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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10月31日举办
中国网 | 时间: 2006-06-02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经中国与东盟商定,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于2006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举办。同期将举办第三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在6月1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中国—东盟博览会组委会副主任李金早对外界宣布了这一消息。

李金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是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合作伙伴关系15周年和中国—东盟友好年。中国—东盟建立对话伙伴关系15周年重要纪念活动将与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同期举办。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秘书长、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常务副局长张晓钦介绍了第三届博览会招商招展情况。第三届博览会将围绕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伙伴关系15周年这一主题,在内容上深化,在形式上创新,在服务上提高,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增强经贸成效,办出专业特色,力争为参会贵宾和参展参会的客商提供一流的活动组织,一流的形象宣传,一流的安全保卫,一流的经贸成效,一流的配套服务,体现中国水平,以崭新的形象为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伙伴关系15周年献礼,为今后博览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届博览会共设展位3000个,尽管举办时间刚刚确定,但招商招展工作启动早,推进扎实,进展顺利。国内方面,截至5月31日,各有关商协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共预订商品展位3050个,为下一步优选参展企业和商品,进一步提高博览会的质量和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国“魅力之城”初步确定为上海。

东盟方面,今年东盟各国企业参展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各国共办部门均表示展位数将比去年进一步增多。仅5月31日前预订的展位数就达700个,已接近上届的总体水平。

东盟6个国家已确定了本国第三届博览会的“魅力之城”,分别为文莱斯里巴加湾、柬埔寨金边、印尼三宝垄市、泰国孔敬市、新加坡新加坡城和越南胡志明市。其他国家“魅力之城”将于近期确定。

6月13日,11国共同主办方还将在南宁召开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高官会。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已与东盟20多家支持商协会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共同签署了《友好合作备忘录》。博览会得到了11国商界更多的重视和支持,为不断提高博览会的经贸成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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