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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长三角区域经济创新能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长三角经济,是长三角“十一五”发展的主要战略。在拉动长三角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外资的核心技术买不来,国企由于机制原因创新动力不足,而民营企业由于机制优势是最富有活力的创新主体,是推动长三角区域创新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生力军。因此,提升长三角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提升长三角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突破口。
一长三角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通过第二次创业实现企业发展转型的背景下,长三角民营企业发展出现了依靠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良好势头。一大批民营企业依靠技术创新不断发展,做大做强做优,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正在建立,以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具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民营企业群体正在壮大。
(一)民营企业开始注重提高自主研发创新能力
面临市场竞争态势的变化和资源环境的约束,越来越多的长三角民营企业认识到,创新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首要战略选择。据2006年上海市工商联调查,被调查民营企业中曾尝试自主研发的企业比重占683%(民营科技企业达到871%,一般制造企业为677%)。上海市工商联:《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调研报告》,载《2006上海民营经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据2005年江苏省工商联对45家上规模民营企业的问卷调查,这些企业研发投入279408万元,占企业当年销售总额的41%;科技成果转化资金146643万元,占销售总额的21%。江苏省工商联、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我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载《2005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在浙江省,企业科技投入占到全社会科技投入的90%,其中民营企业又占大部分。
为推进技术创新,一大批民营企业建立了研发和技术部门。据江苏省科技厅数据统计,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中,518%的企业设有独立的研发部门,能自主开发新产品或新工艺;251%的企业有独立的技术部门,能吸收和消化引进的新产品或新工艺;161%企业的技术部门能做好企业内的一般技术服务工作,仅有7%的企业没有研发和技术服务部门。江苏省工商联、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我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载《2005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据上海市工商联调查,拥有技术创新所需的基本研发设备的民营企业共539家,占样本企业的80%,其中绝大部分企业已设立了技术研发机构,无研发机构但已有专职技术研发人员的企业占103%。上海市工商联:《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调研报告》,载《2006上海民营经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2003年浙江省经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已达158家,企业技术中心共212家,规模以上企业拥有研究开发机构1368家。企业研发和技术部门的建设,增强了民营企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技术创新的能力,加快了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速度。
(二)民营企业把产学研合作作为自主创新的重要途径
产学研结合是有效整合社会科技资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必然选择,是促进科技创新,加快高科技产业化的重要途径。由于技术创新涉及多个领域的技术和知识,一般民营企业很难依靠内部力量获取所有的关键技术和能力,而高校和科研院所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来源,因此,近年来长三角民营企业开始重视产学研结合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自主创新的重要途径,改变了企业创建初期那种一次性的技术转让的简单方式,转而向产学研合作创新发展。
据上海市工商联调查,被调查企业中委托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发的比重为21%。上海市工商联:《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调研报告》,载《2006上海民营经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据江苏省工商联对45家上规模民营企业的调查,全部被调查企业都采取了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的产学研合作。江苏省工商联、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我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载《2005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浙江省已有5000家民营科技企业与全国500多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以企业为主体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03年,浙江省科技厅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引进大院大所高等院校联合共建科技创新载体的若干意见》得到了各市县和广大企业的积极响应,并成功举办了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洽谈会,签订了66个共建创新载体协议,投资总额7亿多元。
长三角民营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创新的主要方式有项目合作、合作开发、共建研发实体、创办高技术工业园、建立战略技术联盟等。随着一批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实力不断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结合也日趋紧密,并开始向纵深发展,如联合培养高科技人才。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大集团、法尔胜集团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一批民营企业,已经成为高校博士后、博士和硕士的培养基地,为企业创新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
(三)民营企业已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
