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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末全国共有卫生机构30万个。其中医院、卫生院5.9万个,妇幼保健院(所、站)3006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40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3587个,卫生监督检验机构2256个。卫生技术人员452.5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97万人,注册护士138.6万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321.6万张。乡镇卫生院4万个,床位68万张,卫生技术人员85.7万人。全年全国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人数348.9万例,报告死亡10623人;报告传染病发病率266.84/10万,死亡率0.81/10万。全国1451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50.7%;4.1亿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80.5%。
2006年,国务院发布《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和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家“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纲要。
全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传染病控制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国已有93%的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70%的乡镇卫生院实现了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2006年卫生部门加强了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重大疾病防治,加大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力度,探索和推广社区防治干预经验,取得了积极进展。
根据卫生部规划,2007年卫生工作的重点是以建设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核心,着力推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健康发展,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着力加强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是继续实施免费防治重大传染病政策。在原来免费救治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患者的基础上,将救治效果好的麻风病等纳入免费救治范围。二是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步伐。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三是支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从2007年开始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逐步将城镇职工之外的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中央财政将对中西部地区的困难城镇居民参保缴费给予适当补助。四是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2007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投入,支持中西部地区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稳步推进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推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逐步提高救助水平。五是大力支持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力争到2010年将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全部轮训一遍,所需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六是大力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大支持“名医、名科、名院”建设和适宜中医药技术在基层推广应用的力度,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同时,大力支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312.76亿元,比2006年增加145.36亿元,增长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