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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服务业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一直是经济学家争论的一个主题。本文的目的在于分析1978~2006年间中国体制变革以及与此相对应的经济高速增长背景下的服务业增长。这是一个复杂的命题,因为这个命题事实上涉及至少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方面的问题是,经济增长与服务业增长之间的关系问题。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服务业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一直是经济学家争论的一个主题。自从克拉克提出三次产业相继转移与增长的理论以来,克拉克所指出的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三次产业就业转移规律,即:随着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首先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当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时,劳动力便向第三产业移动。劳动力在产业间的分布状况是:第一产业会减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将增加(参见克拉克:《经济进步的诸条件》)。克拉克所提出的观点在早期经济学家(也是近代经济学的先驱之一)威廉·配第的有关著作中有所体现(参见〔英〕配第:《政治算术》,中译本,商务印书馆,第19~20页),因此,这一规律也被称之为“配第-克拉克定理”。主流经济学认为,经济增长首先是一个结构转换过程,随着人均GDP的增长,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逐步上升。这种观点的主要理论基础是,消费者对服务的收入需求弹性大于1。这种观点也得到了大量实证研究的证实,例如,钱纳里、库兹涅茨、赛尔奎因等人所做出的著名研究。然而,这种观点也受到了大量的批评。例如,《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四册,“服务[services]”辞条,由Pertit撰写,pp337-338)指出,“从1970~1980年代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可以得出结论,增长的放慢对服务部门的发展没有影响。因而服务经济的上升并不能等同于享有充分就业的丰裕社会。”“从富克斯(Fuchs,1968)到格舒尼和迈尔斯(Gershuny & Miles,1983)的所有实证研究都否认了服务最终需求量的更迅速的增长。更准确地说,从消费目的方面分析,请注意闲暇、健康、教育和住房方面的开支有了迅速的增加(以不变价格计算)。但在每个目的中,购买商品增长快于购买服务。这说明一个倾向,即商品在替代服务——这个倾向的根源在于我们社会的物质发展。”
笔者认为,对经济增长与服务业比重上升批评的理由至少可以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服务业是以“排除法”定义的,即一般而言,经济学家将非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的经济量定义为服务业,当然有一些定义服务的尝试,例如,Daniels(1985)指出,服务可以定义为交换一种商品,这种商品或者是可以市场化的,或者是由公共部门提供的,他们通常都是不可触摸的。从这个定义可以得出服务的几个特点:不可见的、不可触摸的、不能储存的,即要求同时生产与消费。这个定义也被UNCTAD所引用。这样,服务业没有统一的、明确的定义,其内部各个产业之间并没有经济学意义上的共同点;因此,很难得出其收入需求弹性大于1的结论。例如,前引辞典指出,“引人注目的是目前使用这个概念(指服务)的简单性,同在经济分析范围内给服务确定定义所遇到的困难之间的鲜明对照。”另一方面,服务业的影响因素是多重的。在目前的研究框架中,对服务业的影响因素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例如,城市化、人口密度等均可能影响服务业的发展。但是,这些因素又与经济发展水平有着或多或少的相关关系。因此,很难得出服务业比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直接关系,尽管有很多实证研究的证据,但是,在研究方法上未能取得一致。Gemmell(1986)认为,研究发展过程中的结构变化模式的经济学方法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对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跨区/时间序列研究,这类研究包括钱纳里与富克斯。第二种方法是将当代欠发达国家与现在的发达国家的早期经济史进行比较研究,主要比较部门份额。第三种方法是国别研究。例如,前引辞典深刻地指出,“这些命题(指克拉克等人关于服务业增长快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命题——引注)解释了经济增长的方式,而不是原因。”
从中国的角度来看,在1978~2006年不到三十年间,基本完成了世界上最大人口规模经济体的工业化,其经济规模增长了约八倍(取决于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与增长率的估计方法,例如,麦迪森[1998]、世界银行[2000]),无论是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来看,如果研究这一时期的服务业增长,都不能忽略经济快速增长这一个大背景。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比较,对经济增长过程中的服务业的地位进行了梳理,并对中国的情况进行了简要的实证分析。
第二方面的问题是,体制变革对服务业总量增长的影响。这方面的问题实际上又包括密不可分的两部分,即体制变革对服务业绝对总量(即增加值)增长的影响以及服务业相对总量(即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增长的影响。
在1978~2006年间,中国经济所面临的是一个双重转型阶段,即由一个基本意义上的农业国(尽管已具备了比较齐全的工业部门以及相当的工业基础)向现代化工业化国家转型的阶段,以及由一个全面计划经济国家向市场经济国家转型的阶段。这种体制变革对服务业增长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例如,如果没有餐饮业的全面市场准入,我们很难想象这个行业具有今天如火如荼的局面。
本文将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对体制变革对中国服务业总量增长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作者认为,这种影响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经济控制的放松,生产资源自由使用程度的提高,资源在市场的导引下,大规模向服务业转移,使服务业获得了补偿性增长,投入到服务业的资源(包括劳动力与资本)都大大增加,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快速上升。这在数据上体现为服务业的绝对总量的上升。另一方面是指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以及之后,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由于竞争以及市场机制的影响,服务业本身的内部发展规律开始发挥作用,使服务业的相对总量上升。
第三方面的问题是,体制变革对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TFP)的影响。众所周知,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问题一直是一个令经济学家感到迷惑不解的问题。一般认为,在经济现代化过程中,服务业的生产率增长是最慢的,尽管在当前的信息化时代,服务业使用了越来越多的信息技术。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著名经济学家索洛所指出的,我们到处都可以看到计算机,除了在生产率领域,这就是著名的“索洛生产率悖论”。最早对信息技术与生产率增长之间的关系提出质疑的是摩根斯坦利首席经济学家Steven Roach(1987),他认为计算机使用的巨大增加并没有对经济绩效产生影响。索洛(Robert Solow,1987)更是在《纽约时报》发表文章,首次提出信息技术应用中的“生产率悖论”问题,并得出一个著名论断:“计算机无处不在,除了在生产率统计方面有所表现之外”(We See the Computer Age Everywhere,Except in the Productivity Statistics)。这一结论被称之为“信息技术生产率悖论”(Productivity Paradox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或称“索洛生产率悖论”(Solow Productivity Paradox)。
从中国的角度来看,体制变革对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是极其复杂的。一方面,由于具体的服务业微观规制政策、市场化过程、私有化过程等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微观规制问题而引发的定价问题与市场垄断问题,将会导致对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做出错误的判断;另一方面体制变革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影响在分析上本身有难度,而对于不存在统一经济学定义的服务行业就更难做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本文共分四个方面来论述体制变革背景下的中国服务业增长。第一部分描述1978~2006年间中国服务业增长的概况。毫无疑问,无论从产值增长还是从就业人数的增长来看,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中国服务业得到快速的发展。在第一部分中,将根据2005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情况,对服务业增长的基本情况进行描述。第二部分对经济增长与服务业的关系进行分析。本部分的目的在于剔除经济增长因素对服务业增长的影响,以利于更进一步分析体制变革对服务业增长的影响。这样做的理由是:服务业的增长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其与整体经济增长之间有密切关系。这种关系是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因所决定的。更为重要的是,服务业的增长本身就是经济增长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第三部分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体制变革与服务增长之间的关系,即体制变革与服务业总量增长之间的关系以及体制变革与服务业全要素增长率之间的关系。第四部分是结论。笔者认为,1978~2006年间中国服务业的增长,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经济增长,尤其是第二产业增长所推动的,但是,在中国双重转型的特殊背景下,体制变革对服务业的增长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一1978~2006年中国服务业增长的概况
