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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的权利咋那么容易被侵犯?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08-10  发表评论>>

今年6月开始,广东茂名市300多名中学生经一家名为“华南机电工程学校”介绍后前往东莞、深圳做暑期工。据在东莞做工的一些学生反映,他们每天至少工作11小时,很多学生出现感冒、发烧、哮喘等症状。16岁少女梁晓雯病倒在工作台旁,7月10日入院,7月27日死亡。(《新快报》8月8日)

按照相关规定,华南机电工程学校招收校外学生打暑期工属于劳务中介性质,必须得到学生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用工方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的合法手续。然而,该学校除了只在劳动部门注册过外,并没有向相关部门报批。此外,招收的一些大于16周岁小于18周岁的属于未成年工,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只能上白天班,而且一天上班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而童工(小于16周岁的)更是不能招收。然而,该校招收的学生除了有童工外,还把未成年工分成白班和夜班,每个学生每天至少工作11个小时,使得不少学生患病,严重地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这些学生的权益,16岁的梁晓雯更是倒在了工作台旁,最终丧命。而从中得到好处的华南机电工程学校,至今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无独有偶,同一天(8月8日)云南《生活新报》报道,由一个好心司机“救出”的李芹小琼(化名)向报社打电话称,有50多个像她一样被骗的未成年少女,在弥勒县东门停车场从事卖淫活动,因受到老板的“软禁”被骗少女无一逃离淫窝。从李芹小琼的在这个地方的“从业时间”来看,这个非法“软禁”被骗未成年少女的淫窝至少存在了七八个月。而该县公安局相关领导称,仅今年上半年,他们就在这个地理环境特殊的地方查处了50多起涉黄案子,如果现在这个情况属实,他们“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从严处理。”

其实,就在6月12日,《信息时报》就报道称,四川省仪陇县大寅中学以“挣自己的钱,读自己的书”口号,鼓动500多名初中生到东莞实习。学生们除了被迫做全职工作,每天还要工作14个小时。一半的加班费和部分工资都被学校以保管的名义扣留,若加班迟到还会被老师体罚。相关部门调查称,这家工厂同样存在未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备案等违法情况。

组织300多名学生非法用工,因为一名学生被“累死”而被曝;组织50多名学生非法卖淫,因为一名女孩被司机“救出”而被曝,组织500多名学生非法用工,因为周围群众举报而曝出。在这些一发现就是数十名甚至数百名未成年孩子的数字面前,相关管理部门竟然毫无察觉,为什么会出现这个异常情况?如果不是因为“意外”或他人举报,这些违法用工的情况难道就一直不为人知?这些学生遭受的非人待遇就一直不能大白于天下?如果从这个角度看,这样的情况恐怕不止一件两件那么简单,如果相关部门能够“深入”调查,或许有更多的情况,更严重的问题在里面。

的确,这里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为什么针对他们的种种特殊法规如《未成年保护法》等都因此“失效”?为什么对于他们的种种特殊保护都因此成为苍白无力的口号?是相关地方部门有意“保护”还是真的无法知晓?如果是特殊“保护”,那么,谁又来监管、处理这些管理部门?如果是无法知晓,那么,什么才是他们能够清楚知道的?他们的职责何在?孩子们的种种权益,为何这么容易被侵犯?除了相关监管部门在这里的失职外,除了违规用工的用人单位,除了见利忘义的当事学校,作为孩子们的监护人,作为相关教育部门,不是也该好好深思吗?(作者:张东阳)

文章来源: 红网 责任编辑: 不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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