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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八国峰会,各国各显其能
2006年7月俄罗斯政府借主导八国首脑峰会之机,提出了“能源安全”新概念,推动八国首脑通过了《圣彼得堡能源安全行动计划》。其要点是:为了确保全球能源市场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有必要按照输出国和消费国均能接受的价格进行长期、可靠和无损于生态环境的能源供应,更积极地推广节能计划与可替代能源,实现平衡、稳定的能源保障,八国集团和国际社会应为开发创新技术开展密切合作,以建立未来能源保障技术的基础,提高能源利用效益。
当今世界,两大主题——和平与发展的实现,都与能源有关。能源安全当属非传统安全,但是它会影响到传统的军事安全,也会影响国际关系。近些年,许多国家都因能源问题而引起争端,能源问题若处理不好,会严重影响国家间的关系,特别是大国关系,进而影响地区局势的稳定。
如何解决能源安全问题是摆在当今世界各国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有些国家用传统现实主义的思维方式来看待能源问题,对一些发展中国家增大能源需求指手画脚,鼓噪“能源威胁论”,似乎只有它们自己才有资格消费地球上的能源。通过限制别国的需求来保证自己的供给,这种做法是不足取的。它不但不能有效地维护国际能源安全,反而会引发冲突,破坏世界和平。
在维护国际能源安全上,各国不应着眼于对现有能源市场的分割和对既得利益的维护,而是应当着眼于把蛋糕做大,着眼于开发新能源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着眼于能源可持续发展。在这方面,世界各国,特别是工业国和正在走向工业化的国家,是有巨大共同利益和合作潜力的。各国在开源节流方面所涉及的技术、政策、管理等都应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能源会不断涌现,从薪柴时代到煤炭时代,再到石油时代,表明能源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而更新换代。就目前来看,可供人类选择的能源很多,除了最常用的石油和煤炭外,还有诸如核能、水能、风能、太阳能、天然气、沼气、生物能源等。其中,只是石油的供需矛盾比较突出。若国际社会能够加强沟通与合作,在合理利用石油、开发其他能源上共同努力,国际能源安全就会有保障,由能源问题所带来的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潜在威胁就可以消除。
2、美日欧能源战略调整
近年来,原油价格快速攀升并持续维持高位,国际能源争夺愈演愈烈,美日欧加快调整各自的能源战略,昭示着世界能源领域的“政治经济学”日益复杂,全球能源形势正在经历深刻演变,我们亟须从战略上高度重视和深入思考。
(1)美国:提高能源供应自主性
布什总统于2005年8月8日签署了《2005年国家能源政策法》(以下简称“新能源法”)。“新能源法”起草历时5年之久,尽管反对者批评它偏袒少数利益团体,但支持者坚持该法案可以减少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可大大增强美国能源自主供应能力。这是美国十多年来通过的第一部能源法案,标志着美国能源战略调整进一步深化。
过去30年来,美国经济总量增加了126%,而能源消耗仅增加26%。“新能源法”要求提高所有能源密集型产业的能效,特别支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努力,如新型照明系统等。在2015年前,降低联邦建筑能耗20%,为包括学校和医院在内的公共建筑提供资金,实施能源效率计划。2005~2007财政年度,每年向“低收入住房援助计划”拨款34亿美元,扩展“能源之星”计划,以政府和工业部门合作的方式促进节能产品的生产与开发。
在商业活动中设定新的最低节能标准,并通过提供退税补贴,鼓励节能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支持购买新一代节能型汽车。美国政府已确定从2007年起把夏令时时间再增加4周,延长至7个月。
未来5年内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超过30亿美元的资金。重新批准可再生能源生产激励计划,为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能的开发提供资助。拨款1000万美元发展水电,增加现有水电站效率及发电量。修改有关水电的法律,使之不与现行环保法规相抵触。引导联邦政府使用可再生能源,到2013年可再生能源要占全部能源的75%以上。制定新的“可再生能源安全法案”,为住宅采用多样化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资金支持。
联邦政府拨出18亿美元专款,用于开展符合环境检测标准的煤电计划,资助可显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煤炭发电技术,其中至少60%的资金用于煤炭气化技术。授权能源部长动用30亿美元实施“清洁大气煤炭纲要”,为煤炭生产和发电提供便利,同时安装污染控制设备,使火力发电装置符合《清洁大气法案》框架的排放标准。5年内拨款215亿美元,使氢动力汽车在2020年前投入实际运用,建立必要的基础设施,保证氢燃料的运输安全。建立跨部门的氢燃料研究小组及顾问委员会。“新能源法”打破了1979年三哩岛核电站泄露事件后的禁令,要求5年内恢复核发电。增加天然气供应,要求将天然气发电量从目前占总发电量的16%增加到约36%。