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是衡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目前,长三角民营企业已成为专利开发和申请的主体。浙江省95%以上的专利是由民营企业的科技人员开发申请的,企业承担的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占全社会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的百分之八九十,企业申请和获得专利数占全社会申请和获得专利总数量的百分之八九十。据浙江中小企业局对373家企业的调查显示,拥有自主开发的专利技术或产品的企业占3174%,拥有5项专利以上的企
业达22家。浙江省工商联:《浙江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调查汇报》(2006年)。据上海市工商联调查,被调查民营企业中具有专利的企业有367家,占样本企业的54%。上海市工商联:《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调研报告》,载《2006上海民营经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2005年上海民营企业专利申请量达22918件,占全市受理专利量的70%。2004年江苏省6300家民营科技企业申请专利7285件,授权专利3555件,申请专利和授权专利占全省的比例分别为31%和314%。江苏省工商联、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我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载《2005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长三角一批民营企业已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如江苏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硅和多晶硅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7%和15%以上,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浙江吉利集团扛起“自主研发”的大旗进军汽车行业,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自主研发出美日、豪情、美人豹、华普、自由舰等系列车型,成为我国自主品牌的主力军,其自主研发实力也已处于我国经济型轿车的领军地位,被评为“中国汽车工业50年发展速度最快、成长最好”的企业之一。上海复星医药集团研发的用于治疗的“青蒿琥脂”是中国第一个源于中药研发的西药,药品研发的技术水平世界领先。
(四)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长三角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生力军
近年来长三角民营科技企业迅猛发展,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主体。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所占的比重分别为791%、95%和668%(见表1)。在浙江,市、县级高新技术企业几乎都是民营科技企业。
表12005年长三角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及比重单位:家全省(市)高新技术企业数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数总数比重上海23001538668%浙江1987188795%江苏25642028791%总计68515453795%资料来源:浙江省科技厅、江苏省科技厅、上海市科委。在长三角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中,长三角民营科技企业起着生力军作用。民营科技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据统计,2004年浙江省企业R&D内部支出9631亿元,占全省R&D内部支出的838%,其中民营科技企业R&D内部支出77亿元,占全省企业研发投入的80%左右。浙江省工商联:《浙江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调查汇报》(2006年)。上海民营高新技术企业R&D投入比例为6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上海市工商联:《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调研报告》,载《2006上海民营经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江苏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一般用于技术创新的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50%以上。江苏省工商联、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我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载《2005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江苏省20%左右的民营科技企业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乃至领先。李德林:《长三角民企唱响自主创新》,《浙江工商》2006年第8期。2005年上海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有4项成果达国际领先水平,21项达国际先进水平。长三角民营科技企业瞄准国内外高新技术研究和开发方向,在信息技术、医药生物、新材料等重大领域中取得了一批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日益显现。
二长三角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长三角一批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已经取得了不菲的业绩,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在自主创新中发挥了生力军作用。但是,从总体上看,长三角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还刚起步,大部分民营企业仍然采用模仿跟进方式,进行自主创新的大部分企业尚处在消化吸收再创新阶段,原始创新还不是自主创新的主流,走上规模化持续发展之路和依靠自主创新实现企业持续发展的民营企业为数不多。长三角三地的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自主创新意识不强
基于路径依赖,大部分民营企业尚未摆脱创业时期的“机会经营”模式,“什么好赚就干什么”,对于自主创新的认识停留于被动接受阶段,对于高新技术的作用认识不足。在资本投资倾向上,也更愿意投向资金回报率高、周期短的行业,如房地产开发项目等。在能够获得现实利益的条件下,有相当数量的民营企业不愿意在自主创新方面进行投资。近年来企业和市场的扩张速度远远快于创新周期,使得企业不能静下心来搞创新。还有相当多的民营企业家存在“小富即安”思想,持续发展的内源动力不足。“不创新是等(慢)死,创新是找(快)死”的心态在民营企业中普遍存在。
2自主创新投入不足
