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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烟面临法不责众的现实难题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5-06  发表评论>>

据近日北京多家媒体报道,从5月1日开始,《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将完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范围扩大到医疗机构室内区域、学校、体育馆等10类地区,并明确餐饮经营场所、公园、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等3类公共场所除吸烟区以外禁止吸烟,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处罚。

新规实施赢来一片叫好,但也面临法不责众、执法人员缺乏等诸多现实困难。

其实,谁都知道,在公共场所禁烟,不易。

看看其它国家,有关公共场所禁烟在人家那里早已实行,要么全面禁止,要么设立专门的吸烟区。如今,我国北京等一些城市也在控烟、禁烟的道路上迈出了更大的步伐,这不仅仅因为烟盒上那句“吸烟有害健康”的善意提醒,更由于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已是全世界的趋势和共识。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我国约有4亿烟民,同时,约有5.4亿人遭受着二手烟的危害,15岁以下儿童就有1.8亿,每年死于二手烟的达10万人。

就尊重个人的生活方式选择权而言,非烟民们并不反对赋予这4亿烟民“吞云吐雾”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边界的,即不能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也就是说,不能剥夺他人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不能伤害他人。这也是今天我们不再局限于对烟民进行道德上的规劝,而上升到法律强制禁烟的意义所在。

非烟民们要求呼吸清新的空气,还有比这更理直气壮的理由吗?

世界是烟民的,也是非烟民的。看着父母、孩子被熏得流泪的双眼,看着同事、朋友用手驱赶你制造的云雾,看着走过你身边的陌生人不友好的神情,你是否意识到自己口中叼着的“小烟囱”已经是一个污染源,威胁着他人的健康?

长期以来,诸多的非烟民默默忍受着烟民们的二手烟,为此付出了健康的代价。如今,将自由吸烟的地盘缩小,是吸烟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当然,回到家,关上门,你依然可以享受“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的惬意。

从北京这几天的执法情况看,还没有开出一张罚单,执法者更多的是对吸烟者“教育和规劝”。毕竟,对不少烟民而言,吸烟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是多年的习惯甚至减压的方式。要改变这一生活习惯,不可能一蹴而就。

无论如何,公共场所禁烟的“集结号”已经吹响。顺应文明发展的方向而不是相反,应该是我们所有人的明智选择。(林琳)

文章来源: 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 柴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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