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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流通业发展中的体制改革与创新
中国网 | 时间: 2007-07-19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流通改革二十多年来,尤其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和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与发展,使流通产业的地位和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改变了“一、二、三、零”的单一渠道流通状况,实现了多种所有制、多条渠道的流通体制。近年来理论界和政府部门对流通产业体制改革关注减少了,但是许多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商品市场的问题解决了,并不意味着要素市场的问题也随之消失了;城市流通问题解决了,并不意味着农村问题也消除了。农产品购销体制完全放开之后,出现了农产品总量供大于求的现象,许多地区存在着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在流通体制的许多领域仍然存在着垄断问题。从整体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相适应的流通体制尚有待完善,流通体制改革仍然任重而道远。

一中国现代流通业体制改革与创新的现状与问题(一)流通体制改革疏通了流通渠道,连接了内外贸,但是新的流通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1 二十年的流通体制改革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中的三级批发体制,但新的流通组织体系并没有完全形成

计划经济时代的市场组织体系由国有流通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组成,其他自发性市场都是不允许的。就国有流通企业来说,其体系表现为严格区分职能的一、二、三级采购、批发、供应站和零售商店,实行分层次的计划调拨分配,按固定区划组织流通。改革以来,一方面,将原属中央管理的一级采购供应站和省属的一级采购供应站下放到地方管理,为新体制扫清了主要障碍。对商品的购销体制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和改革,“统购统销,统购包销”的商品购销体制松动,允许生产者在一定范围内将产品自行销售。国有商业批发企业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实行总代理、总经销,打破行业界限,向生产、加工、对外贸易、金融证券、房地产等多角化经营方向发展,转换机制,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零售兼批发,确立新型工商关系,构建新的购销网络。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城市贸易中心和农产品集贸市场,实行商品的多渠道流通。保持了近三十年的纵向市场组织体系被以横向经济联系为特征的市场网络所取代。市场放开的广度和深度得到进一步拓展。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商品流通体制开始形成。生产企业的产品进入市场的渠道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个体私营商业不断发展壮大。一大批混合所有制的新型商业进入流通领域。在兴建现货市场的同时,从中央到地方都狠抓了商品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培育,期货市场也应运而生。期货市场的兴起,特别是产销直接见面的以乡镇企业和农村家庭生产为依托的各类商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发育,标志着社会主义统一市场逐步走向成熟。此外,还先后制定了商事特别法和商品市场法规,建立了商品储备制度和重要农副产品风险基金。城乡集贸市场的蓬勃兴起,超市、专卖店、仓储式批发等新型业态的萌生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组织体系,空前扩大了商品流通的容量和市场规模,提高了流通的总体效率,适应了生产和消费增长的要求。

但就当前来看,虽然传统体制下形成的“一、二、三、零”流通格局已经彻底瓦解,但新的流通组织结构并没有完全形成,在流通产业组织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公有制流通经济面临的竞争对手越来越多。除了个体私营经济以外,联营、股份制、港澳台、外商投资经济以及其他经济类型的规模正在逐步扩大。大量中小型国有流通企业向大型企业转移、集中,组建了一批具有雄厚经济实力、掌握主要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大型批发企业。涌现出一大批转制快、效益好、实力强的企业。这些非公有制企业不仅体制新,机制活,而且在税收、经营等方面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商品市场体系缺乏规划且资金投入不足,一些地区的大型商业网点建设结构失衡、比例失调、功能雷同,现代批发交易中心、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仓储建设等发展缓慢,相当多的企业陷入困境。一方面是多种所有制流通企业蓬勃发展;另一方面,公有制流通企业面临人员多、包袱重、负债高等诸多困难。这两方面形成鲜明反差。大部分国有企业的负债率都在70%~80%左右,有的已经濒临破产倒闭。县及县以下的中小型公有制流通企业更是由于缺乏规模效益和竞争实力,长期处于经营的困境之中。特别是国有批发企业举步维艰,经营继续萎缩,亏损面不断扩大,历史包袱越背越重,甚至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尽管少数国有批发企业在改革中大胆尝试,闯出一条发展新路。但从总体上看,国有商业批发企业至今仍未走出低谷,特别是受到工业企业扩大自销和零售企业直接从生产厂家进货的双重挤压,商业批发企业处境更加困难。

