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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
中国一直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方针,积极地推进合作共赢的大周边外交。2005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后对周边国家进行了访问,出席了在印尼举行的2005年亚非峰会和万隆会议50周年纪念活动;出席了中国-东盟、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和由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印度、新西兰参加的首届东亚峰会。在此期间,中国与文莱一致同意继续发展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与印尼签署了两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与菲律宾确认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战略性合作关系,从而使中国与三国的传统友好关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2005年9月结束的第四轮朝核问题六方会谈通过了共同声明,为解决朝核问题确定了框架。11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六方同意制订落实第四轮会谈共同声明的具体方案、措施与步骤。中国为解决朝核问题所做出的不懈努力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赏。
2005年,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性国际组织进行区域合作也取得了重要进展。7月20日,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规定,中国和东盟正式开始对原产于对方的7000余种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中国与东盟降税计划的正式启动,标志着一个拥有17亿人口、国内生产总值达2万亿美元、贸易总额为1.23万亿美元的大市场的历史性开局。
2005年,中国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得到初次实践。3月,中国、菲律宾和越南的三家石油公司在马尼拉签署了《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这是落实中国与东盟《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重要举措。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南海问题的解决,为使南海成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友谊之海、合作之海迈出了难能可贵的一步。
通过睦邻外交,中国同周边国家在加强政治互信和经贸合作的同时,也在反恐、缉毒、打击跨国犯罪、海上安全、卫生防疫、防灾减灾等领域进行了合作。中国的睦邻外交不仅为本国的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周边环境,而且对推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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