新中国成立后前三十年经济发展中,受物质生产部门优先发展以及服务部门为非生产性寄生部门的指导思想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服务业的发展不受重视,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几乎没有任何变化,例如,麦迪森(1998)指出,在1952年,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298%,而到1978年,这个比重下降为283%。根据国家统计局(SSB)的数据,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亦仅从185%变化为234%。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服务业的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两个指标在世界各国中都列居最后几位。198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21%,服务业吸纳的就业占全社会就业总数的比重仅为13%。同一年,服务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全球平均为56%,高、中、低三个组别收入水平国家的平均比重分别为59%、46%和30%,服务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总数的比重,全球平均和三个收入组别分别为60%、62%、49%和45%(江小涓、李辉,2004)。
从1978年开始的中国经济改革打开了中国经济增长的大门。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在1978~2005年间,中国的GDP年均增长率达到了9%以上。对于这一数据,存在着一些争论与怀疑,例如,世界银行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年均GDP增长率为83%;Middson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年间,中国的经济增长率约为75%。关于这些方面的争论与质疑,可具体参见李勇坚(2003)。与此同时,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服务业(在统计局的资料中被称之为第三产业一般认为,第三产业与服务业之间存在着某些细致的区别。例如,在统计过程中,第三产业不包括农林渔牧服务业。但是,从大部分研究文献以及本文的研究角度来看,这种区别并不重要。因此,在下文中,将对两个术语不加区别地使用。),也获得了高速的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服务业增加值从1978年的8605亿元增加到了2005年的733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12%,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近两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1978年的234%对于这一数据,并非没有不同观点。例如,麦迪森(1998)认为,至1978年时,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282%,其中运输通讯业占35%,商业餐饮业占50%,其他服务业(包括政府部门)占197%。增加到了2005年的403%。每年增加将近06个百分点(见表1以及图1、图2)。
从经济活动单位数来看,服务业亦占据了绝大多数的经济活动单位数。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2004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5169万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250万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900万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05万个,其他法人单位914万个。产业活动单位6824万个,其中,第二产业1675万个,占24%;第三产业5149万个,占76%。个体经营户39216万户,其中,第二产业5887万户,占15%;第三产业33329万户,占85%。
从就业人数来看,2004年末,全国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数为308828万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54638万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54190万
表1服务业增加值增长情况单位:亿元,%年份服务业
增加值服务业占
GDP的比重服务业的
增长率年份服务业
增加值服务业占
GDP的比重服务业的
增长率19788605234137199311992339121197986582147819941628133811019809664214591995200943319819811061321810419962345633094198211501217130199727165344107198313275224152199830780365831984176982471941999340953809319852556228518320003894339397198629456289121200144627407102198735066293144200250197417104198845101302132200356318415951989540323200542004650184071001990581353130232005*73395403961991722703340882006403100199291386343124注:*2005年的数据为快报数,即初步核算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初步核实数,2005年的第三产业增加值为73298亿元,增长速度为10%。
数据来源:1977~1992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4),1993~2004年的数据来源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由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按照趋势离差法向前修订而获得),2005年数据来源于2005年统计公报。2006年数据为作者估计所得。
图1中国服务业增加值的增长情况(1978~2005年)图2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变化情况(1978~2005年)
人,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几乎平分秋色。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214604万人,占695%;个体经营人员94224万人,占305%。而个体经营业者中,大部分都是服务业就业者。
以上事实说明,在1978~2006年间,中国的服务业无论是从总量与相对量,还是就业人数与就业人数比例来看,都获得了快速的增长。
二改革以来服务业的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一个比较研究无论从中国经验来看,还是从世界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增长过程来看,在经济长期增长过程中,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均经历了一个增长过程。很多经济学家研究了经济增长过程中服务业比重的增加过程及其原因。EAppelbaum and Ronald Schettkat(2001)认为服务业增长具有相应的刚性,因此,随着GDP的增长,服务业的比重将相应增加。UNCTAD(1984)转引自Riddle(1986),pp33-34。认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服务业所扮演的角色比其在GDP中的份额更为重要。由于服务业与其他许多经济活动相关联,因此,服务业对整个国家的经济表现有着深远的影响。这一点与经济学的传统智慧是相悖的,因为传统的观点认为,服务部门的增长是随着GDP的增长而自动出现的。
Riddle(1986)进一步认为,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并不是一个被动的角色,从经济史的角度来看,商业革命是工业的前奏与先驱。而服务业的创新成为了工业革命的支撑。例如,职业研究活动的出现,教育系统的改进,运输方式的改善,金融创新的出现,为工业革命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因此,Riddle提出,服务业份额的上升不是经济增长的结果,而是经济增长的原因。
根据上述研究,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服务业的增长速度快于整体经济增长速度是一种客观规律。由于中国的特殊情况(双重转型等),令我们感兴趣的是,服务业的增长是否单纯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必然后果,或者说,有没有其他因素对服务业的增长产生影响?
