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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展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中国和世界技术的发展速度、中国参与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等诸多背景要素的综合。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国民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将为中国会展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在动力和宽松的外部环境。
一 研究背景
1入世五年过渡期结束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大家庭中的一名成员,当时中国做出了“平等对待所有成员、取消双重定价惯例以及在内销产品和出口产品待遇上的区别、价格控制、按照世贸协定以统一有效的方式修改现行国内立法并制定新的法律、不再对农产品保持或给予任何出口补贴、所有的企业将有进出口商品以及在关税领土内进行贸易的权利”等方面的承诺。
从“入世”至2006年12月11日的5年间,中国大幅削减关税,取消进口非关税措施,修改和新制定一系列进一步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并切实落实了各项承诺,展示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第一,在货物贸易领域,中国根据加入WTO承诺,对粮、棉、油、糖、羊毛、化肥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的进口,建立了完整、公开、透明的关税配额管理体制;随着2004年7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颁布,中国全面放开了外贸权,取消了已实行50年的外贸权审批制,开始实行外贸经营权登记制。
第二,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在银行、保险、证券、电信、建筑、分销、法律、旅游、交通等众多服务部门,修改和新制定了一系列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法规和规章,在WTO分类的160多个服务贸易部门中,中国已经开放了100个,占625%,接近发达成员平均水平(最不发达成员开放了24个、发展中成员开放了54个、发达成员开放了108个)。中国积极推动国内金融体制改革,在审慎原则的指导下建立起了公平、透明、高效的外资金融机构监管体制,如在银行领域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对中国公民开展人民币业务等;在分销领域,根据入世承诺,中国打破了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石油市场体系,中国石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
第三,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加入WTO前后,对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几乎所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进行了修改,使其与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及其他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相一致。
在宏观经济方面,加入WTO以来,中国采取了稳健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使经济保持了平稳和强劲的增长势头。国内生产总值(GDP)从2001年的109655亿元(13248亿美元)增长到了2005年的183085亿元(22350亿美元),5年年均增长9.5%,2006年突破了20万亿元。中国已于2005年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人均GDP在这一时期跨越了1000美元。
在国内产业发展方面,加入WTO后,当时预测会受到冲击的产业不但没有被冲垮,反而在入世带来的竞争压力下增强了内生竞争力,获得了更快更好的发展。服务业表现不俗,在过去五年中年均增长22%,国际排名从第12位升至第8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在对外贸易方面,2001年中国货物贸易的进出口总额为5096亿美元,2005年增长到14221亿美元,中国从2001年的世界第六大贸易国跃升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2006年,中国进出口总额达到17606.9亿美元,增长23.8%,其中出口总额为9690.8亿美元,增长27.2%;进口总额为7916.1亿美元,增长20%。
在利用外资方面,从2002年以前的约400亿美元,一路增加到500亿、600亿美元,至2005年已达700多亿美元。中国实际利用外资平均每年近550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的存量超过了2700亿美元。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推进了开放型经济发展,带动了国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造了4100万个就业机会。
2006年12月,过渡期基本结束,加之正值中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现期”并存的关键时期,中国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与维护产业安全的关系问题突出,面临的贸易保护主义加剧、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客观上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对外开放。
首先是贸易摩擦问题,我国经济地位迅速提升,形形色色的“中国威胁论”,世界经济不平衡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都加剧了摩擦。1995年以前,有反倾销法的经济体只有19个,2006年则有120多个,11年间发起了2840件反倾销调查案件。从内部看,我国不少出口产品质优价廉,对其他国家形成竞争压力,如2005年我国鞋类产品在美、欧、日的市场占有率分别高达60%、20%和67%,家具占欧盟进口比重由1999年的6%猛增到去年的50%。