长三角民营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企业起点低、规模小,技术开发资金严重不足。上海市工商联的调查显示,只有119%的企业研发资金相对充足,总体上资金缺口很大。上海市工商联:《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调研报告》,载《2006上海民营经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据浙江省工商联调查,有5752%的企业没有投入科研经费,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的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不到02%。上海市工商联:《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调研报告》,载《2006上海民营经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一般的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的R&D投入水平平均不到05%。上海市工商联:《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调研报告》,载《2006上海民营经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抽样调查显示,江苏省80%的民营科技企业感到资金存在问题,在企业所面临的挑战中占首位。浙江省工商联:《浙江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调查汇报》(2006年)。
浙江省科技厅、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情况报告》,载《2005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总之,资金短缺、技术创新投入不足是长三角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障碍之一。
3自主创新人才缺乏
据上海市工商联调查,只有37%的企业认为本企业的研发人员是充足的,超过60%的企业认为研发人员不能满足需要,在决定和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内部因素中,缺乏高素质的技术人才这一选项高居榜首。上海市工商联:《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调研报告》,载《2006上海民营经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据江苏省科技厅相关数据显示,717%的江苏民营科技企业缺乏高级技术人才。浙江省科技厅、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情况报告》,载《2005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可见,专业人才缺乏已经成为长三角民营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瓶颈。
4自主创新水平不高
上海市工商联的调查表明,受制于企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上海民营企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主要内容集中于一般产品技术及工艺技术,作为产业、行业主流技术的研发创新则严重不足,重化工行业的技术创新缺失;在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如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和新材料技术方面,民营科技企业的数量众多,但研发内容仍以产业或产品工艺及配套技术为主。上海市工商联:《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调研报告》,载《2006上海民营经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据浙江省工商联调查,被调查的企业中仅仅1810%的企业有自主的知识产权产品;在企业生产的新产品中,只有不到半数的产品是自己研制的,企业承认有1741%的新产品是仿制的,一些企业数年没有更新产品;80%的中小企业没有进行新产品开发,产品更新周期两年以上的占55%浙江省工商联:《关于推进浙江民营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调研报告》,《浙江工商》2005年第12期。。宁波市的专利授权自1999年来,每年总量递增均在20%以上,但大多是相关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发明,技术创新所占比例很低,仅为391%浙江省工商联:《关于推进浙江民营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调研报告》,《浙江工商》2005年第12期。。从总体上看,长三角民营企业的研发创新内容集中于原有产品的改良和技术升级,基于产业关键和核心技术的不多,企业积累的技术成果离产品成型和产业推广还有相当距离。由于自主创新的能级和水平不高,在长三角制造产业链中,民营企业主要处在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大部分关键性环节和核心技术掌握在国际跨国集团手中。
长三角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存在的问题,是宏观政策环境、中观产业环境及微观企业环境中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宏观政策环境
近年来,长三角三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政策环境中仍然存在诸多制约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因素。
第一,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政府在财政和税收方面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及国有企业,如财政科技投入主要面向国有经济和高校院所。近年来长三角三地政府出台了一些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税收抵扣政策,但未真正落到实处。如在税收的征管方面,民营中小科技企业仍按小额纳税人身份纳税,其自主创新投入不能享受增值税抵扣,这一方面降低了民营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同时也降低了民营企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再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没有考虑到民营科技企业原材料成本比重低而人力资源、研究投入和无形资产比重高的特殊情况,均与一般工业企业同样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表面上的公平掩盖了实际税负的不平等。
第二,金融制度安排不足。我国现有的金融制度安排是以国有金融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大部分金融资源被国家控制并配置给国有经济,民营经济产出所获金融支持较少。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相对封闭、间接融资渠道不顺、风险投资体系尚未建立。民营企业在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资金投入主要源于自筹,政府扶持财政投入及其他如风险投资比例很小。如民营企业在浙江工业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但融资渠道仍然不畅,中介融资的份额仍十分有限,其外部融资主要来源于体制外的资金,即民营企业之间的相互融资,各种标会、地下钱庄等非正式的民间金融。但这种体制外金融的发展受到诸多限制,从而抑制了其满足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的能力。上海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同样存在资金瓶颈,从资金来源看,据调查,有619%的企业以自有资金作为技术创新资金的主要来源,风险投资只占到27%,创新资金的来源渠道单一。上海市工商联:《上海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调研报告》,载《2006上海民营经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江苏省的抽样调查显示,743%的民营科技企业主要依靠自我积累资金发展,只有172%的企业依靠银行发款,而通过风险投资、民间投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的则更是微乎其微。浙江省科技厅、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情况报告》,载《2005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缺乏有效的金融支撑,使企业缺乏自主创新所需的资金,同时也影响民营企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开发规模,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难以为继。政府科技扶持资金投入也明显不足,原本数量不多的政府扶持资金,相当多的用于高校和科研机构,能够用于企业的,相对于企业的实际需求无异于杯水车薪。