实施混合动力方案和电力转化纲要,通过使用混合燃料和转化技术,创新传统内燃机系统,减少交通工具的尾气排放。为“先进车辆发展计划”提供2亿美元资金,鼓励地方政府采用替代燃料和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及超低硫燃料汽车。
“新能源法”在主要着眼于美国国内能源改革的同时,也要求美国加强国际合作,包括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减少全球温室效应等。布什总统在宣传“新能源法”的过程中一再强调,美国将与中国、印度等能源消费大国开展能源合作项目,包括向这些国家推广洁净高效能源技术,以减轻其对世界能源供给造成的压力。
(2)日本:终极目标是“脱石油”
在当前能源消费格局中,尽管日本效率最高,但作为一个经济大国、资源小国,面对新的能源形势,日本仍然加快了能源政策的战略性调整步伐。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日本能源消费开始趋于稳定,目前为世界第四大石油消费国、第五大能源消费国。日本能源消费总量预计在2021年左右达到峰值,其后将缓慢下降。日本将着力在建设世界最先进的能源供求结构和促进能源供应多样化方面,通过减少能源八大战略减少对石油的依赖。
2006年8月,日本经济产业省编制了以保障能源安全为核心的《新国家能源战略》,日本的能源政策将进入一个转折期。《新国家能源战略》在分析总结世界能源供需状况的基础上,突出了今后25年日本能源八大战略及有关配套政策,使日本能源发展战略目标更为清晰。
一是节能先进基准计划。制定支撑未来能源中长期节能的技术发展战略,优先设定节能技术领先基准,加大节能推广政策支持力度,建立鼓励节能技术创新的社会体制,显著提高能源效率,到2030年能源效率比目前提高30%。
二是未来运输用能开发计划。降低汽车燃油消耗,促进生物燃料、天然气液化合成油等新型燃料的应用,推动燃料汽车的开发普及,使运输对石油的依存度从目前的98%减少到80%左右。
三是新能源创新计划。提出支持新能源产业自主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以新一代蓄电池为重点的能源技术开发,促进未来能源(科技产业)园区的形成。2030年以前使用太阳能发电的成本与火力发电相当,生物质能发电等区域自产自销性能源得到有效发展,区域能源自给率得以提高。
四是核能立国计划。以确保安全为前提,继续推进供应稳定、基本不产生温室气体的核电建设。2030年核电比例从目前的29%提高到30%~40%,并争取更高。
五是能源资源综合确保战略。积极有效地利用政府援助贷款,促进投资交流和人员交往,全面强化有关资源国关系。制定能源确保战略,整合政府资源,积极支持承担资源开发任务的核心企业,提高石油自主开发比例。
六是亚洲能源环境合作战略。以能源需求不断增加的中国、印度为重点,以节能为主要合作领域,并在煤炭有效利用及安全生产、新能源及核电等方面,积极与亚洲各国开展能源、环境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七是强化国家能源应急战略。以成品油储备为重点,完善现有的以石油为中心的能源储备制度,研究建立天然气应急储备机制,充实完善能源应急对策。
八是引导未来能源技术战略。研究并突出未来能源技术具体战略纲要,明确政府投入方向,引导民间资源积极参与,推动全社会共同努力,使日本在未来能源技术,尤其在先进节能技术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3)欧盟:突出强调节能
为了积极应对全球油价迅速攀升的形势,2005年6月欧盟委员会发表了题为《能源效率——用较少的资源办更多的事》的绿皮书。保证未来欧盟能源安全的主要对策:一是提高能源效率,二是着力提升欧盟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据绿皮书估计,采用高效低耗方式,可使目前欧盟国家能源消耗总量降低20%,相当于德国和芬兰能源消耗总量,可每年节约600亿欧元,平均每个家庭节约200欧元~1000欧元。为了提高能源效率,对相应技术、设备和服务进行投资,估计每年可创造100万个高质量的就业岗位。欧委会针对当前节能方面的主要问题,如市场激励机制不健全、缺乏有力的金融支持、节能技术信息不畅等,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欧盟、各国政府、企业、地方、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欧盟各层面的共同“行动计划”,以最终实现节能20%的目标。
2005年4月欧委会通过关于能源研发的第7个框架计划建议,把重点放在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燃料生产、清洁煤技术、智能能源网络等方面,力争欧盟在未来20年内保持节能技术领先地位。欧盟还加大利用税收和金融手段,近年来通过多项有关节能的税收减免政策,并建议欧洲投资银行、欧盟结构基金等加强对清洁高效的城市交通和公共交通等的支持力度。