有很多中国学者沿着前述思路对中国的服务业增长过程及原因进行研究,并得到了一些有意思的结论。在这些观点中,能够达成共识的包括:
第一,如果使用SSB公布的服务业数据(指2005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前的数据),则可以发现中国的服务业在统计上被严重低估。
因为中国直到1993年才开始使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SNA)从1985年开始,我国就建立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和核算模式等进行反复研究。国务院于1992年8月发出《关于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案的通知》,正式开始在我国实行SNA体系。,服务业的核算问题才得到重视。此前,中国所使用的国民收入核算体系是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The System of Materal Product Balances,简称MPS),这个体系是以物质生产为主线,非物质的服务产品生产被认为是非生产性的,在核算上极不完备。这样,服务业核算的历史很短,核算上存在着很大的误差,因此,导致其被严重低估。例如,许宪春(2004)指出,由于如下原因,导致服务业发展被严重低估:①资料来源缺口问题;②资料来源口径问题;③福利性政策的影响问题;④未观测经济统计问题未被观察的经济是世界各国在统计GDP时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但在各个国家的表现并不一致。因此,为了解决可比性问题,联合国统计署修订的1993年SNA(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要求对该类未观察经济也要计算其增加值。。岳希明与张曙光(2002)亦持同样的观点。后者更进一步指出,使用现行不变价的核算方法会导致部分服务业计价过低,这一观点的本质是,相对工业增加值而言,服务业的计价过低。许宪春(2000)似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对于这一观点,存在着不同看法。例如,华而诚(2001)指出,在20世纪90年代,服务业的相对价格在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增长了17%,与此同时,服务业的消费价格指数的增长(168%)也两倍于总体消费价格指数增长速度(75%)。又见黄少军(2000)。进而导致服务业增加值的低估。因此,即使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没有任何问题,相对于工业来说,服务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也会低估,而缩减指数则会高估。江小涓、李辉(2004)根据第一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对1993年以后的数据进行了调整,在1994~1995年间,国家统计局首度进行了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对我国常规统计体系统计不到的许多服务业领域进行了修正,并据此对1993年以前年度的数据做了调整,但此后的年度数据,仍然是以往年度统计口径,而没有进行调整。在2005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后,才对1993年以后年度的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这也就是为什么在2005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后,仅对1993年后数据进行调整的原因。将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普遍上调了三至五个百分点。
第二,政策性因素导致服务业发展不够。这些因素包括:市场发育不成熟,缺乏完整的服务业交易市场;例如,由于市场发育不成熟,中国的保姆市场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竞争不充分,例如,参见华而诚(2001)。导致服务业的供给受到限制;服务业开放程度不够;国民经济整体消费率过低等。
值得指出的是,2005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公布后,将服务业增加值调增了213万亿元(约占全部调增量的93%),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调整了88个百分点。根据普查的数据,至2004年末,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07%。这一调整幅度,与学者们的估计是基本一致的。例如,江小涓、李辉(2004)认为调整幅度至少为5个百分点,李勇坚(2005)认为调整幅度为3~5个百分点;黄少军(2000)认为调整幅度为3~4个百分点。
这一数据的调整,对我们分析服务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在此之前,令研究者困惑的一个问题是,如果使用1993年之前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则可以得到一个统计性质很好的回归方程,即人均GDP与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之间的线性(或者对数线性)关系。但是,一旦加入1993年之后的数据,则会产生很大的误差。例如,参见江小涓、李辉(2004);李勇坚(2005)。后者使用回归分析表明,在1993年前,回归方程具有明显的统计学意义。但是,这个方程却不能解释为什么1990~2004年,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几乎没有变化,而与此同时,中国的人均GDP增加了3倍这一事实。因此,1993年之后的数据可能存在着一定的统计误差,这种误差的存在,使得计量方法的应用存在着很大的局限。而通过数据调整后,使得我们可以使用简单的计量方法得出很有意义的结论:即至少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长而增加的趋势是明显的,配第-克拉克定理在中国具有现实意义。也就是说,尽管中国经济经历着双重转型过程,但是,服务业增长快于国民经济整体增长的客观规律仍然是存在的,经济增长本身对服务业增长具有深刻的意义。这一点已由前述增长事实所证实。
三服务业增长与体制变革之间的关系:定量研究[1](一)中国服务业增长过程中的制度因素:综述即使使用调整后的数据对中国服务业进行分析,我们仍会发现两个问题。
(1)进入21世纪之后,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即保持在40%左右,在2002~2005年间,这个比重还出现了连续下降,从417%下降到了403%,而与此同时,GDP总量几乎增加了一倍。在2001~2005年五年间,服务业的增长速度有三年低于GDP增长速度,仅有两年略高于GDP的增长速度。GDP的增长并没有带来服务业的加速增长,经济增长的服务化倾向被阻滞。
(2)与世界上人均收入和中国相近的国家相比,中国的服务业比重仍然明显偏低。例如,与中国发展水平相近的印度,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就超过了46%。与其他相似收入国家相比,亦有较大的差距(参见表2)。
对此,笔者给出的解释是(参见李勇坚,2005),尽管人均GDP的增长对于服务业的增长具有很大的驱动作用,并促进了服务业的高速增长。但是,由于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却使服务消费出现了断层,因此,服务业的发展势头受到了收入差距的遏制,服务业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达到了均衡。因为在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下,由于收入分配差距过于显著,导致相当一部分人处于最基本生活需求的边缘,因此,这部分人对服务业的需求还没有达到相应的临界点,收入差距导致服务业的需求不足。而从另一方面来看,由于存在着一个绝对数字庞大的相对富裕阶层,这个阶层支撑着一些奢华性的服务业畸形发展,中低收入阶层所需求的质优价廉的基本需求性服务业无法得到充分的发展,因此,服务业的有效表22000~2001年世界各国的人均GDP与三次产业的比重地区人均GDP