第三,政府采购导向偏颇。在发达国家,为了鼓励创新,政府往往首先采购和试用企业的科技创新产品,主要是为了缩短高科技产品进入市场的周期,提高其竞争力。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倾向于国有供应主体,而且国有控股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对民营企业进入政府采购也存在一定的阻碍,这不利于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应用推广。政府采购在质量优先和价格合理的条件下,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应该一视同仁。
2中观产业环境因素
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是在一定的产业环境中进行的,长三角民营企业所处的产业环境也存在不利于自主创新的因素。首先,长三角地区的产业同构和发展目标雷同,这制约了长三角民营企业在产业分工协作中形成技术创新链。目前,长三角三地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上基本上是各自为战,导致了科技资源布局分散,产生三地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重复和撞车问题,这既不利于科技资源的整合,又不利于技术创新能力的协同提升。其次,长三角民营企业大部分集中在民营经济园区,已形成了一定程度的企业集群。集群由于知识外溢和信息共享,具有对技术创新的增强和扩散效应。但是,由于无序竞争,招商引资演变成了“招商引税”,不管什么企业“拉进篮里都是菜”,因而大多数民营经济园区在总体上还处在企业集群的初始发展阶段,即企业数量的集群,在产业上仍处于分散的状态,未形成有机的分工协作的产业链。浙江的“块状经济”特征明显,但产业层次不高。大多数企业在相同的技术平台上相互竞争,因而在技术创新上选择了模仿跟进的模式,没有真正形成集群创新和产业竞争优势。再次,长三角民营企业的产业分布主要集中在进入门槛较低、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较低的传统制造业和商贸业,依靠技术创新来整体提升产业能级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3微观企业内部环境因素
自主创新需要大量资金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支撑,而资金和专业技术人才不足恰恰是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两大障碍,重要原因在于民营企业的家族管理模式所造成的企业内部环境,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
目前,长三角民营企业大多采用家族管理模式。家族企业在创业初期有其优势,但随着企业的成长,其弊端也日益显现。家族企业不利于资本的联合,因为家族企业以人为基础实行“人合”,以亲情为纽带形成投资主体,造成了企业产权结构的单一性和封闭性,即使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持股者也多为家族成员或少数亲戚,一般不欢迎非家族成员参股。这样就阻碍了资本的联合,与技术创新需要大量资金产生矛盾。家族企业也不利于吸纳和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任人唯亲”与企业技术创新对专业化人才的需要构成了又一对现实矛盾。“任人唯亲”对外来人才具有排斥性,很难拴人留心,更谈不上为人才提供一种宽松的创新环境。多数民营企业缺乏薪酬、选拔、培训等方面的人力资源制度,给技术人员造成对企业未来“不稳定”的预期,难以保证技术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容易造成技术人员的流失、研究项目的失败和知识产权的外流。
三提升长三角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对策思考
民营企业由于机制优势是最富有活力的创新主体,是推动长三角区域创新的生力军。因此,有必要采用有效对策来充分发挥长三角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巨大潜力,促使长三角民营经济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自主创新的能级和水平。
(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改善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
第一,加大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通过调整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改革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调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使用方式,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落实税收抵扣、鼓励企业加大科技自主创新投入、开展职工技术培训以及设备更新改造投入力度。除了已有对于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普适性的税收激励政策以外,重点针对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实施特定的减免税政策,提升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动力。例如,制定针对民营企业同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税收激励政策。
加快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针对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开发自主产品原材料成本低、研发投入和无形资产比重大的特殊情况,实施不同于一般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特殊增值税优惠政策;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调高企业专职研发人员工资税前列支比重,降低企业隐性负担。各级财政对民营科技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的新增部分,按一定比例在预算中安排,用于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进一步扩大、充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为承担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匹配。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增加科技开发投入,对所取得的技术性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第二,改善金融制度安排。要着力解决长三角民营经济自主创新所需资金问题,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多层次的融资渠道。积极开拓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使民营企业能够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发展风险投资业,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完善风险投资的法律环境,使风险投资活动有法可依。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调整租赁税制,鼓励中小企业通过租赁来解决企业融资困境。从金融体制上建立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梯次结构,按照风险基金、产业基金、银行信贷的顺序依次进入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风险中小企业。