自1985年以来,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取消了粮食和棉花等农产品统购,放开了蔬菜、水果、水产品、生猪等农产品的派购,农村集贸市场重新获得了合法地位,并在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供销社系统曾一度是我国农村商品流通的主要渠道,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大多按行政区划形成,其网络结构主要表现为县城-乡镇-村宅,而不是按经济区划形成。随着1982年供销社进城办店,其在农村的业务受到影响,市场占有率逐年下降。粮食、棉花、食糖等农产品和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仍然滞后,个体商业已成为农村商品流通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但个体流通企业的经营分散,在资金投入、加工运输、经营和仓储设施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局限性,难以促进农村物流、商流的“大进大出”,担当不了开拓农村市场“主力军”的使命。

2长期形成的行业分割、内外贸分割的体制从组织上走向一体化,但是真正的融合尚需时日

内外贸分割的体制是历史形成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过巨大的历史作用。1952年,我国撤销中央贸易部,成立商业部和对外贸易部,从此开始了长达25年的内外贸管理体制分割的局面。在内外贸分割的同时,形成了生产资料流通与生活资料流通、城市流通与农村流通的分割。先后成立了外贸部、商业部、粮食部、农产品采购部、水产部、第二商业部、城市服务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物资部,在改革开放前是商业部、物资部、外贸部三分天下。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流通管理体制一直摇摆不定。1993年成立内贸部,把生产资料流通与生活资料流通以及城市流通与农村流通一体化,向市场经济的统一大市场迈出了重要一步,但不久供销社与粮食部门又分离出来。到2003年3月25日,商务部正式挂牌运行,分割半个世纪的内外贸管理体制重归统一,从组织形式上解决了内外贸一体化。丁俊发:《内外贸一体化与流通创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员通讯》2004年6月15日。

商务部成立后,越来越多的生产企业在获得内销权的同时,获得了外贸经营权。特别是加入WTO以来,国内外市场接轨,流通企业内外贸分割的局面也被打破了,国内流通企业可以直接经营对外经贸业务,直接进入国际商品市场、国际服务市场和国际资本市场开展经贸活动。专业外经贸企业也可以从事国内市场上的各种经贸业务。商务部的设立打通了商品流通领域,体现了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管理与国际接轨的思路,有利于在对国内外市场形成连带效应。

但是,商务部的成立短期内并没有从根本上瓦解根深蒂固的内外贸分割的思想观念,加上商务部的成立是原封不动的外贸部加上一小块内贸,使这种分割并未彻底打破。内外贸从机构上实现了一体化,但内外贸体系的融合还有待时日,要从制度上、思想上实行脱胎换骨的改造。

内外贸分割的流通体制严重拖累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统一大市场的需要。我国内外贸分割的商品流通体制使得商品市场发展极不平衡,统一性和开放性受到严重破坏,大大降低了市场的流通效率。目前流通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足9%,而美国、日本、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达到15%以上。我国流通业(批发、零售和餐饮业)仍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比较薄弱的环节,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流通体制内所有制形式多元化,但行业垄断、地方保护和不公平竞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1对内、对外开放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调整流通产业所有制结构,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打破了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通过引进外资、引进外地资本、引进民营资本,达到置换股权、置换身份、置换机制,放宽了社会流通业的管制,放开了市场准入,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允许个体、私营经济进入商品流通和服务贸易,从而涌现出一大批非国有制、非公有制的零售商、批发商,以及制造商、贩运商和其他中间商。实现了社会流通经济所有制形式多元化,企业股权构成多元化,国有商业资本参股、控股形式多元化的局面。市场准入的放开和流通形式多元化,实质上是商品流通领域所有制结构的重大调整,彻底打破长期存在的国有流通业的垄断和公有制的二元结构,为商品流通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大大增强了中国流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大中型商业企业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塑造充满活力和竞争优势的市场主体。流通产业组织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少数大型商业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上市募集股本。一般性大中型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体控股或参股。中小企业通过租赁、抽资承包、兼并、联合、加盟、先售后股、出售、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全面放开搞活。