(ppp国际元)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200020012000200120002001世界744239298663中国4020164158502501334
(393)341
(407)孟加拉国1610246233244251510516印度2840249251269265482484印尼2940170164470465359371伊朗6000177186333329490484韩国65004744424414529541马来西亚150908785512491401424蒙古8750309305209169481526缅甸174057297331菲律宾3840159152311312529536斯里兰卡3180195195275267530538泰国6400103102405493土耳其5890154138253256594607越南2070245236367378387386埃及3520167168331331502501尼日利亚850295460245南非112903232309312659656巴西73607493283339643568印度214928251464注:① 中国的数据中,括号里的数据为根据2005年经济普查结果进行调整的数据。② 印度的数据为1999年的数据。③ 除了越南、缅甸、尼日利亚外,其余主要经济体之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均超过中国。
数据来源:《2001/2002世界发展报告》。
需求相对不足。这样,中国巨大的收入差距影响了服务业的发展,导致中国的服务业比重在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并没有获得明显的提高。江小涓、李辉(2004)所做出的解释是,1980年代服务业的快速增长可能是对以往多年重建设轻生活、重工农业生产轻服务业发展这种传统增长模式的校正和补偿。而1990年代以后服务业的增长表现相对是一种“常态”。黄少军(2000)给出的解释是:①我国是一个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基本处于工业化早期阶段;②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处于经济转型期;③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幅员辽阔;④我国是世界上实行户籍制度的少数国家之一,人口流动性差。
进一步研究中国服务业的快速增长过程及其发展滞后的原因,可以发现,制度因素在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笔者(参见李勇坚,2005)曾经在需求方面对中国服务业的增长过程进行了分析,指出收入差距导致了服务业的有效需求相对不足,由于服务业所特有的需求与供给的同步性,在缺乏需求的支撑下,服务业有效供给亦不足,导致中国服务业的发展相对国际上其他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而言,严重滞后。而从有效供给的角度来看,除了需求因素起着根本性作用之外,制度因素也是不可忽略的。
制度因素对服务业影响的第一方面是对服务业的行政限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个人或其他经济成分从事服务业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对服务业的打击可以说是致命的。例如,根据麦迪森(1998)的研究,在1952~1978年期间,服务业受到严厉的限制,这样做的后果是,从1952~1978年,虽然全国的人口增加了三分之二(或者说是一倍),但从事零售商业、餐饮服务业和日杂物品的人员仍从950万降低到610万,零售业从业人员从550万降低到130万。服务业的供给严重不足。
而在1978年之后,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对服务业的管制逐步放宽。部分服务业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其增加值增长了二十余倍。事实上,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服务业体制变革从表面上看主要体现在对行政性垄断部门或自然垄断部门或信息不对称部门的改革,但是,在改革初期,对零售业、餐饮服务业的放开,激活了整个服务业部门,并激发了经济体中的企业家精神,增加了整个经济的活力,为经济的边际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因此,整个经济体制中的市场机制的形成、市场准入以及对个人从事经济活动行为的放开,构成了中国经济中服务业增长的重要基础。也就是说,中国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对服务业的快速增长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制度因素对服务业影响的第二个方面是关于市场准入与微观规制方面的。相对于制造业而言,服务业在市场准入方面受到了更多的限制。这得归因于服务业内部各个行业之间的迥异的性质。例如,在市场进入方面,服务业中的餐饮业、零售业等,其市场进入的政策门槛很低,但是,在金融业、电信服务业、传媒业等行业,却存在着极高的政策门槛。
市场准入门槛的存在,对服务业有着重大的影响。例如,金融业的市场准入,使金融业在中国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从现代经济发展来看,很多服务业具有自然垄断或准自然垄断性质,因此,服务业的微观规制一直是服务业的一个重要命题。从理论上看,需要进行微观规制的产业绝大部分都集中在服务业,例如公共运输业、电信服务业、城市供水、供电等。此外,还有一些服务行业其产品性质具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例如医疗服务业、教育产业等。这些行业也需要政府部门进行微观规制。
对经济学来说,微观规制的中心问题是效率问题。一般认为,不良的微观规制政策将导致经济主体的运行效率降低,从而导致经济主体竞争力下降。
市场准入与微观规制对服务业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虽然从统计上看,服务业的增加值有了较快的增长,但这并不意味着服务业供给质量或数量的大幅度提高,而主要来源于服务业价格的快速上涨。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服务业的价格在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增长了17%,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增长达到了168%,两倍于总体消费价格指数(75%)。而这种价格与质量的不对称上涨,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政府部门的微观规制与市场准入政策出了问题。
体制转型对服务业产生影响的第三方面是私有化进程。在1978~2005年间,服务业中非国有部门的增加值的比例,从接近于零增加到近50%。根据《中国市场经济报告2003》,1978年中国刚开始推行改革开放政策时,不包括集体经济的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几乎等于零,集体经济所占的比重不超过30%。到2001年,民营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33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民营经济部门投资所占比重达到5269%;城镇从业人员中民营经济部门所占比重达到6809%;民营经济创造的税收占全社会税收的比重达到6442%;民营经济进出口总额占全部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5504%。根据全国第5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结果,在国有经济固定资产结构中,第三产业从1990年的397%上升到1998年的67%。在第三产业内部,1991~1995年与1981~1985年相比,房地产的投资比重从86%上升到273%;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通信业则从305%上升到345%,社会服务业则从34%上升到85%。商业餐饮业和教育文艺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则下降。参见张亚斌(2001)第187页的表3-1:国有经济固定资产结构变动状况,以及第192页。
