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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

中国是个有多种宗教的国家。中国宗教徒信奉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目前,中国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10万余处,全国性和地方性宗教团体3000多个。在约30万宗教教职人员中,有佛教出家僧尼约20万人、道教乾道和坤道约2.5万人、伊斯兰伊玛目和阿訇4万余人、天主教教职人员4000人、基督教教职人员2万余人。

宗教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中国在制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教育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告法》等法律中还规定:公民不分宗教信仰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公民不分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各民族人民都要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公民在就业上不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广告、商标不得含有对民族、宗教的歧视性内容。

2005年3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宗教事务条例》,这一条例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仰宗教的公民在举行宗教活动、开办宗教院校、出版宗教书刊、管理宗教财产、开展对外交往活动等方面诸多权利,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集中体现了中国政府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立法宗旨,并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规范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

在中国,各种宗教地位平等,和谐共处,未发生过宗教纷争,信教的与不信教的公民之间也彼此尊重,团结和睦。这既是由于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兼容、宽容等精神的影响,更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制定和实施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建立起了符合国情的政教关系。

宗教团体

在中国,全国性的宗教团体有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等7个。各宗教团体按照各自的章程选举产生领导人和领导机构。

中国宗教团体
 
  宗教团体名称 成立时间 会址 宗教领袖  
  中国佛教协会 1953年5月 北京 会长:一诚
名誉会长:
帕巴拉·格列朗杰(藏族)
 
  中国道教协会 1957年4月 北京 会长:任法融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1953年5月 北京 会长:陈广元(回族)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 1957年7月 北京 主席:傅铁山  
  中国天主教主教团 1980年 北京 主席 刘元仁  
  中国基督教“三自”*
爱国运动委员会
1954年8月 上海 主席:季剑虹
名誉主席:丁光训
 
  中国基督教协会 1980年10月 上海 会长:曹圣洁(女)
名誉会长:丁光训
 
* 三自:自治、自养、自传

 

这些宗教团体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独立地组织宗教活动,办理教务,开办宗教院校,培养年轻宗教职员。全国现有中国佛学院、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中国道教学院、中国基督教南京金陵神学院、中国天主教神哲学院等74所宗教院校。同时,中国宗教团体与世界上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宗教组织保持着交往和联系。宗教界人士还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其中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1.7万人。

2005年8月14日,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主席丁光训代表中国宗教界宣读了《中国宗教界和平文告》,呼吁各宗教要把祈祷和平作为经常性宗教仪式的重要内容,继续将每年8月14日至20日作为祈祷世界和平周,为维护人类和平而共同努力。

2005年12月30日,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在北京成立。这一交流协会是由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海外华人华侨中有志于宗教文化交流事业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组织,是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协会设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常设执行机构为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主要业务包括:1、积极开展祖国大陆与台港澳地区及海外华人华侨,以及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社会各界在宗教方面的交流与合作;2、共同发掘和弘扬宗教文化中积极有益的内容;3、全面介绍中国宗教状况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4、竭诚为宗教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代主席傅铁山,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帕巴拉。格列朗杰和中国基督教“两会”名誉主席、名誉会长丁光训出任协会名誉会长;邀请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担任会长。

佛教

佛教从公元1世纪前后由古印度传入中国,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分成汉语系佛教、藏语系佛教(俗称喇嘛教)和巴利语系佛教(亦称上座部佛教、小乘佛教)三大支派。汉语系佛教在汉族人群中有一定影响,但由于佛教没有严格的入教仪式和规定,所以信教人数很难统计;藏语系佛教在藏、蒙、裕固、门巴、土族等少数民族中基本全民信仰,信徒约760万人;巴利语系佛教在傣、布朗、德昂、佤族等少数民族中基本上也是全民信教,信徒有150多万人。中国现有佛教寺院1.3万余座,出家僧尼约20万人,其中,藏语系佛教有喇嘛、尼姑约12万人,活佛1700余人,寺院3000余座;巴利语系佛教有比丘、长老近万人,寺院有1600余座。在汉族地区,佛教全国重点寺院有142座。中国佛教三大语系共有高、中、初三级佛教院(学)校19所,其中汉语系14所,藏语系4所,巴利语系1所。在互联网上,有“佛教在线”、“中国佛教信息网”等网站。

道教

道教是发源于中国的宗教,始于公元2世纪。道教崇尚中国古代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在历史上教派很多,后来逐渐演变为全真道和正一道两大教派,主要在汉族人中有一定影响。由于道教没有严格的入教仪式和规定,信教人数难以统计。中国现有道教宫观1500余座。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于公元7世纪中叶从阿拉伯传入中国。伊斯兰教分为逊尼派和什叶派两大宗派,中国的主要是逊尼派。在中国的回、维吾尔、塔塔尔、柯尔克孜、哈萨克、乌孜别克、塔吉克、东乡、撒拉、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2000多万人中,绝大多数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中国现有清真寺3万余座。

天主教

天主教自公元7世纪起几度传入中国,1840年鸦片战争后大规模传入。目前,中国天主教会有100个教区,教徒近500万人,开放教堂和会所5000余座,开办神哲学院12所。中国天主教每年约有5万余人领洗。1981年以来,中国天主教会已培养、祝圣年轻神甫1500余人,其中有100余位青年神职人员被教会派往美国、法国、英国、比利时、意大利、德国、菲律宾和韩国等国攻读神学,他们当中有人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回国后大多在修院任教。中国天主教会有自己的出版机构,已印刷《圣经》和各类教会书籍300多万册。在中国,具有影响的天主教堂有北京圣母无染原罪堂(宣武门教堂)、青岛圣弥额尔教堂、天津圣若瑟堂(老西开教堂)、济南洪家楼堂、上海佘山教堂等。

基督教

基督教(新教)最早在公元635年由波斯传入中国。但由于未能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与文化,基督教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甚至几度消失。19世纪,基督教从西方重新传入。1950年,中国基督徒发起三自爱国运动,通过自治、自养、自传,使中国教会走上独立自主自办的道路。1966-1976年“文化革命”期间,中国教会生活一度中断,1979年教会重新恢复,1980年成立了中国基督教协会。20多年来,在全国基督教两会(即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的领导下,基督教在中国得到很好发展。全国现已开放堂点近5万座,其中70%是新建的。中国基督教信徒总数已逾1600万,其中农村信徒占70%强。目前,全国有18所神学院、圣经学校,各院校已有近5000名神学生毕业,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教会或神学院侍奉。中国基督教两会已出版发行近3000万册《圣经》、1400万册《赞美诗(新编)》。中国基督教两会还办有自己的网站“中国基督教网站”。

 
 
位于河南省登封县的中岳嵩山,佛、道、儒和谐相处。图为憎人、道士、儒者在少林寺院内同台打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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