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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录用公务员未参加培训不得任职定级
中国网 | 时间: 2007-01-26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浙江省人事厅决定加大对公务员队伍的培训,全省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率应达到100%,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浙江省人事厅近日发布实施的《浙江省公务员培训“十一五”规划》规定,对新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并举行宣誓仪式,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使新录用人员尽快转换角色,适应机关工作要求。新录用公务员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任职定级。

此外,凡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完成规定的脱产培训任务。各级行政学院(校)要突出办学特色,重点抓好任职培训。省行政学院五年计划培训1200名处级公务员。(记者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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