服务业的私有化进程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边际私有化,即私有资源进入到服务业中;另一部分是国有服务企业的私有化。私有化对效率提高有两个途径,第一个途径是由于私有部门本身的高效率,从而整体提高了经济的效率,第二个途径是通过引入竞争,消除原国有部门内部的无效率,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
(二)经济体制转型与服务业的增长:一个计量分析结果
下面,我们使用计量方法来分析前文中所描述的服务业增长中的经济转型因素。也就是说,我们定量分析市场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对服务业增长的作用。
中国的经济改革开始于1978年。从改革的历程来看,改革并没有一个预先制订的计划,而是以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开始。例如,在1978年3月,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976~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这个方案后来被称之为“洋跃进”。要求到1985年,粮食产量达到8000亿斤,钢产量达到6000万吨。十年内农业总产值每年增长4%~5%,工业总产值每年增长10%以上。农业方面要建设12个商品粮基地,工业方面要新建和续建120个大型项目。这个方案并没有看到太多的改革的影子,也没有看到关于服务业的相关改革措施。
至少在改革的初期,中国经济改革本质上是以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进行的。促使中国做出关于发展第三产业决定的背景是,在1978~1980年间,大批下乡知识青年返城,给城市的就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这种背景下,如何解决就业问题是决策者们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业的改革措施正是此时出台的。例如,1981年6月,在西安召开全国劳动服务公司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解决城镇劳动就业问题,必须积极扶持个体经济;大力发展有关吃、穿、住、行、用以及教育、保健和文化娱乐等行业。同年7月7日国务院做出《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鼓励和支持城镇待业青年从事个体经营,有计划地将部分小手工业、修理、服务和商业,租给或包给个人经营,城乡个体工商业获得合法的发展机会。10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这些政策都对80年代的服务业快速增长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些政策的出台,促进了服务业的市场化过程,使个人服务业等行业成为了最早市场化的行业之一。虽然改革开始于1978年,但是,直到1983年才开始对商品的计划供应制进行彻底的变革。1983年11月4日国务院决定从12月1日起,对市场销售的棉布、絮棉,临时免收布券、絮棉券,实行敞开供应。此后,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凭票证供应制逐渐取消。1981~1988年,服务业的增长率都达到了1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218%提高到了302%,年均提高一个百分点。这段时间成为了中国服务业增长最快的时期。这说明了体制变革(市场化进程)对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事后看来,放开服务业而导致的服务业本身超速增长具有无心插柳的效用。从决策层的角度来看,始于1978年末的中国经济改革,在农村,表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在城市,表现为以放权让利为中心的国有企业改革。然而,如果从三次产业的改革顺序来看,服务业改革在整体上则大大滞后于农业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工业改革(城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除了本文所引述的相关解决就业问题的政策之外,正式启动对服务业体制改革的政策出台于1984年,该年7月14日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当前城市商业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报告》。要求对商业体制从根本上进行改革,近期要有领导有步骤地改革城市商业流通体制,并对商业体制改革提出具体意见。即便如此,由于传统力量的限制,对服务业市场化的某些阻力仍然存在,例如,在改革开始后的十年期间,长途贩运仍可能被认为是一种投机倒把行为,甚至可能被判刑。但是,从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企业家精神的激发,恰好来自于个人服务业、零售商业等,尤其是个体经营户的行为。正如德阿莱希(1992)所指出的:“市场仅仅是促进专业化和交换的一个廉价组织。它通过价格手段最有价值地利用资源,缓解商品稀缺”。
为了更清晰地研究这个体制变革因素,我们在1952~2005年的经济增长中加入一个制度变量,这个制度变量是一个哑变量,考虑到前面所分析的改革时期问题,以1983年为界,将1952~2005年间制度变量分成两段取值,可以将其在1983年以前的值取为0,而在1983年后(包括1983年)的值取为1。
根据上述假定,可以得到一个分析方程:YSi=α+βGDPi+γGi+μi式中,YSi表示第I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GDPi表示第I年的人均GDP(单位为元),为了计算方便,在进行具体回归时,我们对其取对数;Gi为第I年的制度变量,当i<1983时,考虑其取值为0,当i≥1983时,其取值为1。这么取值的原因是,虽然中国的经济改革开始于1978年,但是,考虑到改革的顺序,至少到1983年才波及服务业部门。
使用1952~2005年共计54期的数据这54期数据的来源如下:1952~1977年的数据根据麦迪森(1998)第269页表C-10计算(麦迪森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1978~1992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4);1993~2004年的数据来源于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2005年的数据根据统计公报的快报数(未使用国家统计局的初步核实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可以得到如下回归方程:YSi=-0.12+0.057ln(GDPi)+0.031Gi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以上系数均在9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方程在统计学上是有意义的。相关系数为0939,这说明制度因素与经济增长因素解释了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94%。
