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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06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但效果一直不很理想。2006年房地产市场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部分城市房价增长过快

面对过快上涨的房价,2005年国家先后出台了新老“国八条”,投机炒房活动有所收敛,购房者一段时间内持币待购,然而一段沉寂后,一些大中城市的房价迅速回升。进人2006年,针对房价继续上涨的势头,国务院提出了包括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税收、信贷、土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等内容的六条措施,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9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全国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初步得到扼制,房价上涨幅度连续两年超过城镇人均可支配收人上升幅度的状况得到了改变。但部分城市房价上涨依然过快,全国70个城市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12月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5%,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6%。其中秦皇岛、北京、深圳等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超过或接近10%,福州、厦门、成都、广州也分别达到了9.8% , 9.1%, 8.5%和8.3%,深圳、大连、北京等6个城市二手住房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

(二)市场供给偏紧

近几年,房价持续过快增长,主要原因是市场供给不足。与市场结构性问题相比,供给总量不足的矛盾是主要矛盾。从2002年I月至2006年底,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一直在1.22亿一1.43亿平方米之间波动,与强劲需求之间形成鲜明反差。供求关系紧张,必然导致市场价格上涨,而价格上涨又导致投资和投机需求增长。房地产的投资和投机又刺激价格进一步上涨,形成恶性循环。

(三)价格结构矛盾突出

我国商品房供应的结构性矛盾一直存在,其中之一是套型结构矛盾。2006年1-6月份,40个重点城市上市预售的商品房套均建筑面积115平方米,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不足。但相比而言,价格结构矛盾更为突出。高价位商品房比重过高,低价位商品房开发量不足,与城镇普通居民家庭收入不适应。开发商为追求高额利润更愿意开发高档商品房是商品房价格结构矛盾形成的主要原因,但政府在土地供应、租赁住房补贴、住房保障等方面政策的缺失和滞后也是重要的原因。经济适用房投资2002年开始负增长,2004, 2005年又连续两年负增长,2006年占3.6%的经济适用房投资比重相对于庞大的中低收人家庭需求只能是杯水车薪。

(四)市场秩序有待于规范

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开发商囤积土地、虚假宣传、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问题仍然存在;违规预售、无证经营、合同诈骗、投机炒作等时有发生;开发商违规建设、擅自增加层数、增加建筑面积突破规划、囤积土地、炒买地皮、隐瞒利润、拖欠偷逃税款等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所有这些无不是对国家政策实施的干扰,无不是对社会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侵害。由此可见健全市场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任重而道远。

(五)信息系统建设有待完善

2004年有关部门已出台房地产市场 信 息 系 统建设的规定,但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的利益与权力关系,信息渠道不畅、统计标准难以统一、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差等仍然影响着政府的决策。由于住房信息、档案等基础制度建设滞后,住房基本底数不清,导致税收、信贷等抑制投资和投机需求的经济杠杆效力大减,抑制外资炒房的调控措施难以精确实施,原本旨在抑制炒房的政策反而祸及普通自住购房者,降低了大众对政策的认同和支持度。房地产信息仍然存在不透明、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特别是房地产信息向公众披露还未形成制度化,房地产信息的来源、搜集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建设还有待于完善,统计系统、建设系统、土地系统、金融系统等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全国性信息网络建设有待于加快推进。

(六)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滞后

解决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属市场失灵领域,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政府作用的空间。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滞后,一方面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权、事权匹配尚未明确,在房地产业发展与确保民生社会公平之间尚未找到合理平衡点。另一方面现有住房政策也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为低收人人群提供基本住房保障责任不明确,缺乏法律与制度保障。保障性住房在住房供应中比重低,覆盖面小,资金来源缺乏制度化保证。廉租房制度在一些城市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建立起住房基本保障家庭档案和申请、审批制度。经济适用房投资不仅从2002年后持续滑坡,而且在执行中走样,弊端丛生,成为腐败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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