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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特点回顾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07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一)政府整顿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进人2006年以来,政府在2005年整顿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刀阔斧地对房地产经纪业进行整顿规范,以巩固和深化2005年的调控成果。

5月17日,国务院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国六条”),包括住房供应结构、税收、信贷、土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方面。业内人士认为这六条措施拉开了2006年房地产调控的序幕。

5月31日国税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 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 74号文件),对“国六条”中二手房营业税新政策的具体执行问题予以明确,指出2006年6月I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7月26日《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 108号)明令8月I日起对二手房买卖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两税齐征使二手房卖方转售为租,并激发了买卖双方的观望心理,导致二手房市场逐步置于浓厚的观望气氛中。二手房交易的下降使一些不规范的或竞争力不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因无力适应新政下的市场而关门。

7月6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强调要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一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房地产经纪人承办经纪业务,应当采用房地产、工商管理部门制定的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并附有执行该项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执行人员的签名。房地产经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违规行为,将由房地产、发展改革、工商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或联合予以查处。

9月6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包括未取得经营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未按规定使用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等费用,在经纪活动中赚取差价等六类违法违规行为。

在国家宏观调控监管政策的指导下,各地政府也纷 纷 出 台 各项整治规范方案,积极落实整顿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相关政策。8月1日天津市公发了《关于天津市私产房交易 抵 押 贷 款实行资金监管的通知》。10月31日北京市工商局、市建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市建委和市工商局将在各自职责内,重点整治房地产经纪人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隐瞒重要事项、居间代理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房屋以及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哄抬房价等20种违法、违规行为。12月5日吉林省全力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针对以下六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商品房预(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行为中的欺诈行为;销售合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二)行业组织牵头引领行业走向规范

在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积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寻出解决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危机的有效办法,通过鼓励品牌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建立房地产经纪诚信档案、与政府部门联手打击违规操作的不法机构、加强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认证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市场准人和清退机制、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培训等一系列举措,为扭转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诚信危机局面、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在2006年10月31日召开的“2006全国房地产经纪评价结果发布暨行业发展峰会”上,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评选出了114家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和70名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向社会推荐,同时对房地产经纪业内的不光彩行为进行曝光,公布了12个行业内典型的违法案例,发布了带有行业自律意义的《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和《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推荐文本》,并在网上开通了经纪机构和经纪人信用档案,让公众方便快捷地查询信息,降低交易风险。

各地方行业协会也积极创新形式,发起了多种行业自律活动。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2006年9月12日召开试点会员单位“诚信教育”开学典礼。二百多名从业人员参加了由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组织的“诚信为先,信誉至上”教育报告会,并在会后签订了“诚信承诺书”。部分经纪机构还与行业协会合作,让诚信教育进驻企业,将诚信教育融人新员工的培训模块中,从源头开展诚信教育。

2006年11月8日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出《关于房地产中介机构“不赚差价”的倡议书》,当日即收到京城220家会员中介机构的响应。响应倡议的中介机构如有赚取差价行为,将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双倍退赔差价。倡议书中的五项主要约定为:对业主委托出售的房源权属情况,要严格查证核实;对业主委托出售的房源价格,要按市场价格真实评估,不蓄意提价或压价,不赚差价;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要让买卖双方当事人见面,当面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不搞现金收房业务;通过银行专户交割交易资金,不挪用客户资金。大连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于2006年7月正式推出了“履约保证金先 行 赔 付制度”。该制度是由协会提议,由会员单位发起组成并实施的住房消费权益保障机制。其功能是在房款全部进行资金监管的前提下,买卖双方在经纪机构居间交易中如因机构原因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协会投诉,经查证确属机构责任的,协会可直接从机构预存的保证金中先行赔付,这样不但可使房屋交易当事人在交易中多了一道行业消费保障,同时在市场中提高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诚信度。

(三)品牌竞争加速行业走向整合

房地产业发展的巨大空间为经纪机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随着对专业化服务需求的不断扩大,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始走上规模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规模化经营拓宽了信息来源渠道,扩大了业务量,优化了人、财、物资的配置,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从而大大提升了经纪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品牌化经营是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的无形承诺。在经纪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渐显同质化的今天,品牌在客户关系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是中介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主要途径。

规模大、品牌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其雄厚的实力和强大的号召力,逐步成为了市场的主体。北京的我爱我家、链家地产、中大恒基、顺驰、信一天等中介公司的门店数都已超过百家,5个品牌的中介目前在京门店数量累计超过了1300家。房地产经纪行业在优胜劣汰中逐渐走向整合,并且已经开始打破地域限制和地方垄断,是全国范围内的大整合。由中国房地产TOP 10研究组评出的2005年“中国十大最具价值房地产经纪公司品牌”的市场地位可说明这一情况。该十大品牌的品牌价值近三年每年的增长速度平均达到了204%,大部分已经进人了北京和上海这两个国内最活跃的房地产经纪市场,市场总份额分别达到25%和30%。在天津、重庆、广州、深圳这4个比较活跃的房地产经纪市场,十大品牌的市场份额也均超过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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