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全国性的宗教团体有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等7个。各宗教团体按照各自的章程选举产生领导人和领导机构。
这些宗教团体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独立地组织宗教活动,办理教务,开办宗教院校,培养年轻宗教职员。全国现有中国佛学院、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中国道教学院、中国基督教南京金陵神学院、中国天主教神哲学院等74所宗教院校。同时,中国宗教团体与世界上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宗教组织保持着交往和联系。宗教界人士还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其中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1.7万人。
2005年8月14日,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主席丁光训代表中国宗教界宣读了《中国宗教界和平文告》,呼吁各宗教要把祈祷和平作为经常性宗教仪式的重要内容,继续将每年8月14日至20日作为祈祷世界和平周,为维护人类和平而共同努力。
2005年12月30日,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在北京成立。这一交流协会是由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海外华人华侨中有志于宗教文化交流事业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组织,是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协会设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常设执行机构为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主要业务包括:1、积极开展祖国大陆与台港澳地区及海外华人华侨,以及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社会各界在宗教方面的交流与合作;2、共同发掘和弘扬宗教文化中积极有益的内容;3、全面介绍中国宗教状况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4、竭诚为宗教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代主席傅铁山,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帕巴拉·格列朗杰和中国基督教“两会”名誉主席、名誉会长丁光训出任协会名誉会长;邀请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担任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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