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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统一给国企、民企、外企分别带来什么?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11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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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进行审议,拟对境内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所得税税率25%。

正在两会上进行采访的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出席两会的企业界部分国企、外企、民企的代表委员,听取了他们的反应。

国企:增强实力

“这对国企是个大利好。”全国人大代表、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蔡鸿生认为,内外资企业统一所得税率,可以使内外资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始竞争。

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虽均为33%,但在实施中,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于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

“过去内外资企业的税负有差别,是为吸引外资的历史原因,但现在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我们应该和外资企业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竞争。”广东团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明珠说。

董明珠代表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企业已经国际化了,如果继续实行差别税率,就谈不上公平的竞争。

“两税统一,能让国内企业得到一定实惠。”吉林白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国风代表说,“相比33%的税率,草案中提出的25%的税率,降低了8个百分点,就相当于国内企业的利润增加了8%。”

蔡鸿生代表说,税率降低后,国有企业能够将更多的收益投入再生产和研发,进一步增强自身实力。

外企:影响不大

目前,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上海通用和上海大众都是合资公司。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虹认为,所得税税率的调整对它们影响不会太大。

“新税率对高新技术企业执行优惠税率,而这两家合资公司主要采用的就是高新技术,因此实际税率变动并不是太大。”陈虹代表说。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为照顾部分老企业适应新的税率环境,特地规定可给予过渡性照顾:按现行税法的规定享受15%和24%等低税率优惠的老企业,按照国务院规定,可在新法实施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25%的税率。

根据法律草案,在经济特区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享受过渡性优惠。

蔡鸿生代表认为,在西方国家,一直没有内资外资的税收之分,中国调整税收政策,也是顺应国际趋势,按照国际惯例作出的改革。

实行统一税率,这也是中国税制改革同世界接轨的一个重要标志,意味着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有利于在华企业的发展。

民企:发展更好

全国人大代表、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说,“两税合一”对广大民营企业而言是个重大利好消息。它不仅会降低民营企业的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有利于民营企业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而且也有利于树立民营企业的信心,“现在民营企业最希望能争取到的就是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

2006年复星集团的销售额达到400亿元,利润20多亿元,郭广昌代表说,如果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得以通过,整个集团将减轻1亿多元的税负。整个税负的降低,有利于更多的市场主体来参与经济活动,有利于企业加大继续投资和科技研发的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董事长李书福近年来每次参加两会,必提“两税合并”提案。他认为,两税合并后,民营企业将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李书福委员说,两税合并关系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平等竞争问题,外资企业和中资企业的平等竞争问题。外资本来就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处于全面优势,再给予其税收上的优惠,对于中国本土企业的发展而言确实非常艰难。如今两税合一,中国的民营企业将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发挥“草根经济”的独特作用。

在郭广昌代表眼中,国家选择调整所得税的时机相当恰当,近年来国家税收增长速度一直高于生产总值,“选择这个时机对国内企业降低税负,放水养鱼,有利于国内经济长期的健康发展。”

郭广昌代表认为,税收是很好的指挥棒,新的所得税法草案贯彻了依法治国方针,必将有力激励企业自主创新 和节能降耗的热情。 (张旭东、季明、海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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