加快建立和健全长三角民营经济自主创新信用担保体系。民营企业受制于企业规模,缺少有效抵押物和担保单位而无法向银行融资,针对这种情况,浙商银行率先尝试多家企业联合担保的模式,这有助于化解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矛盾。此外还可通过建立不同类型的担保公司,为广大中小企业的银行信贷提供担保。
继续放宽民间投资的准入限制,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和海外资金设立一批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专门从事针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活动和资产管理活动。同时各银行成立专营民营企业支行,设计针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品种。2005年6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推出“浦发创富”品牌,对包括中小企业贷款在内的多项业务进行统一管理,为广大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扩大再生产及经营升级等各过程提供方便、快捷的资金支持。浙商银行为小企业“量身定做”了循环贷款、定贷零还、分期还款等多种新型贷款种类,使小企业贷款的方式更加灵活。总之,必须在金融制度安排上多管齐下,以解决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缺乏的矛盾。
第三,完善政府采购办法。相对于政府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财税扶持方式,政府购买这种“需求推动”方式更有利于促进民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因为中小企业发展初期,其新产品的市场容量有限,税收优惠的效应较弱,而政府采购可以为中小企业的新产品在生命周期初期创造一块市场,也可以起到降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市场风险的作用。国家和长三角三地政府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或“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都把政府采购作为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政策。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其中包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这一精神,长三角三地政府在制定政府采购实施细则中,应考虑实行相对优惠的评价标准,或规定一定比例的采购份额,把民营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成果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对部分重点聚焦扶持的民营科技企业,应给予更多的市场机会和采购的优惠和便利。
此外,针对目前长三角三地的财税政策、产业政策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协同整合区域政策,以联动提升长三角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聚焦点,出台促进企业创新的统一的财税政策,着力营造一种区域创新发展无差异的政策环境。
(二)促进产业链与技术创新链的有机互动,完善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产业环境技术创新链,在企业内是生产一个新产品所包括的研发、中试、产品试制、生产、营销等环节的完整过程;在产业链内,是大企业生产主体产品或关键部件、中小企业生产零部件的专业化分工和上、中、下游企业之间分工协作所形成的技术创新合作关系。分工协作的产业链与技术创新链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分工协作的产业链是技术创新链的客观基础,而技术创新链又有助于促进分工协作的产业链的形成和产业结构水平的提高。
改善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产业环境,从产业链与技术创新链的互动关系看,首先,要采取各种措施来克服长三角的产业同构现象。长三角三地政府应协同制订长三角产业发展规划,依托上海的龙头地位、充分发挥江苏、浙江的现有产业优势,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推进各自产业的战略性调整和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互动,加快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的产业链,为民营企业技术创新链的形成奠定物质基础,使长三角三地的民营企业在分工协作的合作技术创新中协同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其次,要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的产业集群水平。招商引资要变为“招商选资”,引进与园区主导产业相关联并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企业。以扶植和培育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逐步形成民营经济园区内上下游企业之间的纵向专业化分工协作和大中小企业之间的横向专业化分工协作,形成地域生产网络,促进技术创新链的形成,以提高企业集群创新水平。长三角三地要加强区域合作和良性互动,形成一批有产业竞争优势的民营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成为长三角产业高地和自主创新制高点,以提高企业集群创新水平,促进长三角民营经济整体竞争优势的提升。再次,要根据长三角三地科技发展重点和产业发展战略,重点支持一批技术先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科技企业着力推进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并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形成长三角三地民营企业分工协作的技术创新链,使三地民营企业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核心竞争力,从而通过科技创新来不断优化长三角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水平的提升。加强产业政策制定和产业规划引导,对涉及事关国家战略性领域成果转化的产业、事关“环保”和“节约”的产业链实施重点扶持;重点支持一批技术先进、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引领产业向高科技持续发展,构建新的产业竞争优势。
(三)促进企业制度创新,优化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企业内部环境
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长三角民营企业要实现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从企业内部进行制度创新,变革家族管理模式,创造一个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内部环境,从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