欧委会决定把2007~2013年“欧洲智能能源”项目预算大幅提升到78亿欧元,用于推广节能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消除立法、金融、体制和社会习俗等方面对节能的非技术壁垒。针对不少新节能技术因市场规模有限,难以抵消研发生产成本而无法推广的问题,欧盟决定开放公共采购,利用占GDP 16%的公共采购资金,增加购买清洁车辆等,以有效提高市场对这类产品的信心。欧委会正在全面推广绿色公共采购,要求在公共采购合同中纳入环保条款。欧盟还将投资360万欧元,开展“欧盟可持续能源2005~2008”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节能意识,加强节能技术培训和信息交流。
欧盟2006年开始实施新的建筑能源使用标准,估计仅此一项到2020年可节约4000万吨石油当量的能源。欧盟积极推行绿色照明计划,仅通过更换灯泡平均每个家庭每年可节约100欧元。根据欧盟“21世纪汽车”标准,2008~2009年度欧盟销售新轿车的油耗与1998年相比将减少25%。
在欧盟的积极推动下,各成员国政府加强对产业能耗的立法限制。地方政府还积极利用欧盟结构基金支持节能项目,特别是为一些地方小型节能项目解决融资问题。欧盟企业界也做出了很多自愿节能承诺。荷兰企业界与政府签署了关于能源效率的基准协定,以企业自愿承诺方式采取节能措施,目前占荷兰所消耗能源90%以上的企业参加了这一协定。
欧盟积极利用节能技术国际领先地位,推动国际合作,以扩大自身在制定国际统一能源效率标准方面的发言权,同时为欧盟企业创造商机,进一步提升欧盟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据估计,欧盟国家节能技术和服务的出口潜力应不低于可再生能源的出口规模。
3、全球能源安全的政治化倾向
全球的能源供求系统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模式,其中最重要的是应从总体着眼,考虑到每个国家的实际状况,照顾到每个国家的切身利益,尤其不能使一些国家在正常的能源交易中蒙受不应有的政治和道义压力。
这种全球能源安全的概念架构,正确地指出了全球能源流动的系统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但是,它高度政治化的特点,也不可避免地使部分国家面临巨大的政策和政治压力。一方面,它使一些产油国基于本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制定能源出口战略的选择空间大大受到了制约。俄罗斯就是非常明显的例子。从2006年年初开始,俄罗斯推动出口多元化的能源战略,便遭到国际舆论的诸多批评,称俄罗斯“将能源作为外交工具”、“以能源出口主导地缘政治”、“挟能源以令西方”等。另一方面,某些能源消费大户的能源需求,也成了受指责的对象。比如说,中国和印度等国家,因为经济快速发展,引起能源需求快速上升,被指责为全球的“能源黑洞”、“能源饿龙”,甚至被看做全球油价上涨的罪魁祸首。如此一来,中国和印度的经济发展对全球经济的贡献被冲淡,其附带的能源需求增加,反倒被放在了聚光灯和放大镜下。尤其有意思的是,在这种理论框架下,美国和欧洲国家都是以“被威胁者”的姿态出现的。似乎他们的能源安全不但因为俄罗斯等国操纵能源市场的意图而受到威胁,他们的能源供应也因为中、印等国需求量猛增、能源利用率低而受到波及。
西方学者酝酿的“全球能源安全”观,其最重要的特点在于,它是对全球能源秩序的一整套构想,涵盖了生产、流通、交换、消费各个环节,是一套全球规模的经济系统。它能否达到市场经济的“自主运行”状态,保证不受某个特定国家的特定目的所干扰,是决定全球能源是否安全的重要标准。同时,它还强调,这个系统中的任何国家,都是该系统的“安全攸关方”,每个能源供应者或能源消费者都不能只顾自己的能源安全,而要为整个体系的安全“负责任”。
专家预计,未来15年,中国的能源消耗还将翻一番,石油对外依赖将从目前的40%上升到67%。因此,中国能源安全的重要性将日益凸显,中国的能源战略也必定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国际关注。我们应该未雨绸缪,对全球能源安全体系中的话语权问题给予足够关注,充分意识到目前全球能源安全讨论的政治色彩,做好“政策宣示”和角色定位,防止因为猜忌阻碍了中国能源战略的顺利实施;并基于本国国情和国际形势,客观地构建和宣扬以“和谐共赢”为特征的能源安全理念,防止中国在国际舆论的炒作中成为能源领域的“理亏国家”。
4、亚洲石油定价权暗战升级
(1)中国为“亚洲升水”埋单
2006年8月18日,中国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周禹鹏为上海石油交易所开业鸣锣。这是中国首家石油现货交易所。交易启动运行后,上海石油交易所还将尽快推出石油、沥青、甲醇、乙二醇等石化产品的现货交易品种,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推出成品油、原油、液化气、天然气等石油石化产品现货交易品种。
国际能源署的数据表明,中国2003年就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耗国。但中国的这个“强大优势”非但没有提升在国际原油价格上的话语权,反而被国际投机商作为炒作油价的“中国因素”,造成中国“越买越高,越高越买”的局面,被国际油市不断走高的行情“牵着鼻子走”。如2005年中国原油进口多支付了168亿美元,成品油进口多支付了23亿美元。
