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基本情况 就业和工资情况
2006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400万人,比2005年末增加575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28310万人,新增加1184万人,净增加979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比上年末下降0.1个百分点。
2006年国家制定和实施新一轮积极的就业政策,将增加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率更加明确地列入宏观调控指标。国务院还颁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出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务院成立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规划和部署安排全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央财政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234亿元。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根据国家新的就业政策的要求,各部门和各地相继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
2006年调整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取得进展。去年是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范围最广、幅度最大的一年。有20个省份进行了调整。全国31个省份均颁布实施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这些新的就业政策,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各地全部取消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使得农民工的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2006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首次突破了千万。中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7%。
但中国就业也面临一些问题,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趋紧。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总人数达413万,比2005年增加75万人,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