第一,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要适时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产权主体多样化,吸纳社会资本来满足企业研发、技术创新所需资金。产权主体多元化不仅能解决技术创新的资金来源问题,而且能够形成技术创新的风险共担机制。浙江天通公司还在产权结构改造中用“股权换技术”,出让56%的股权给上海宝钢集团和信息产业部第48研究所,以此换取了对产品关键原材料和核心技术的控制,从而增强了公司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第二,大力引进创新人才,建立技术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民营企业要改变家族管理中的“任人唯亲”现象,大力引进、使用、储备人才,创造尊重人才、珍惜人才的良好氛围。在“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基础上,实现“制度留人”,即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实行人才的股权分配制度,逐步建立技术入股、科技人员持股经营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励科技人才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积极性。同时,企业要营造全员的创新环境,采取不同手段激励广大员工的创新激情。目前民营企业在激励员工创新的措施方面,发奖金、增加工资及其他物质奖励者居多,创新收益分成这一重要手段使用则相对较少。因此企业在注重传统的物质和精神鼓励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采用创新收益分成这一新的激励措施。此外,针对人才更看重自身事业发展的特点,民营企业要努力建设“学习型企业”,给人才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三,积极协调各种技术资源,形成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目前,大多数民营企业缺乏有效的技术创新战略,忽视技术创新的投入和管理,制约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因此,民营企业应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就是要把技术创新的各个要素和环节科学地协调起来,形成技术创新的整体能力,以高质量地实现技术创新项目的预期目标。民营企业特别是那些具有成长性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的投入和管理。技术创新是一个涉及企业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为此需要在企业组织机构中建立起既能够协调技术创新的各种资源,又能协调管理和实施有关技术创新各个方面以及各个环节工作的组织系统,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应建立专门的技术部门,承担起技术创新及其管理的职责。此外还要建立起适合行业、产品和工艺特点的技术创新运行程序、技术创新信息管理系统、决策管理系统和计划管理系统。
(四)组建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长三角产学研战略联盟,形成区域联动的科技创新体系目前,长三角民营企业开展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以民间自发为主要特征,组织化程度还比较低;长三角三地产学研各方的资源未得到有效整合,合作创新优势远没有得到发挥,区域创新联动机制尚未形成。据科技部公布的2004年全国科技进步水平统计监测综合评价结果,上海的科技进步水平居全国第二、江苏居第五、浙江居第六。上海是我国最发达的科技、教育中心之一;江苏是我国高校最多、在校生规模最大的省份,两地都拥有一大批著名高校、大院大所,科技人才荟萃,科研实力雄厚;浙江民营经济发达,市场机制灵活,科技需求旺盛,也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实力。从总体上看,长三角区域创新能力在国内属一流。因此,有必要加强政府的主导和引领作用,把组建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长三角产学研战略联盟作为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联动提升长三角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机制。
在发达国家的产学研结合发展中,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建立专门机构,制定政策法规,设立各类基金,实施产学研相结合计划项目,大力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如美国纽约州政府于1999年成立了科学技术与学术研究办公室(NYSTAR),制定和实施旨在推动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计划。该计划主要由“NYSTAR Funding Initiatives”NYSTAR Initiatives,http://wwwnystarstatenyus/initiativehtm和“研究中心一揽子计划”两部分组成。该计划从创新机构、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资源和创新环境等方面全方位、多层次地构建了产学研一体的创新体系,为纽约州保持世界公认的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的发祥地,世界上综合性最强、最有威望的技术推动型研究地之一奠定了基础。长三角三地政府可以借鉴纽约州的经验,建立专门的统筹协调机构,制定一揽子计划,组建起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战略联盟。组织两省一市的大院大所、高等院校和大企业围绕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跨地区、跨学科、跨单位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从而引领长三角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长三角三地政府应从要素流动、知识产权、产业、财政、税收、技术入股奖惩办法等多个方面为产学研各方的结合和发展创造条件,构筑以项目为载体,集企业技术攻关项目需求发布、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成果供给、技术成果交易于一体的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最终建立起以长三角产学研战略联盟为核心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以联动提升长三角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辜胜阻、林恩:《提升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新长征》2006年第4期。
李仁:《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思考》,《群众》2006年第8期。
王立军:《浙江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模式与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科技与经济》2006年第1期。
于庐:《上海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扫描:路,只能这么走》,《现代工商》2006年第5期。
(长三角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现状与对策李国荣徐信艳慈向阳林臻作者单位:上海电力学院管理与人文学院、上海市民营经济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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