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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改革,“民本理念”贯穿始终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0-29  发表评论>>

  三十年改革,对外是开放,对内则是改革发展。就国内改革而言,说的通俗点,其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国民的利益。于是,不得不提到一个词汇:民本。从邓小平起先提出的“先富带后富”到十七大报告中的“民本思想、民本观念”,我们无疑会看出改革开放之于国民的贯穿始终的一个根本原则和宗旨:保障公民权益,让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好。从现实来看,老百姓的收入增加了、生活质量确实也相对得到提高。单凭这一点,国民对于改革开放就抱有浓厚的感情。

  当然,民生问题还有诸多的方面依旧存在,老百姓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困难。就拿人们最关心的医疗卫生和社会公共福利来讲,就目前国家的改革现状来看,问题重重,不足以给国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我国原本就缺乏必要的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现代化的社会管理也刚刚起步几十年,加之国家在这激荡的三十年中不断的处于改革和转型期,这使得缺乏保障的国民对于医疗、养老等充满忧虑。这些忧虑在国民的生活中也表面化,逐渐表现在日常生活“生、老、病、死、医、教”等的各个方面。也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加剧了社会矛盾,影响了我们党和群众的关系。

  然而,国家要解决民生问题,解困社会矛盾,促使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就必须有所改革,有所转变。改革开放三十年,国家迎接新的挑战和解决新的问题的过程,其实正是解困民生的过程。保障民生、民权,维护百姓利益这一条主线始终贯穿在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整个历程当中。其中,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就是国家有效维护公民权益的有力武器。

  经过了30年改革历程的洗礼之后,法治的优越性已经不言而明,“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观念也已经深入人心。不管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法律对于农民土地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的确认,还是近年来《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行,其“以法立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十分巨大。当然,在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依旧存在“权力干预法律”、司法不公、公权私用等问题,国民的权益也在这些问题下接连受到侵犯。但这只是说明中国的法制社会的建设依旧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说明中国改革的道路也将有一条很长的路要走。也只有走这条路,公民的权益也才能得到最有效的保障,诸多民生问题也才能逐渐的解决。

  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近期以来,我国又不断加深科学发展的战略步伐,讲求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其中,最根本的宗旨也是坚持“民本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举措。可以说,三十年改革开放让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好起来了,然而面对诸多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国人如何秉承科学发展的要求,持久的推进“民生为本”的执政和改革理念,将是我们在未来的改革发展中所必须思考的问题。(韩建平)

文章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责任编辑: 徐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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