表、山东、浙江等沿海省市嘉宾,以及东盟的老挝、柬埔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缅甸等国家的商务官员,还有欧盟驻华、商务参赞团应邀参加了这次盛会,大家共同交流经验,并对论坛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审议通过一批重要文件

论坛举行期间,与会各方根据《泛珠三角区域规划纲要》共同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入交流,共同研究积极协商,审议通过了《2006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关于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实施的重要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市场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章程》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承办方产生办法(修订稿)》等文件。

致力促进产业转移和市场对接

周强介绍说,论坛期间,围绕本届论坛确定的产业转移、市场对接、劳务和金融合作等论题,合作各方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形成了广泛的共识。

一是致力促进产业转移。各方确定了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是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的基础。大家一致认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已进入了关键阶段,必须进一步提高区域资源的配置效益,促进产业链的相互衔接,加快泛珠三角区域内的产业梯度转移步伐,提高经济一体化水平。

二是致力促进市场对接。在充分吸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泛珠三角区域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市场环境建设方面的实施意见》,明确各方今后将进一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取消不利于市场统一,妨碍公平的地方性政策,努力消除限制地区流通的障碍,实现区域一体化,逐步形成开放、竞争有序、公平公正的区域大市场。

三是致力促进劳务合作。在本届论坛9省区劳动保障厅负责人共同签署《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议书》的基础上,各方行政首长达成共识,将切实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逐步完善有效运作的原则,成立泛珠三角区域劳动力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各省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的规划、建设和协调工作。各方将进一步推进区域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争取2010年前实现各省区县以上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劳动力市场实现信息联网运作和开通远程建工系统,并在建立泛珠三角区域跨省区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必要问题上达成了初步意向。

四是致力促进金融合作。各方行政首长一致表示,将继续利用广东、香港、澳门在资本市场的优势,开放区域金融合作市场,推动金融领域更深层次、更广范围的合作,并就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防御体系,治理金融环境等问题形成了初步的共识。

五是泛珠三角区域与东盟国家对话取得初步进展,合作前景广阔。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全面合作,是泛珠三角区域顺应时代潮流,积极参与周边地区经济合作的重要方面。本届论坛“9+2”行政首长与东盟国家商务官员在商业贸易合作、产业投资合作以及旅游服务合作方面开展了对话,表达了合作的诚意、愿望、设想,获得了积极的成效,并在建立泛珠与东盟的对话合作常设机制问题上,达成了共识。(记者 谭礼剑 蒋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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