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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部门获悉,“十一五”期间,青海省自然保护区数量将达到11处,新增国际重要湿地两处。
青海省将以就地保持为主,以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江河源地区水源涵养地、高原湿地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以三江源、青海湖流域、柴达木盆地、湟水河流域和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区域建设为重点,在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保持工作、湿地保持工程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三大工程的基础上,加强保护、强化管理、完善网络、提高效益。
青海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计划到2010年,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11处,其中国家级7处、省级4处,保护区面积达到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0.5%,形成较为完整的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系统。实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工程和科研监测体系建设工程,实现生态保护目标;建立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和管理体系,重点对14处潜在的国际重要湿地实行优先保护,加强青海湖、扎陵湖、鄂陵湖三块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新增国际重要湿地两处。(申维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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