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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依然要毫不动摇的坚持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1-19  发表评论>>
 

1978年 关键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自1982年中央1号文件充分肯定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以来,凡是中央重大会议报告或者重要文件都要强调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没有例外,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改革的不同时期内涵存在着明显差别。改革初期,它仅仅是一种责任制的形式。人民公社解体后,它则成为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回顾30年前从农村开始的那场改革,是以农民探索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为主要标志的。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时期,农民集体劳动。农民在劳动过程中干好干坏一个样,努力程度与收成分配完全分割。“吃大锅饭”、“磨洋工”,出工不出力,吃饭问题在多数地方解决不了。全社会农产品极度短缺,凭票供应和排队购买农产品是常态。如何解决农业问题?农民们进行了将农业生产的责任、权力和利益三者统一起来的大胆探索。

1978年,政策上还只允许承包到组(所谓组,就是生产队下属的一个小集体组织)。一些地方通过包产到组,或者包干到组,收获季节出现了奇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民尝到了实实在在的甜头,不仅自己能够吃得饱,而且不要国家返销粮,交足了国家收购粮。社员们说“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尽管包产到组和包干到组受到了农民的欢迎,但是,受当时人们认识上局限的影响,承包到组在社会上立即引起争议。承包到组必然会将个人的劳动与产量联系起来。这样,在当时一部分人的思想上,认为包产到组就是搞物质刺激,并进一步认为这种责任制只会调动农民的个人主义、资本主义的积极性,而不是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这部分人通过各种途径竭力反对包产到组,并担心包产到组必定会导致包产到户。

实际上,以1978年为标志的改革,当时尽管政策上不允许分田单干,不允许包产到户,但农民还是发现包产到户更有效率,比包产到组和包干到组更加简单。因而全国有一些地方,以安徽凤阳县梨园公社的小岗生产队和肥西县山南区柿树公社黄花大队等特别著名,在1978年和1979年明组暗户,公开讲是包产到组,暗中搞的是包产到户。

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简称两包到户)在社会上引起的争议更大,有人认为两包到户就会天下大乱,还有一些受“左”的思想束缚较深的人认为“辛辛苦苦30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如何来看待两包到户?从本本出发,条条框框出发,两包到户似乎是资本主义的。但是,农民说好,实际的农业增产也十分明显。在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中,两包到户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同。1981年12月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正式肯定了两包到户是农业生产责任制多种形式的一种。

到了1983年,全国多数地方基本上已经普遍地推行包干到户。从这一年开始,全国开始政社分设,1985年全国普遍成立了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人们对两包到户的认识逐步地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两包到户本质上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到户。后来中央相关文件中一直将这种制度安排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作为双层经营的基础制度稳定下来,并反复强调。(李国祥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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