对这个方程进行分析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第一,制度变量的系数为0031,这说明体制变革使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了31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服务业的发展滞后是的确存在的,从时间序列数据来分析,至少滞后了31个百分点。从统计学的角度来分析,也可以使用国际数据来做横向研究。笔者认为,经济增长是一个历史过程,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都是在其过去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一点使得进行产业结构的横向比较必须十分小心。英国在19世纪的工业化过程中,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一直高于工业。例如,在1856年,英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88%,在1873年,这一比例增加到了410%。因此,在1980年代服务业的快速增长中,包括了对服务业滞后发展的一部分补偿性增长。江小涓、李辉(2004)曾提出过服务业补偿性增长的概念,但是没有进行深入的计量分析。因此,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对中国的服务业增长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们可以进一步使用这个数据来分析所谓的标准结构,按照库兹涅茨模式,按1958年美元计算,当人均收入达到300美元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271%,人均收入为150美元时,为193%。具体考虑到中国的情况,在1978年时,人均GDP约为300美元(按1958年美元计算),因此,按标准结构计算,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应为27%。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该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约为234%。与标准结构相差为37个百分点。按照钱纳里、艾金通和西姆斯模式,按1964年美元计算,当人均收入达到300美元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96%;按照赛尔奎因和钱纳里模式,按1980年美元计算,当人均收入达到300美元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59%。如果对钱纳里的两种模式进行平均取值,那么,1978年中国的服务业与标准结构相比,相差不到一个百分点。这个分析表明,在1978年之前,中国的服务业发展与标准结构相比,存在着滞后问题,这个滞后主要是由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
第二,GDP变量的系数为0057说明了GDP增长与服务业比重之间的对数线性关系,也就是说,就中国的情形而言,GDP每增长27倍,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约增加57个百分点。这个结果与笔者之前的研究有一定的差距,例如,李勇坚(2005)认为,其系数为00315。这可能因为之前的模型,所使用的数据未做调整的缘故。与国内外已有的研究相比,这个结果与之有相同之处,亦有不同之处。
中国学者李江帆(2004)对92个国家(包括低收入国家、中等收入国家、高收入石油国家、市场工业国家四个组别)的数据,使用对数函数,得到了第三产业李江帆坚持将服务业称为第三产业。的产值方程:Y3=19.5952+3.9077lnX其中,Y3表示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X为按1982年美元计算的人均GDP。
李江帆的上述结果表明,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与人均GDP之间存在着严格的正相关关系。GDP每增长27倍,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约增加39个百分点。这个结果与笔者的分析是一致的。
江小涓、李辉(2004)对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以及就业比重与GDP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回归,得到了表3的结果。
表3人均GNI与服务业发展指标的相关性国家组别与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的相关系数与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的相关系数低收入国家01410255下中等收入国家0457**0169上中等收入国家-01020182高收入国家03100451*全部0560**0633**注:*表示在5%水平上显著;**表示在1%水平上显著。
数据来源:江小涓、李辉(2004)。表3显示,考察全部国家时,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两项指标都与人均GNI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表明从长期看,收入水平是解释服务业比重的重要因素。但是在各个组别内部,这种相关性明显减弱,表明在每一个收入区间,收入水平与服务业比重的关系不够显著。值得指出的是,江小涓、李辉(2004)通过对中国各省人均GDP与服务业的增加值比重所做的回归分析表明,当包括三个直辖市时,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与人均GDP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在剔除三个直辖市以后,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与人均GDP之间不再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笔者认为,使用各个地区截面数据的问题在于,相关关系或许受到地区因素的影响(例如,城市化水平),因而,使用单一变量可能在统计上存在着问题。而且,他们在这一研究中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这也存在着问题。因为国家统计局的人均GDP是以户籍人口为基础计算的。
其他学者的研究也有类似发现。例如,黄少军(2000)对1995年世界上114个国家人均GNP和服务业增加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发现两者之间的关系具有阶段性,在210~1000美元阶段,两者显著正相关,而在1000~3500美元阶段则不存在正相关关系,在3500~10000美元,这种正相关重新出现。黄少军的发现与本文的结论也有一致性。
但是,对笔者前述结论也有不同的结果。例如,RSummers(1985)使用如下回归方程计算了六个主要服务业部门与GDP的关系,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lnSij=αilnrj+βi+εijSummers使用了34个国家1975年的数据,并使用了实际人均GDP(以PPP计算)作为自变量,以服务业的支出(分别以名义支出与实际支出)计算,发现服务业的实际支出与收入水平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综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在计划经济时代里,中国的服务业增长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是,在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的今天,中国服务业增长已显示出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一面。
值得指出的是,我们对服务业比重的计量分析,是按照货币计量的服务业产出进行的。但是,这种货币计量方法在服务业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因为其忽略了服务业的计价问题。服务业作为一个劳动密集型部门,其价格主要由劳动力成本决定。例如,医疗服务业价格的上涨,将使医疗服务业作为一个产业快速增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医疗服务业的质量以及数量有相应的增长。一个与此相反的例子是,由于技术的进步、规模经济效应的存在,以及更重要的、作为制度因素一部分的市场竞争,今天的电信服务业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其增加值方面的增长却没有如此明显。