除了对内放开,中国流通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还体现在对外开放方面。1992年7月,国务院批准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六个城市和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五个经济特区各试办一至两个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1999年6月,零售业中外合资合作的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中国政府承诺几年时间内逐步取消对外资进入零售业的限制。2004年6月1日,取消了对外方从事批发的地域限制,取消对中外方投资者的资本和业绩要求,允许外方控股,放宽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设立条件。按照入世承诺,2004年12月11日我国取消了投资零售领域的地域、数量和股权比例限制,外商商业企业进入速度加快,2005年商务部批准设立了1027家外资商业企业,是前12年总数的3倍,形成了以国有流通企业为基础,以适当引进外资和民营资本为补充,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共同发展的社会流通经济结构。

2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的存在扭曲了市场机制

但是由于计划经济的长期影响和政企不分,政府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向与公有制关系密切的企业倾斜,由此带来行业垄断和不公平竞争。在某些行业,垄断程度仍然高,重复建设严重,专卖专营体制被曲解,行业竞争不足和竞争不规范现象并存。

以烟草行业为例,长期以来,中国烟草行业一直存在着结构分散、市场分割、集中度低等弊端。从1982年开始,中国施行烟草专卖制度,国外卷烟被高关税、低配额等诸道防线阻隔于外,外国卷烟在中国市场的份额一直被控制在1%~3%之间。按照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卷烟进口关税2003年已由65%降低到25%,烟叶进口关税2004年也由40%降到10%,国外卷烟进口仍然是由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专营。整个烟草体系竞争严重不足,现有的局部竞争只在卷烟工业企业之间发生。而且由于工业企业没有分销权,在各地销售面对的仍是作为单一买方的烟草公司。由于资源配置较为分散,在这些企业和品牌中,真正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和大品牌很少。2003年中国烟草业先后组建了16家工业公司,联合重组的烟厂达17家。目前全国卷烟工业企业由原来的185家减少到90家,原有224家挂杆复烤企业已关停207家,全国卷烟生产牌号由2001年的1049个减少到582个。更大规模的烟草业重组将在2006年启动,在未来的2~3年内将组建十个左右规模在300万箱以上的烟草航母集团,培育几十个竞争力强的大品牌,烟草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成品油的批发环节也基本处于垄断状态。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成品油销售主要是以批发为主,加油站终端零售为辅。在中国的成品油批发领域,1999年政府整顿成品油市场,只保留了中石油、中石化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从目前我国成品油批发市场来看,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集团公司市场占有率为80%以上,且零售市场的成品油接近85%是经过两大集团批发进入零售市场的,两大集团的一举一动都影响着整个成品油市场。商务部在《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申请设立成品油批发企业的申请主体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拥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具有稳定合法的成品油供应渠道,具有全资或控股的、总设计库容不低于4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等。实际上,这个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的规定一旦通过,全国的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将面临严重危机。以北京市场为例,除了中石油和中石化以外,北京能够满足该条件的企业不超过4家。2003年10月,国家第三张成品油经营牌照发给了中石化、中石油以外的民营企业湖北天发股份,实际上,天发获得的牌照只是成品油批发许可,根本无权零售。这样,天发的油品只能卖给各个加油站,而目前的加油站绝大部分直属中石油或中石化,根本不会购买天发的油品。这意味着我国石油行业的批发环节仍然还处于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的垄断之下,中国成品油批发垄断如故。

(三)流通领域法制环境的改善并未阻止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信用缺失导致运动式的管理失效1流通管理手段不断创新,法制不断完善,但地方保护主义仍然盛行