其次是产业安全问题。只有通过开放逐步提高自身竞争力,产业才可能安全。改革开放28年的实践证明,长期高度保护的产业,并不一定安全,甚至可能拖国民经济的后腿。印度金融业在开放前并不比我们强,但1990年代开放后,服务水平迅速提高,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与其开放以前相比显然更安全了,其开放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吸取。在下一步开放中,要辨证看待产业安全,树立开放的经济安全观,立足经济全球化和我国产业实际,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核心,鼓励市场公平竞争,完善维护安全的体制机制,在扩大开放和促进发展中解决关心的产业安全问题。而中国的企业正需要逐步适应全球竞争环境,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应对保护期结束后的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2服务经济形态初显
考察全球经济发展的走向,存在一个明显的迹象,即发达国家经济重心正在转向服务业,产业结构呈现从“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型的总体趋势。
人类社会经历了农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时代之后,正在迈向服务经济时代。所谓服务经济是指服务业的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的比重超过60%的一种经济状态。现代产业理论认为:第一,服务业已经超越农业(第一产业)、工业和建筑业(第二产业)成为主要的产业部门,成为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发达国家服务业创造的社会财富已占3/4(即服务业产值占GDP的75%)。第二,服务产品逐渐成为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产品。农业和工业主要提供生存资料,而服务业则主要提供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随着小康社会的建成并向富裕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的需求越来越多,因而服务业将成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主要产业。第三,有些服务业,如金融、保险、电讯、航空、法律等,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国家主权和安全的极其重要的部门,甚至关系着国家的生死存亡。第四,一些服务业,如文化、教育、新闻、电视、广播、出版等,是意识形态很强的部门,事关重大。
2001年,服务业产值在GDP中的比重,美国为76.3%、英国为72.6%,法国为72.5%、德国为69.7%、日本为71.5%、意大利为69.5%、加拿大为66.1%;同年,服务业中的就业者占全部就业者的比重,美国为75.2%、法国为74.1%、德国为64.7%、英国为73.4%、意大利为62.5%、澳大利亚为74.1%、加拿大为74.4%、日本为63.9%。事实证明,无论按哪个标准衡量,发达国家都进入了服务经济时代。在中等发达国家,这两个比重在50%~60%。
据2005年经济普查数据,2004年我国服务业产值在GDP中的比重仅为31.9%,服务业中的就业者占全部就业者的比重仅为30.6%,比发达国家大约低40个百分点,比多数发展中国家大约低20个百分点。因此,中国服务经济的发展的确显得滞后,这说明,我国的服务业还有相当的发展空间。
正因如此,党中央十分强调要把发展服务业放在优先地位,要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大城市要把发展服务业放在优先地位,有条件的要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这是我国迎接服务经济时代的钟声,将成为走向服务经济时代的重要里程碑。
与工业相比,服务业的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有利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业还能够促进消费,有利于实现生产与消费的协调发展。特别重要的是,加快服务业发展是中国扩大就业的必然选择。到2010年,要力争使服务业占中国GDP的比重和就业人数占劳动者总人数的比重达到下中等收入国家的下线水平,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3“十一五规划”中各地重视发展会展经济
在现代服务经济体系中,会展活动已成为经济生活中重要的力量之一。在一些区位条件优越的区域经济体系中,甚至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关于这一点,只要检索一下我国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特别行政区中大部分地区制定的“十一五”规划内容,就可以得到相应的验证。
2006年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推出的发展规划是经过充分调查论证后出台的,会展经济成为大部分地区关注的重点有其必然的内外成因。
绝大部分地区发展会展经济顺应了国际、国内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兴起的服务型经济的大势。因为,伴随经济总量的扩大,地区与地区、行业与行业以及行业内部经济技术交往的需要必将迅速增长,包括展览会在内的会展活动正是满足这种需要的一种有效渠道,这将导致会展活动总量的扩张。加之中国是个地域广阔的国家,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有自己独有的工业,各地有不同的需求。各种发展条件所形成的会展经济产业将呈现出自身不同的特点。各地“十一五”规划中的会展经济发展考虑了地区的资源禀赋条件、战略性定位、务实性布局。
同时也不能不清醒地看到,在轰轰烈烈发展会展经济的现象下存在的隐忧:对会展经济的构成、内在作用机理、外在影响条件及其与经济社会的互动模式等认识尚处在探索阶段,有些地方可能还存在某种理解上的偏颇。比如,不少省的规划中对会展产业的部门属性理解不一,有的将其归之于“旅游产业”,有的纳入到“文化产业”,也有的认为附属于“中介服务业”,甚至在同一份规划中存在不同的安排。所有这些现象说明,对会展经济的现状、特征及其规律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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