3体制变革、服务业增长与生产率
另一个与服务业增长以及体制变革相关(也是更令人兴奋)的问题是,体制变革背景下服务业的生产率增长问题。我们知道,中国的体制变革对经济增长效率有着很大的意义。但是,体制变革因素对服务业生产率有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第一,对服务业生产率问题,在经济学理论中本身就存在着很多争议。对服务业的生产率,有过许多不同角度的研究,并得出了迥异的结论。
在经济学理论中,提出了著名的“成本病”(cost disease)理论的经济学家Baumol认为,服务业占GDP比重的上升主要是因为服务业的生产率增长速度低于制造业的增长速度,顺便指出,Baumol认为,服务业生产率不增长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第一是这些服务业需要服务提供者的直接参与,因此,劳动力节约型的生产率提高几乎没有可能;第二是这些服务业无法标准化,因此规模经济效应无法实现。因而,服务业的成本大幅度上升,造成服务业在GDP中的份额大幅度上升。例如,Baumol(2001)指出,在美国,1948~1995年,外科医疗服务的名义价格以每年55%的速度递增,病房成本以每年84%的速度递增,每个学生的教育支出以每年74%的速度递增,而同期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的递增速度低于4%。其他发达国家也有类似情况。价格的上升,造成了医疗服务与教育成为服务业内部增长最快的部门,其占GDP的比重也急剧上升。基于上述情况,Baumol得出结论:从整体上看,消费者所实际接受的服务量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明显增加,因此,工业国家并没有向服务经济转型的明显迹象。但是,消费者所实际接受的服务量也没有随着服务价格的大幅上升而实质下降。服务业的真实产出份额基本保持不变(参见Baumol WJ,Sue Anne Batey Blackman and Edward NWolff,1991)。同样,Joe PMattey(2001)亦指出,在1977~1996年间,美国的服务业人均产出以每年05%的速率下降,而劳动力成本以每年69%的速率上升。服务业的价格以每年45%的速率上升,而同期全部部门的产出价格仅以每年45%的速率上升。因此,服务业的比重并没有增加。
第二,考虑体制变革对服务业生产率的影响需要考虑更多因素。如前所述,中国的服务业体制变革是多重的,既包括我们已经分析的市场化过程,也包括微观规制等管制政策的变革,既包括国家对服务业所实施的专门的鼓励政策,还包括由国有专营向民营化的变革。这些政策对服务业生产率的影响是什么,需要进行进一步分析。
从一般的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市场化进程的影响有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我们在前文中已分析的,由于服务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发展滞后,市场化将吸引更多的资源(包括资本与劳动力)向服务业转移,解决服务产品的稀缺问题,这表现为服务业绝对总量与相对总量的增加;如果使用前沿生产函数来表示,这个效应体现为生产前沿面的向外推移,社会生产潜力的扩张。第二方面,市场化进程将通过引进竞争机制,提高经济单元的生产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就是说,市场化将使配置到服务业的资源得到更为充分有效的利用,实际产出向潜在产出靠近。这一点将体现为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
民营化的进程亦有前述两方面的效应,将民营化作为一种边际力量进入到经济体中时,可能体现为资源的转移,扩大了服务业的生产边界。同时,由于服务业作为一种效率较高的边际增量,其比重的提高本身会带来效率的提高这里的一个隐含假设是,非国有经济的预算约束较国有经济硬,因而具有较高的效率。例如,参见林毅夫(1995)。。而民营化作为一种竞争力量时,将使国有经济内部的x-无效率状况得到改善,因而对服务业的生产率产生影响。
微观规制政策对服务业具有深远的影响。因为大部分需要进行微观规制的行业均集中在服务业内部,例如,医疗服务业、电信业、教育产业等。微观规制政策以及相应的市场化政策对服务业的增长(尤其是价格的增长)有着重要意义。
从整个服务业来看,专门性的政策文件有两个,第一个是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发[1992]5号);另一个政策文件是2001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计委(现合并到国家发改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此外,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也明确提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这是关于服务业的鼓励性政策文件。
从本文的研究要旨来看,下面我们侧重分析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从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来看,普遍认为服务业由于其劳动密集以及需要服务提供者直接参与的特征,导致其生产率提高特别缓慢。例如Jack ETriplett and Barry P.Bosworth(2000)认为,在1949~1973年间,美国的非农业部门综合要素生产率(multifactor productivity)增长率为每年19%,而在1973年之后,增长率仅为每年02%。服务业综合要素生产率的下降对此起了重要作用。
对于这种观点,也有经济学家提出了明确的反驳意见,例如,Thijs ten Raa and Ronald Schettkat(2001)认为,简单地说服务业的生产率下降是值得怀疑的。在实证检验过程中,至少有如下三个方面应予以考虑:第一,在计算生产率时,不能简单使用人均产出的概念而应使用TFP的概念;第二,应使用Domar总量来衡量服务业的产出份额。这一点,将正确反映服务业从最终需求向中间需求的转变,因此,更好地解释了服务业份额上升;第三,使用“产品”来计量服务业的份额。
有学者对中国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了研究,但得出了迥异的结论。杨向阳、徐翔(2006)把中国内地的每个省作为一个决策单元,运用提出的基于DEA的Malmquist指数方法来估计中国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动状况。他们的研究表明,1990~2003年中国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平均增长率为012%,这主要得益于技术进步水平的提高,技术进步水平主要依赖于现有最先进技术水平的推广以及技术本身的进步。如果使用生产可能性曲线,技术进步是指生产可能性曲线的向外推移。也就是说,技术进步是指在不增加投入的情况下,生产能力的扩张。其平均增长率为072%;而同期技术效率技术效率取决于应用者的知识、理解及使用水平。如果使用生产可能性曲线,技术效率进步是指实际生产点向生产前沿的靠拢。也就是说,技术效率是指达到生产可能性边界的能力。则为负增长,其平均增长率为-028%,其中,纯技术效率平均增长率为028%,而规模效率平均增长率为-058%。从最终的估计结果来看,技术效率的下降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技术进步水平提高的效果,由此导致1990~2003年中国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平均增长率仅维持在012%的较低水平。顾乃华(2005)的研究结果则显示,1992~2002年全要素生产率对中国服务业增长的贡献非常小,且技术效率低下。程大中、陈福炯(2005)讨论了中国服务业的地区相对密集度及其对服务业自身效率的影响,认为中国的地区间服务业生产效率取决于服务业的相对密集度。