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中间组织的成立为实现国家对商品间接调控创造了条件。各级商品流通部门在管理和调控商品市场方面做了许多探索。中央、省和大中城市都建立了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商品涉及粮、棉、油、猪肉、食糖等。对重要商品市场和特种行业实行特殊管理。如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管理,部分省市对危险化学物品、劳动防护用品、酒类商品的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拍卖市场、重要商品市场实行审批制度等。同时,加强了商品流通领域的法制建设。1992年以来,国家除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外,还专门出台了《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流通格局已初显端倪。但是市场立法仍然不全,很多市场行为无法可依。长期以来重行政、轻法制的思维模式深植于人们的头脑中。

地方行政性垄断和市场分割加剧,造成异地市场的高进入壁垒。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中国出现的垄断现象主要是由行政性垄断造成的。形成垄断的主要根源是地方与部门的权力。从成品油批发企业看,虽然企业数量大大减少,仓储规模、接卸水平、资源吞吐和市场调控能力都有了一定提高,但与建立成品油现代分销体系的要求相比仍然数量过多、设置重复,尤其是加油站总量偏多,密度过大,布局严重不合理。权力构成的行政性垄断,时常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通过行政手段设置市场壁垒,垄断并阻碍了正常的市场交易。近年来,国家对成品油市场和加油站的整顿一直没有停止,经过整治,违规违章新建油库、加油站减少了,油库和加油站的安全状况也有了改善。但加油站违规建设、盲目发展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地方行政性垄断排斥地区间的正常竞争,形成经济性、强制性和保守性的封闭环境,妨碍商业资源的合理配置。

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也与地方保护主义有着直接关系。在地方政府的保护伞下,大量小商业资本盲目扩张,使商业企业过度竞争和不正当竞争,导致流通领域的低效率、高成本和对城市公共资源的严重破坏。盲目扩张和小型化使商业的组织结构朝两极发展,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无法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相匹配。有的地方政府一方面为提高地方财政收益,对外资的进入大开绿灯,致使一些地区的外资大型超市比重过高,有的甚至超过90%。这些地区外资企业间并购重组、外资对内资企业并购重组,已经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对于外省市的内资企业实行歧视政策,有些地方明文规定一律不得销售外地某些产品,凡是本地有的外地同类产品进入本地,必须先由工商、税务、交通、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检查。以烟草行业为例,烟草行业的市场封锁程度非常严重。工商分离之前,各地烟草公司往往利用专卖管理的权力,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限制外地烟进入,形成地方专卖;工商分离后,地方专卖出现升级苗头,以省为单位的地方保护开始出现。有些地方政府插手经济纠纷,设置障碍,阻挠外地办案人员办理经济案件,甚至帮助本地当事人逃避债务,搞司法保护。

2信用制度的缺失导致政府运动式的管理方式失效

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期,新的社会行为规范和法律体系有待建立。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严重的信用危机,各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短期化。商品流通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比较低。在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对市场参与者交易行为监管不力的情况下,无信和欺骗行为的收益大于成本,无信和欺骗大行其道。而我国的信用信息大多掌握在中央银行、工商、公安和海关等政府部门手中,这些数据虽然一定程度地向社会开放,但非常不全面。每个部门分别有自己的信息来源渠道,缺少协作,信息不共享。用这些不充分、不完整的信用信息,很难对市场参与者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信用制度、信用市场和信用道德规范是成熟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信用的缺失是市场秩序混乱的根源。信用制度扭曲会造成交易双方的沟通障碍,增加谈判成本和搜寻成本,制度的摩擦会造成额外的交易成本。过高的交易成本必然导致交易行为的减少或中止。同时,制度扭曲所造成的漏洞也给机会主义者以可乘之机。

