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
200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作为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意见》向全党全国郑重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中国人民就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在自力更生的条件下开始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中国最初的积累资金只能主要来自农业,农业和农民因此为中国的工业化作出了巨大贡献。改革开放以后,在1978年底到1984年的短短六年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全面推广,解放了生产力,使农村经济获得巨大发展。在农村改革成功的鼓舞下,从1980年代开始,中国把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全面推向城市。此后,农村继续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以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保持农村发展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农村穷,农民苦,农业危险”的问题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三农”即农民、农业、农村问题事关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中共中央高度重视这个问题。2002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作出了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重大决策。随后,2004年的中央1号文件,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2005年的中央1号文件,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办法和措施。
另一方面,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工业已有能力支持农业。2004年9月,胡锦涛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两个趋向”论断,即: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进入新世纪,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进入重要转变时期,传统农业出现了产业、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农业经营方式、农业就业者收入来源的分化和演变,迫切需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此外,从2000年到2005年,中国GDP由89404亿元增长到182321亿元,增长1.04倍,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2005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降为12.4%,二、三产业增加值占整个GDP的87.6%,其劳动力就业人数占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已超过50%。工业和城市发展水平大幅度提升,国家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国家完全有条件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人民日报》2006.04.19 第9版)
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五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建议》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建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要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议》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200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下发。《意见》指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八个方面的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共中央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着眼于加快推进现代化、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张传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