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教 育
中国职业教育:发展与挑战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05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三 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

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职业教育肇始于19世纪60年代,至今已有140多年的历史。伴随着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数量,它们在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一般认为,具有现代意义的职业教育开始于洋务运动。鸦片战争以后,洋务派人士大量兴办军工企业,这些军工企业的建立与生产需要掌握生产技术与操作规程的技术员工。因此,洋务派开始筹建一批实业学堂,培养技术人才。这些实业学堂以1866年在福建马尾设立的福建船政学堂为代表。随着清政府对外经济往来程度的加深以及戊戌变法的影响,实业教育日益成为一项重要的教育内容。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在近代首次确立了实业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门振华:《职业技术教育概论》,重庆大学出版社,1988,第57页。辛亥革命后,当时的民国政府于1913年颁布了《实业学校令》和《实业学校规程》,并在1922年颁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将实业教育分为初、中、高三级,实业教育初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教育系统。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职业教育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主要分为五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初步建立阶段(1949~1955年)

在新中国百废待兴的局面下,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于1949年12月在北京召开。会议决议指出,要逐步改变旧中国教育体系中存在的普通中学与职业教育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1951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上指出,当前中等教育工作的重点是对中等技术学校采取整顿和积极发展的方针。因此,我国教育工作特别是中等教育工作加大了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学校的力度,并且有计划地创办了各种中等技术学校和技术培训班。1952年3月,政务院发布《关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明确指出,我们的国家正在积极地准备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培养技术人才是国家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而大量地训练与培养中级和初级技术人才尤为当务之急。在办学方针上,除整顿和发展正规的技术学校外,还应根据实际需要举办各种速成性质的技术训练班,或在各工矿企业和农场中以及各技术学校中,附设各种业余性质的技术补习班或训练班,务使正规的、业余的各种技术学校或训练班得到适当配合发展。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http://www.jswl.cn/course/jyzcfg/08/08022.htm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关于职业教育政策。根据指示精神,从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职业学校需要进行整顿与调整,同时充分向苏联学习经验。随着经济建设迈入正轨,我国创建了一大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同年7月,教育部颁发了《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这项办法规定了中等技术学校的任务是,用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培养具有必要文化科学的基本知识,掌握一定的现代技能、身体健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级和中级技术人才”。1953年,当时的高等教育部发出了《关于中等技术学校设置专业原则的通知》,该通知中提出,中等专业学校设置专业力求集中单一,以不超过四门专业为原则。1954年4月,劳动部颁布了《技工学校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技工学校按产业管理部门分别设置,各产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该部门对于技工的需要设立技工学校,并按照国家批准的技工培养计划,培养其所需工种的技工。当所设技工学校有剩余力量时,应接受其他部门委托培养的任务。”同年9月,政务院发布了《关于改进中等专业教育的决定》并于同年批转了教育部制定的《中等专业学校章程》,进一步改革和发展中等专业教育,建立了技工教育制度,兴办技工学校,培养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技术工人。除此之外,还规定了中等专业学校的学习期限、工作分配情况。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了第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据有关部门统计,1951年,全国中等技术学校的在校生有16万人,到1957年就增加到778万人,占中等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1%。在这一时期内,作为几乎是职业教育唯一形式的中等专业学校,有了较大的发展,到1957年发展到728所,在校生有48.2万人,而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都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在1958年“教育革命”中,职业教育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形成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高潮。

第二阶段,稳步发展时期(1956~1965年)

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国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各行各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与日俱增,为了适应人才供给的需要,中共中央提出了“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加快人才培养的速度。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为了适应各行业对人才的需要,普通中学教育进行了改革,提倡学习与劳动相结合。全国创办了大量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和各种形式的技术学校。这种势头持续到1960年,全国职业学校的发展已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主要表现在:职业学校的数量和在校生总数已成倍增长;过于强调学校数量建设而在职业学校的教学质量上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超常发展的势头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视,1961年教育部确定了压缩职业教育规模的方针,是年7月、12月,教育部两次召开全国高、中等学校调整工作会议。会议提出高、中等学校要缩短战线、压缩规模、合理布局,通过调整工作,集中力量提高教学质量。并讨论调整教育事业的具体计划。然而,在对职业学校做了大规模的压缩之后,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比例又显出不均衡的现象,出现了矫枉过正的结果。因此,1963年中共中央在《关于讨论试行全日制中小学工作条例草案和对当前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指示》中指出,要认真贯彻执行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同年3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在《关于调整初级中学和加强农业、工业技术教育的初步意见(草稿)》中明确指出,过去几年停办后合并掉的一些农业中学和农业有关的技术学校,应该积极设法恢复,在县、镇和农村中,应该根据各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的不同状况,积极举办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各类技术学校。至1965年,在原有基础上我国的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据1965年的统计,全国职业学校数量有64016所,在校生有537.04万人,占中等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38.2% 。

第三阶段,全面倒退阶段(1966~1976年)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都遭到了空前的破坏。职业教育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并存的教育制度被污蔑为资产阶级的教育政策。因此,大量的职业学校被迫关闭,职业教育一落千丈。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严重失调,这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第四阶段,重新建设阶段(1977~1990年)

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宣告“文化大革命”的结束。1978年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党和国家工作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会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必须依靠教育,教育必须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1979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中等教育要有计划地多举办各种门类的中等职业教育,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多方面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大量中学毕业生就业问题。” 从此,职业教育摆脱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所受的干扰与冲击,职业教育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1980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时指出,要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概念第一次被国家正式使用。同年8月,中共中央在《关于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的通知》中指出,新办的职业学校,毕业生不采取统一分配的办法。各地开始有规模地兴办了职业中学,为我国改革初期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1985年5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件中明确提出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该决定还指出:“逐步建立起一个由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而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同时,国家改革了有关的劳动人事制度,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高中阶段各类职业学校的在校生已占整个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36%。1986年,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劳动人事部联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第一次专门召开的职业教育方面的会议,是我国当代职业教育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会议通过的决议认为,职业教育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第一,职业教育的规模、层次和结构不能适应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没有形成所有经济部门、尤其是工业企业都能依靠职业教育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格局;第二,农村的职业教育还很薄弱,发展很不平衡,许多地方的农村基本上还是单一的普通教育;第三,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发展缓慢,潜力未充分发挥出来,招生规模同“七五”期间的需求差距很大;第四,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不高,相当多的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经费严重不足,缺少基本的教学设施和实习条件,社会迫切需要的某些专业仍然短缺或十分薄弱。会议确定了“七五”期间全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是:在1990年前后使全国大多数地区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数达到与普通高中的招生数大体相当;五年内培养出800万名初级、中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初步改变人才结构上初级、中级比例过低的不合理状况;要培养上千万新的技术工人,努力提高中级、高级技工的比例,使多数回乡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受到不同程度的职业技术培训;办成一批起示范作用的学校和培训中心;积极推行“先培训,后就业”、“经过考核,择优录用”原则等内容。

     1   2  3   4   5   6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