市场放开后,流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但有关政府部门依旧重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轻日常监督管理。随着市场的日益活跃,假冒伪劣、制假售假泛滥,而且屡禁不止,各种恶意赖账或逃债行为越来越多。随着网络的盛行,网上交易的增加,在线支付中的欺诈活动也越来越多。制假售假数量巨大、品种繁多、范围广泛,已呈现集团化、区域化的发展趋势。商贸活动中以次充好、虚假销售等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花样繁多,屡禁不止。食品安全问题有所抬头,直接影响着消费品市场的快速增长和持续发展,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甚至危害人的生存。以烟草行业为例,走私、制假、倒买倒卖、无证经营、违法收购烟叶、无证生产、超计划生产、乱渠道供货、乱渠道进货等现象相当普遍。据初步统计,全国每年“假私非超”四种烟占据了10%以上的市场份额。2006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18万多件,其中质量投诉占总投诉量的63%,并且几年来质量投诉所占比例一直维持在60%以上。照相、摄像产品投诉上升最多,成为商品类质量投诉中增幅最大的产品。此外,价格欺诈、行业垄断、强制交易等等行为也严重影响消费者的信心。

农村的假冒伪劣问题更加严重。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显示,521%的被访者回答“产品质量问题”是当前最严重的消费问题(见表1)。在遇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农民消费者利益往往得不到根本保障。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农村地域广,交通不方便,农民居住分散,因此往往在遇到消费问题时面临投诉难的问题;二是诉讼费用高、程序多,打官司难;三是由于检查站多设在城里,路途遥远,检验费用高,取证鉴定难;四是农民费尽周折,索赔过程难,同时地方保护加大了农民的索赔难度。

表1被访者认为目前最严重的消费问题单位:%问题类别产品质量问题服务问题价格问题缺斤少两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不讲信用其他比例521577631492303402数据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村消费及消费环境状况调查报告2003年》。

(四)“以放为主”的改革产生了多元化的流通市场格局,但是政府干预的痕迹仍然非常明显1国有流通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转变为所有制形式多元化的商品流通体系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流通体制,国营商业一统天下,几乎对所有产品实行统购包销、计划分配、层层调拨,产品按固定产地、固定渠道、固定价格、固定销地进行流通。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在商品流通领域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市场主体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国有商业、集体商业、联营商业、外商投资商业、私营商业以及个体商业在共同竞争中获得了稳定的发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流通体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依据商品流通固有的规律,逐步建立起以城市为中心,城乡通开的流通体制。多层次、多元化、门类齐全的商品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各种新型的流通业态开始出现,连锁商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我国的一些主要城市,超级市场、便利店、货仓式超市、专卖店、邮购、自动售货机等现代化的流通业态都已开始引进。在购物、用餐、住店、理发、洗澡、修理等方面诸“难”现象出现根本好转。上海等大城市还出现了网络销售和网上商店。在农村,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工商联合体,发展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农工商联合体一条腿在城市,一条腿在农村。国有商业、供销合作社、乡镇集体商业、农工商联合体、个体商业等,在国家法令、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展开广泛、激烈地竞争,搞活了农村市场。加快了农村供销社体制改革,农村供销合作社从以前的“官办”改为“民办”,具有活力的商品自由流通开始显现。

伴随着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商品流通渠道也突破了原来的部门分割,纵向分配,内外贸脱节和排斥非国有商业的格局,形成了多成分、多形式、多样化的市场结构。但是,流通领域计划经济的痕迹仍未完全消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一直充当着管理市场的全能角色,承担了主要的经济管理职能。在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以后,由于历史原因,政府的经济职能并没有完全取消,而是大量保留于市场之中。

