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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90平方米征求意见稿”
中国网 | 时间: 2007-01-15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上午刊出,下午被废。一则关于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的征求意见稿为何如此“短命”?

1月9日上午,一则关于《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要点》”)的新闻出现在国内各大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当天下午,在媒体记者准备就此消息进行报道时,建设部网站又突然公布《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说明,指出《要点》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原函予以废止。

一发一废,时间如此紧凑和突兀,其中玄机何在?

突然 “废止”

1月9日,建设部网站公布的《要点》指出,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并不等于低品质住宅,中小套型同样可以建成适用、舒适、安全和美观的住宅。为了鼓励住宅建筑的节能节地设计,在90平方米为标准基数的情况下,各地区根据实际冷热程度不一,实际的套型标准略有调整。

然而,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建设部网站又突然公布《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说明。“在这一说明里,出现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大转弯。”业内人士评价说。

说明指出, 建设部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关于“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 的要求。

“近日发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说明强调指出。

随后,有网友留言:“咱们的建设部可真有幽默感。”更多的人发出“究竟要搞什么名堂?”的疑问。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1月9日晚上8点左右拨通了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李秉仁的手机,当记者问起为何突然废止原来的《要点》时,他表示,这是部里的决定,要坚决执行。《要点》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正处于研究过程中,一旦发现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就予以废止是很自然的事情,并没有其他的原因。

为何是90平米

“70%的新建住宅面积须建设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的说法曾一度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对于为何有90平米、70%的规定,建设部一位内部人士透露,2006年1~4月份,40个重点城市套均建筑面积113平方米,有16个城市的套均建筑面积高于120平方米,待销售商品房中120平方米以上套数占比重较2005年上半年上升4.7个百分点。“因此,才有了2006年5月底国务院关于‘90平方米’的限制”。业内人士称。

该人士表示,目前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6平方米,近5年来基本上每年增加1平方米,制定90平方米的要求,既考虑到了城镇居民居住水平不断提高的发展要求,也考虑到了节约土地等资源的国情要求。70%的确定,则主要考虑了我国城镇住房供应对象主体是广大普通居民家庭。

仔细研读建设部公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记者发现,意见稿中对于“面积控制标准”一项明确规定:“以夏热冬冷地区6层以下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为控制标准的基数,该地区其他类型的住宅和其他地区各类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由这个基数乘以相应的修正系数得出各地区各类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标准。”

按照这一规定,大部分地区的小户型面积标准在乘以相应的系数后,有所放宽,最高可达90平方米的1.19倍,约107平方米。“这将给各地在户型控制上带来一定的弹性。”业内人士称。

记者了解到,《要点》发布后,也有一些赞同之声:现在是个能源紧缺的时代,为鼓励住宅建筑的节能节地设计是有道理的,这样能节约更多能源。另外,刚开始一刀切的硬性规定不太合适,毕竟有经济富裕的家庭需要大一点的房子。然而等到公众反映过来,房价已经高的离谱了,房子的大小应该是老百姓的钱包说了算,让一个不太富裕的三口之家住在一个100多平米的房子里,每天为温饱发愁,至少是一种悲哀。(记者 渐鸿)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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