与前述结论相反,李江帆等(2005)使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对1980~2000年的第三产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了研究,他们的研究表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是支撑第三产业增长的重要因素。其对第三产业增长的贡献份额高达4235%。从分析结果的角度来看,前述杨向阳、徐翔(2006)与顾乃华(2005)的结论显然是错误的。从最基本的数据可以看出,1980~2000年间,生产要素投入增长的幅度均约为300%,而服务业的产出增加幅度约为700%,远远高于生产要素投入,因此,认为服务业技术效率低下的观点需要进一步推敲。这主要是他们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而2005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后,对服务业的基础数据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其中最主要的调整有两项,服务业的增加值调增了213万亿元,调增幅度超过30%;而服务业的从业人数调减了近8000万人,调减幅度亦为30%。
沿着李江帆等(2005)的理论思路,本文对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根据增长核算分析的“工业标准”,在增长经济学中,大部分增长核算都是沿着曼昆等人(MRW)开创的新古典增长模式方法进行的,因此,MRW方法在增长核算中被戏称为“工业标准”。我们先对服务业的生产函数进行估计,然后对其增长因素进行分解。
用Y表示总的产出,即服务业的产出,用A表示技术水平,K、L分别表示资本存量、劳动力,则可得到:Y=AF(K,L)通过对函数形式的具体假设,我们进一步假设:Y=AKαLβ其中,如果α+β=1,则表示规模报酬不变。这是一个典型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从这个模型,可以用简单的数学方法得到关于增长率的推导过程可以参见任何一本增长经济学教材。例如,巴罗与萨拉-伊-马丁所写的《经济增长》。:y=a+αk+βl其中,y、a、k、l分别表示Y、A、K、L的增长率。因此,我们只要找到Y、K、L的增长率,就能得到A的增长率。
为了得到具体的结果,第一步的工作是对参数α与β进行估计。使用经过调整后的数据在估计中使用的数据来源以及调整过程如下:对于资本存量K,我们使用了李江帆等(2005)的表2-4的数据,但是我们认为,这个数据没有考虑到统计遗漏问题,导致其中某些数据(例如1989、1990)明显不合理。因此,根据2005年经济普查的情况,将2000年的资本存量调增了30%(本年度的服务业增加值调整了30%),并使用离差趋势法对1990~2000年的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劳动力投入,根据2005年经济普查情况,将劳动力投入进行了下调,由于缺乏统计局的调整方法说明,我们将调整期追溯到了1980年。而且,我们认为统计年鉴上关于1990年的数据是有歧义的。因为该年数据依据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进行了调整,但没有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估计到服务业生产函数的基本形式为:Y=0.029+0.686lnK+0.422lnL+0.0169t这个方程的系数中,α+β>1,说明服务业存在着规模报酬递增。这一点与服务业的具体情形是相吻合的,例如,服务业中的电信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均存在着明显的规模报酬递增情形。
在方程中,资本的系数(产出份额)为0686,与大部分学者对中国经济的估计(资本的系数一般为07左右)是相吻合的。但与李江帆等(2005)所估计的数值(005469)存在着显著差异。劳动的系数(产出份额)为0422,与同期实际劳动工资占增加值的比重(平均值约为048)相近。这说明方程具有良好的性质。
使用这个方程,我们可以对1980~2000年中国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核算,其结果参见表4。
从表4可以看出,1980~2000年间(不包括1990年),服务业算术平均增长率为1144%,其中劳动的贡献份额为223个百分点,资本的贡献份额为320个百分点,全要素增长率贡献份额为601%。也就是说,增长的大部分因素来源于全要素增长率。与此同时,整个经济的全要素生产率大约为2~3个百分点(参见徐瑛等,2006)。
从数据上看,此二十年间,资本投入增长速度与劳动投入增长速度差距不大,
表41980~2000年中国服务业的增长因素分析年份服务业
增长率劳动投入
的增长率劳动投入
的贡献
份额劳动投入
对增长的
贡献率资本投入
的增长率资本的
贡献份额资本对
增长的
贡献率TFPTFP对
增长的
贡献率19805901740731246555381645813622971981104027615615049084184018466447819821300-223-126-97113306124707814626419831520455258169589541227098515596198419401354766395142719710149775036198518305262981628-247-114-620164689931986121027115312672961361127920760619871440440249173077035424598375812198813203632061558096044333107081091989540-090-051-9400000000025911093819918801470839477183303752466530119921240472267215511445264243447360219931210765433357961728423474934074199411009415334843225104942464421519959808704925023992456465803131919969405833303508105348451541261338199710701771009349334294011541505619988301190678119474365249327394119999300590333579764494828448481520009702481401448100246147513693801平均1144396223181468232031076015079注:上表计算过程中,对1990年的数据进行了剔除,剔除的原因参见本书第281脚注①。
说明以不变价计算,劳动者的人均资本占有量没有太大的变化(约增加40%)。这说明从纯技术角度来看,服务业的技术水平提高相对缓慢,这一点与Baumol等人的结论是一致的,但与杨向阳、徐翔(2006)所得出的结论相反。
在前述分析中,一个没有考虑到的因素是服务业的价格问题。根据增长核算的基本原理,相对价格的提高,将使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高估。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情况,由于缺乏相应的服务业价格指数,我们无法就此做出定量分析。按照笔者的估计,在1980~2000年间,服务业价格指数大约比消费者价格指数年均高15个百分点左右。因此,即使对价格因素予以剔除,服务业的全要素增长率仍然是十分可观的。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完全有把握地得出结论,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主要来源于体制变革。体制变革对中国的服务业增长起到了关键性与决定性的作用。
四结论
本文根据对1978~2006年中国服务业增长过程的实证研究,通过对体制变革与服务业增长影响的计量分析,得出了体制变革对中国的服务业增长起到了关键性与决定性作用的结论。从理论上看,体制变革一方面通过吸引具有较高效率的新的边际力量到经济体中,扩大了经济体的规模,并提高整个经济体的平均效率;另一方面,民营化改革与竞争程度的加强,也将消除经济体中原有企业的X-无效率,提高经济体中所有参与者的效率。在服务业中,体制因素既促进了服务业整体规模的扩大,又提高了其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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