2政府对市场的管理仍然保留着明显的行政色彩

尽管商业体制的改革已经使以计划分配为特征的流通转化为以市场交换为特征。尽管多年来一直强调政府对企业放权,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仍然存在硬性干预的现象。由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仍未有很大改变。流通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政府主管部门)对流通企业的管理仍保留着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政府对市场的管理仍然有死角。在商品质量监督上,存在着对国有商业较严、对非国有商业较松的情况。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渴求健全的法制来保护。在商业企业与消费者商品交换过程中,应该十分重视对商品市场的不断培育,使流通畅通有序。在旧体制下,往往采用行政手段,“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改革商业体制后,从放开价格,放开经营开始,让市场机制本身的力量推动商品市场,同时也加强国家对市场的行政管理。但目前市场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市场竞争秩序还不够规范,各种不正当竞争现象在经济领域中普遍存在,市场经济无序化的问题日渐突出,商业企业尚未真正以市场为导向开展经营。运动式的检查使市场秩序某方面的问题集中反映到上层,自上而下布置、开展的有针对性的检查和治理活动,能起到短期管理效果。但管理成本高,管理效果难以持久稳定,运动过后制售假劣行为又依旧流行。

二政 策 建 议

(一)流通体制改革应以建立开放、竞争、内外贸衔接的市场体系为主要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市场体系必须具有统一性和开放性。各类市场在国内地域间是一个整体,不应存在行政分割与封闭状态。市场体系不仅要对国内开放,而且要对国外开放,把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有机地联系起来。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也不尽相同。要正确处理好传统流通业态和现代流通业态的关系,既要在区域上合理布局和总量调控,避免重复建设带来的相同业态的恶性竞争,又要用业态的多样化满足消费需求的多层次与多样性;既要大力发展超市等现代业态,又要通过改造升级和经营结构调整来提高传统百货业发展水平,满足群众的消费需要。针对目前新兴业态所占比例太低,为保证商业网点结构的合理性,必须适当增加新兴业态,尤其是将现代流通方式逐步向小城镇,甚至向农村延伸,建立起批发与零售、现货与期货、内贸与外贸、有形与无形市场相互衔接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网络畅通、信息灵敏,并与各要素市场协调发展的商品市场体系。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市场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形成城乡开通、高效畅通的流通体系。

针对垄断性商品的流通问题,可以在坚持合理布局的前提下,探索许可证竞争性发放的方法,实现管理方式的变革,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切实减少行政审批的数量和行政执法的负担。实际上,从体制上看,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实力稍逊的发达国家为应对经济全球化和WTO的市场准入,都采取了国内适度竞争或独家经营为主的石油销售体制。我国成品油的批发和零售市场基本处于两大国有集团的垄断之下,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即使在政府支持下采取了独家经营的体制,也只是保持了国内一半左右的市场份额。例如,泰国国家石油公司在国内居主导地位,但只占有371%的国内市场份额,其余市场主要由壳牌、埃克森、加德士等国外大公司瓜分。巴西石油公司尽管掌握了国内大量输油输气管线、中转储运设施和大部分炼油厂,在国内占主导地位,但仅占国内市场的36%,其余市场主要由欧美大公司占有。我国的石油销售领域应充分利用入世后有限的过渡期限,依法继续规范国内成品油市场秩序,消除批发壁垒,规范流通行为,清理整顿不合格的流通企业,加强政府对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的监管。完善成品油与国际价格接轨的方案和运作办法,继续打击走私,营造良好的流通秩序。

(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政府的规则管理奠定基础

我国目前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在客观上使各地的区域经济处于一种相对分割与封闭的状态,这同市场经济中商品流通建立统一市场的要求是相矛盾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条块分割、地区分割、城乡分割、内外贸分割、行业垄断等现象严重,流通立法滞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各城市间为了维护局部利益,在执行市场监管时很难做到公正、公开和公平,从而削弱了市场规则应有的严肃性。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各地区流通产业之间缺乏统一的标准。流通行业设施和设备的标准化程度低、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品质量标准不完善、物流标识不统一,交通运输和仓储的设施、设备、器具缺乏统一标准规范。流通业电子数据也缺乏统一标准。这些制度性的障碍最终破坏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阻碍了经济资源的自由流动和跨地区的经济合作,使以比较优势为原则的区域产业分工难以形成,造成了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协调、产业的同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因此,流通体制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就是如何打破区域间的这种贸易壁垒,建立统一的大市场,形成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的市场交换关系。

