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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资助并不意味放弃生活的自由
中国网 | 时间: 2007-07-04  | 文章来源: 佛山日报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认定工作,教育部表示,学校要成立由相同年级或者同专业的大学生组成的评议小组,让贫困生置于辅导员和同学的监督下。

为帮助千万贫困子弟梦圆大学,国家大力实行贫困生资助计划。日前又出台系列文件,逐步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然而,无论政策怎么完善,始终有个核心程序无法绕过去,那就是资助对象的确定。如果解决不好,不仅无法让国家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助学效益,还会产生新的不公平。其实社会上已经有了一些议论,受助学生穿名牌、摆阔气时常见诸报端,一些所谓的“贫困生”生活并不贫困。

应该说,教育部要求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的确可以避免鱼目混珠,让国家助学资金更好地用在刀刃上。

但是,善意的初衷倘若没有好的实施细节,也难以得到好的结局。笔者以为,学校成立困难大学生评议小组,还应审慎行事。虽然贫穷不是件丑事,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别人来讨论他的家庭贫富,从而让自己被贴上“贫困生”的标签。

值得商榷的是,评议小组对资助对象的日常生活进行监督。有必要厘清这个逻辑:大学生获得经济资助,决不能以放弃某些正常的生活选择权利为前提。今天想出去吃顿饭,还得看看同学的眼光,还得从心底揣测是否超越了“底线”,应该不是滋味的。贫困生和其他学生一样尊严平等。如果评议小组工作走了样,事无巨细,说长道短,让贫困生的日常生活无时无刻都置于无数双来自周围同学的眼光挑剔下,如果是我,宁可选择拒绝资助,也要捍卫自己生活的自由。

我想,学生贫困与否,还是应以学生自述为主,或由学生出示由当地政府开具的证明来确定。评议小组的工作,只能对受资助学生进行大致的核实与评估就够了。衡量贫困生的生活是否出格,应该以大多数同学的生活标准为基准,而不能单独设立一个贫困生生活标准。否则,很容易让贫困生成为异类的生活群体,从而产生心理边缘化。□何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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