除去国际机构和基金操纵原油价格的因素,“亚洲升水”也是造成中国在油价快速上涨中付出巨额代价的重要原因。“亚洲升水”现象,是指每桶中东原油销往中国等东北亚地区的价格比销往欧美地区的价格要高1美元~3美元。亚洲升水的本质,与国际机构和基金可以肆意操纵原油价格的本质一样,都是别人掌握了定价场所、定价方式和定价规则的结果,相应的是中国自身定价话语权的缺失。
由于亚洲目前还没有一个成功的原油期货市场,亚洲的几种本地基准油最终都是由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和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决定,无法完全反映东北亚地区真正的市场供求关系,从而导致中东销往东北亚地区原油价格普遍偏高,中国也因此深受其害。
(2)“亚洲定价权”之争进入白热化
“亚洲升水”现象的存在,使得建立石油“亚洲定价权”问题日益迫切,而培育成熟的石油期货市场则成为必经之路。实际上,亚太各国早已意识到这一问题,纷纷建立自己的石油期货市场,力图谋取亚洲的区域性原油定价中心地位。
早在1999年,日本在东京工业品交易所上市了成品油期货,2001年上市了原油期货。2006年5月5日,伊朗宣布成立以欧元计价的石油交易所。卡塔尔则计划建立一家名为国际商业交易所(IME)的能源交易所,预计2006年11月开业。而俄罗斯也打算于2007年推出以卢布计价的原油期货交易。
欧美老牌能源交易所也在不断强化自身的优势地位,意图是牵制亚洲形成独立的石油交易机制和价格机制。美国的纽约商业交易所2006年准备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合作,在迪拜建立石油交易所。
同中国情况类似的印度已经领先一步。2005年2月9日,印度大宗商品交易所(MCX)上市了原油期货。据悉,印度大宗商品交易所正试图成为在伦敦和东京两个时区之间交易轻质低硫原油期货合约的第一个交易所。中国要加快建设和完善本国的原油期货市场,把握在亚太建立原油定价中心的战略机遇。
(3)燃料油期货率先破题,其他油品期货酝酿“出击”
在暗流涌动的“亚洲定价权”争夺中,中国当然没有静观其变。作为国内能源期货的第一个品种,上海燃料油期货自2004年8月25日上市以来总体运行良好,燃料油的“中国标准”和“中国价格”的作用初步显现。燃料油期货的上市和成功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对中国下一步开展石油期货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积极稳妥地发展石油期货市场,有利于增强中国在国际石油商品定价方面的话语权。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原油和成品油期货推出问题,中国发展原油期货的长远思路是,建立能够反映中国乃至亚太地区原油市场供需关系的原油期货市场,形成亚太地区的原油基准价格,促进中国成为连接石油出口国和东北亚主要石油消费国的能源桥梁和原油贸易、储运、加工中心。原油期货的交易标的将以中质含硫原油和轻质低硫原油为主。
此外,发展成品油期货的长远目标是,建立一个能够反映中国国内成品油市场供需关系、消费结构和季节特征的成品油期货市场,形成国内成品油基准价格体系,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和有效手段,科学引导生产和消费,合理配置石油资源。
5、中国提出新能源安全观
2006年7月,中国提出了新能源安全观,得到了俄罗斯、法国和其他欧盟国家、印度及美国的积极回应。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了中国的能源安全主张:为保障全球能源安全,我们应该树立和落实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新能源安全观。他提出各国应在三个方面进行努力:加强能源开发利用的互利合作;形成先进能源技术的研发推广体系;维护能源安全稳定的良好政治环境。他特别强调各国应该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分歧和矛盾,而不应该把能源问题政治化,更不应该动辄诉诸武力。这表明,全球能源安全要求摒弃垄断和霸权,实现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的合作共赢。中国的新能源安全观跳出了纯技术观点、学究式的供求关系分析和“大国博弈”的老套路,把国家间的互利合作、先进能源技术的研发推广体系的建立以及创建能源安全的和谐国际政治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实现全球能源安全和最终解决能源问题指出了方向。
新能源安全观一旦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将引导各国从能源争夺走向能源合作。能源合作将成为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世界格局多极化和构建和谐世界的强大动力。这是中国提出的新能源安全观的深远历史意义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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