由于各级政府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市场,对信用制度的建设重视不够。信用作为隐契约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就不能对企业和个人行为形成有效约束,信用制度的缺失,必然导致制假售假、呆账坏账等使人们深受其害的行为出现甚至盛行,从而制约了潜在需求的有效释放。每年我国假冒伪劣产品的总产值高达2000亿~3000亿元,因使用伪劣产品造成的经济损失远大于此。因此,应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法制体系,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按照国家和市场主体在市场中的定位,我国信用体系的架构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建设以合同为纽带、以信用为保障的商业信用

信用缺失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交易成本上升。市场主体遵循诚信原则,建立相互信赖、遵守承诺的关系,形成诚实守信的健康环境是信用体系的基础。根据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进程,重点建立和完善有关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维护流通秩序等方面的法规,从构建金融信用体系入手,加快建设统一、高效、规范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体系,并逐步形成中央、地方和主管部门多层次的法律法规体系,出台并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方案》。探索建立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加快信用征集和信息披露立法进程,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规范交易行为,使市场管理者、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行为依法进行。

2完善以法律制度、国际惯例和商业习惯为主导的制度信用

制度信用是信用体系中制度因素的总称。加强市场规则和法规建设,加快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分开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管体制,建立制度信用的目的在于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完整、公开和相对稳定的标准,指导和保障基础信用的建立和发展。制度信用中的“制度”除了包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法规等以立法方式形成的规则外,还包括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在长期国际商事活动中形成的国际贸易与投资等惯例和规则,以及在一些地区形成并沿用至今的商业习惯。根据目前的情况,应重点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关政府宏观调控与干预的法规,如商业储备法、价格干预实施规则等,抓紧制定和出台有关反垄断、促进公平贸易和公平竞争的法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三)政府的管理对象应由管理国有流通企业转向管理全社会的流通企业建立起商品流通法规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的商品流通调控体系,实现由行政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我国政府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倡导者和领导者,商品流通业是市场化程度发展最快的行业,作为商品流通业的主管部门势必处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沿。要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由政府行政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首先必须看到,我国的政府体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它与市场经济体制在许多方面是对立的,混淆了政府体制与经济运行的关系。因此,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明晰和确立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政府不再以直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管理企业。

产权改革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寻找公有制流通经济最佳的实现形式,如何发挥公有制流通企业的积极作用,需要政府转变职能,需要开明的政府和良好的改革环境。否则,再好的产权改革设想也不能顺利实现。国有流通企业深化改革,从明确国有商业企业的产权入手,培养市场主体,调整所有制结构,建立崭新的商业企业经营机制。当前重点应是在转换机制上下工夫,关键是在所有制即产权改革上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而不仅仅是形式。

各级商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县区的商业主管部门要打破国有和非国有、直属和非直属这两个界限,从单纯研究国有商业发展转为研究社会商业流通的发展,以保障重要商品流通领域实现公平竞争。建立规范、透明的流通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对行业中各种经济成分的商业流通主体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在允许的范围内,也应通过契约形式实现。要建立包括契约标准、契约体系、契约法规、契约监督仲裁机构、契约管理办法等在内的一整套商品交换契约制度,并逐步实现对全社会流通业的行业管理职能。

(四)政府的管理方式应由行政直接干预为主转向以制定规则为主

对流通产业的管理由行政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从过去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转到间接管理。政府主要从宏观的角度,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对流通领域进行间接管理,按照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优化商品储备管理和总量平衡,建立高效有序的市场调控机制,形成适应市场经济和商品流通业发展的新的管理体制。根据重要商品的特性和政府调控的需要,确定从事特殊商品流通的市场主体资格,采取资格认证、许可证、特许经营等多层次、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实现公平竞争。政府应侧重于抓好流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政策和信息引导。转变政府职能,由管理企业的经营活动,转向管理市场交易规则。排除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使企业间平等竞争。建立宏观调控体系,包括调控的制度、手段、方式和执行系统。确立公平竞争的规则,限制非正当交易,防止过度竞争和过度投机行为。

大力发展商会、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设立行业管理部门,并通过不同层次的商会、协会来承担原政府行政管理的职能。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能划分上,中央政府负责流通政策的制定和解释,对地方政府进行政策指导,地方政府负责具体流通业务的管理,特别重要和敏感行业的流通业务需报中央政府审批,以维持社会治安,提供社会服务,维护市场主体权益,保证交易自主公正,取得正常税收。政府只是制定“竞赛规则”,对市场进行宏观管理,对经济进行再调节。凡是市场能做到的,政府就不必代劳。发挥商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信息咨询中心等中介机构在监督、协调、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企业根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要求,自由参与市场竞争。在农村,建立起多种形式、专业化的农产品流通组织,逐步实现有组织的、规模化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充分利用个体和私营经济灵活机动的经营优势,构建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在地方政府指导下组建的各种专业技术协会,由单纯非盈利性质的服务团体转变为为农民谋利益的生产经营服务实体,并以某一种产品或某一种产业为纽带发展专业合作社。

(五)进一步加强城市商业规划,按照城市发展的需要建立三级流通体系为了进一步提高流通产业对扩大消费需求的积极作用,建议进一步完善商业网点的规划和布局,充分考虑到当地购买能力、客流量等相关因素,各商业网点项目的建设必须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群众的购买能力相适应,促进流通产业与环境的和谐共生。首先,调整零售业业态,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推进流通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大部分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等公司化改造。建立起以国有大型商贸集团为主体,外资、合资、联营、私营、个体广泛参与、公平竞争、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流通主体。打破内外贸分割局面,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探索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流通管理体制。

城乡商品流通网络建设缺乏总体规划,或虽有规划但尚未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区域控制性建设有机衔接,造成结构不合理,布点、选址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影响运作和管理,经营效率比较低,有的难以向更高层次发展。

建议在大中城市设立三级商业群。一级商业群是全市的商业中心。二级商业群是市内区域性的商业中心,二级商业群一般要比三级商业群大而全,但比一级商业群更接近居民,以中低档商品为主。三级商业群主要是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最迫切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从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一级商业群的数量已足够,今后对一级商业群的建设,重在充分利用现有商业网点的设施、资产,走内涵式发展的路子。加强居民区附近商业网点建设,适当增加二、三级商业网点。促进中国的贸易体制、资源调剂、经营网络、资本结构、人才交流、合作方式等与国际接轨,充分利用国际经济要素改造和重组流通体系,促进商品流通,加强和发展合作交流,使整个流通产业的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

(六)建立起符合农村市场情况和消费特点的新型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发展流通业要特别重视抓好农村流通工作。要遵循“大城市带动大农村”的战略思路,建立起符合农村市场情况和消费特点的新型农村流通体系。农村商品流通体制目前已经从根本上打破了农村的传统商品流通体制,彻底改变了统购统销、统购包销的政策,市场开放度不断提高,国家只对粮食、棉花、化肥、烟草等极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实行合同订购和专营专卖,建立了专项的经营管理制度。加快农村流通产业发展是服务“三农”、扩大消费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国有流通渠道承担国家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购销任务。集体经济渠道的全国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建立的经营体系,以推进城乡市场双向开拓为重点,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逐步把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中外合资商业或工业企业在沿海地区部分农村或城市郊区设立连锁经营网络,构建小生产供给与大市场需求之间的组织载体,克服分散化经营的弊端已成为农副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通过采取引导鼓励城市商贸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加快农村市场建设和培育,大力办好产地和商品集散地的批发市场,充分发挥其地区资源优势。加强和深化国有商业和供销业的改革,使其成为农产品和工业品的主要批发商,建立健全以乡镇企业、个体和私营商贩为主体的商品流通网络,鼓励和引导农民直接进入流通领域。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直接向超市、社区菜市场、便利店等配送产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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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俊发:《内外贸一体化与流通创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员通讯》,2004年6月15日。

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村消费及消费环境状况调查报告2003年》。(赵萍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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